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24-06-25 17:48:59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工程设计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1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第三条设计内容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其他资料:

  4.2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5.1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第六条设计费

  6.1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第七条设计费的支付

  7.1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八条对乙方的管理、配合

  8.1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本合同一式两份。

  11.8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设计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设计费支付进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2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3条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2份,发包方1份,设计方1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设计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第二条 承包范围: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等)制作(购买)及安装施工。承包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的所有内容。本合同附《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工程清单》一份,清单所列项目、数量如有遗漏,以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有关图集为准,其施工工作内容已包含并综合在总包干价中,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

  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程量、总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资料、包产品合格证、包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本合同一律按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要求安装施工,即本合同人防工程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轴线(点)标高等进行安装施工。

  第五条 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六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工程)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总包干价中含税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和工程施工内容内已按以上包干总价一次性包干,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不再发生零星点工。

  付款方式如下: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及¥___________元。

  6.2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

  6.3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元

  6.4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竣工,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元。

  第七条 本人防工程安装施工要求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1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3天内,乙方负责组织定点企业完成本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件制作。

  7.2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2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对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通风防化进行安装。

  7.3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3点规定时间和金额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涂料油漆人员对人防工程设备进行装饰,并在3-5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同时,甲方应按人防主管部门《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指南》有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规定并填写《“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专项验收报告表》(见附件),及时收集齐全的'必备资料后出具书面委托书交给乙方申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7.4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甲、乙双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安全事故应依责任归属确认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产品与安装质量标准,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组织生产制作,产品质量与安装质量达到《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9.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第1、2、3点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价款。否则,乙方不再安排人员进场安装或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9.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图审盖章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包括相关建筑、结构、防护、暖通等施工图纸,以保证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施工,并防止漏装和装错等。

  9.3 甲方应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前,向乙方提供安装处的定位轴线(点)、标高等。

  9.4 甲方对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需要变更的,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变更通知书。

  9.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具备安装人防门框、预埋件、人防门扇、战时通风防化的施工场地、通道、水电、塔吊、施工措施之支撑钢筋(拆模后退还)供应等方便条件,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安装工程施工所用的电焊机、电线、电缆、配电箱、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9.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和质量标准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与安装,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安装质量不能通过验收,概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付。

  9.7 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络、密切协调本合同人防工程安装施工的具体组织施工工作,本合同与乙方无关的建筑、结构等工程项目有甲方负责。

  9.8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和齐全的相关资料安装施工。

  9.9 乙方必须按甲方支付的价款,及时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保障供货和安装。

  9.10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安排运抵各种设备后,应负责保管,防止损坏和遗失。

  9.11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许可认定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

  9.1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9.13 乙方应负责售后一年内的质量保证。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 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并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____________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

  设计人: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或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合同”:指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中的进一步的文件。

  2、“发包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设计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4、“双方”:“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合称。

  5、“投标书”:指设计人为工程向发包人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能接受,为工程而作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定金”:指发包人与设计人订立合同之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发包人向设计人预先付给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7、“中标通知书”:指招标机构正式确认设计人中标的信函。

  8、“工程”:合同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设计人为完成设计及有关工作应付的总金额。

  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补充或变更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结合具体工程,发包人和设计人另行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第三条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五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章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及规范和适用法律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专用条款约定的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第五条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第六条 本工程设计的依据是: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招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3、专用条款第七条约定的设计人采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设计中必须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

  第八条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无偿提供中文译本或英文本。

  第四章发包人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应尊重设计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第十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发包人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并签订或取得与工程建设及将来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燃料、运输、灰场、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设备等(如需要)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在输变电工程可行性阶段设计中,发包人负责签订与设计有关的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等方面的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并在协议、合同或文件的签订前,协助和配合设计人同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商、谈判工作。

  第十四条 发包人需保护设计人的设计版权,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十五条 当发包人聘请设计监理时,应明确所赋予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设计监理无权变更或免除设计人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设计监理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变更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第五章设计人责任

  第十六条 设计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七条 设计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设计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投标书中有关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

  第十九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 设计人应依据合同,接受发包人聘请的设计监理方的监理。

  第二十一条 若设计人按投标书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设计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将分包合同的副本送交发包人,分包部分设计工作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设计人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设计人的违约或疏忽。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条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技术经济资料等基础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二十四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二条负责有关工作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五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负责签订之前,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以及合同或协议的协商、谈判工作,应当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章设计工期

  第二十六条 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期定额》,在输变电工程中,还应根据《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协商确定设计工期。

  第七章审查、确认

  第二十七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呈交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审查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因审定结论对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而需对设计进行重作或重大修改时,双方需另签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二十九条 发包人对施工用设计图纸可进行确认并组织会审工作,也可单独进行确认或组织会审工作。

  第三十条 根据确认或会审意见,如非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其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如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则不应增加设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其它服务:设计人可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委托,进行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明确的其他工作,并另行收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设计文件交付、现场服务

  第三十二条 设计人根据有关设计文件出版份数规定和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以设计人交付的书面文件为准。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附送载有设计内容的电子文件。

  第三十三条 设计人应配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核算费用,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参加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并根据工程情况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三十四条 双方应对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的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第三十六 条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发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做调整: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设计收费政策调整,且该收费调整是强制性规定,则应按规定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应以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确认。

  2、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且差别较大时,应设计人要求,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设计费随之调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三十九条 合同价款支付: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

  第四十条 其他支付:发包人应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和委托,向设计人另行支付因其他服务发生的费用。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或设计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九条,发包人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但应书面通知发包人。

  第四十三条 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工作,并按损失的大小计算减收的设计费,减收的设计费最多与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

  第四十四条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数额相等。

  第四十五条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六条 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十条,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内,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上时,双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设计人已开始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四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一章争议与索赔

  第五十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见证方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或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一条 当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应有正当索赔理由及相关证据,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索赔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

  2、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应给予书面答复,并可要求索赔一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未予书面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二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二条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其它

  第五十五条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根据需要可吸收设计人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第五十六条 保险(如有时):发包人办理发包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设备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设计人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五十七条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补充或变更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第六十条 合同份数: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正本为2份;

  电网工程设计合同,由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为3份。____

  正本由签字各方分别保存,并按专用条款规定制作副本份数。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应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合同副本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完成。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一条 设计中应使用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级地方的标准规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提供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应由发包人负责签订的对外协议、合同或取得的有关文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应由发包人对设计人予以协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________

  第五条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下,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可不经设计人同意。

  第六条 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以及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在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设备招标工作时,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处理招标所涉及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部分设计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予以协助和配合的主要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谈判的主要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工程的设计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可从事以下超出规定的设计服务范围的工作:

  1、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交付设计文件;

  2、增加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部分;

  3、配合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编制设备材料规范书,参加设备材料招投标工作;

  4、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人自身设计工作要求以外的调研和收资工作;

  5、当非设计人原因引起工程建成移交生产时间超过计划期限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

  6、现场服务过程中不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超过所定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部分。

  第十三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的项目、方式、时间、地点、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设计人对现场服务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设计代表在工地现场服务的能力应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及时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设计人现场服

  务人月数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月。

  第十六条 发包人对设计人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所提供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时,双方的共同理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定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其它支付: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各项,详细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副本份数为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挖掘潜力,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以求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_____公司和_____公司为联合建筑设计合作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时间及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二、合作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合作完成建筑设计项目,乙方按_____ 元/㎡付给甲方协作费(以最终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合作项目乙方按建设方付款金额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甲方按照乙方支付及结算的金额开据正式发票给乙方。合作项目的其它费用支出(包括甲方为项目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支付。配合乙方开设银行账户壹个,供合作项目使用,合作期满,归还甲方。

  三、甲方的责任:

  3.1 负责对图纸的审核、会签。

  3.2 负责与乙方设计人员技术交流。

  3.3 负责与审图公司进行协调工作。

  3.4 甲方在收到校交图三日内审定完成并通知乙方送审图公司。

  3.5 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建设方提出的合理技术变更进行签证。

  四、乙方的责任:

  4.1 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4.2 负责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

  4.3 负责甲方审核后对图纸的修改、补充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

  4.4 负责将设计成果送审图公司审图。

  4.5 负责与建设方进行技术交流和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合同条款:

  5.1 对该协议工作认真负责,共同完成该协议。

  5.2 在执行工作中为对方的商业机密进行保护,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5.3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4 本合同协议时限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于期满前三个月继续签定延长期限协议,若未续签协议时期满结算帐务后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6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收费

  说明1、本次设计费不含人防设计、基坑支护、燃气、室内二次装修、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专篇、海绵城市专篇方案、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内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氡检测费、园林景观设计等。

  2、设计费按现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上述表达中“√ ”为实施; “/”为不实施。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建立项目计划立项批文1设计前提供

  2、建设用地范围地形图批文、电子文件1

  3、用地红线图1

  4、土地证及宗地图1

  5、选址意见书1

  6、规划定点文(图)1

  7、地质勘察资料1

  8、设计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单体平面方案4

  2、建筑施工图8资料不全时工期顺延

  3、结构施工图8

  4、电气施工图8

  5、给排水施工图8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____元),设计费暂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定金)20%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30%规划设计文本通过审查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40%施工图通过审查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10%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第四次付费阶段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现行建筑设计规范2.现行结构设计规范

  3.国家相关设计规范4.国家相关强制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范的年限)。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到期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100%。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最高不超过该阶段设计费的100%。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员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驻留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费用另行收取。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分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自已一方工商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按图施工。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述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

  1、本合同的承包范围: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2、生产设备不在本合同之内。

  第二条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一、技术要求

  施工图纸均以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为准。

  二、技术指标

  净化区洁净度按图纸要求。

  三、质量标准

  GB50073-20__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厂房施工乙方应JGJ/71-9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部标准洁净厂房施工规范;

  四、质量保证

  1、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业人员对工程进程、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其它问题。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正确指挥。

  2、乙方应有具体的质量保证管理系统及措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返工至合格。如有必要,甲方监理人员出具书而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若限内仍未落实者,由甲方下达质量罚款单,甚至下令停工。

  4、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起,主要部件如净化机组、风淋室等质量保证一年。

  五、项目施工与范围

  1、按照甲方确认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包括彩钢板维护结构、通风管道,照明电气,上下水、纯化水系统及地而工程。

  第三条工程期

  一、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的—个工作日内进场。

  二、施工期、工期为个工作日,由甲方完成土建施工和清扫干净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之日起算施工期,至施工期满应验收交付完毕。

  三、施工过程中,若因甲方设备未到或甲方人为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按实际影响的天数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延期费用。

  四、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未能及时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延迟的天数顺延工期,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延期费用。

  第四条工程造价(详见附件一)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材料到场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工程竣工后即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经第三方(国家批准有检测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即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元整)

  4.剩余质保金,即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兀整)六个月后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组织施工图会审及相互技术交底,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等必需条件。

  二、为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甲方应积极提供土建等内容的配合及交叉施工的协调。

  三、乙方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消防条例。

  四、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管理资料。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对外发包、转包;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施工完毕后由乙方邀请省级或市级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交工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而的文件,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为依倨。

  二、隐蔽工程隐蔽的前两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以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时,所需费用及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复查不合格时,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

  三、工程全部竣工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以便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应验收完毕,如工程质量及内容合格,双方交接。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有效技术档案,并负责现场培训甲方员工熟练掌握使用操作规范。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直接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工程安装、调试及有关本工程的资料,由乙方负责。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8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拟建设 。

  3、本工程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

  (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或工程总造价不超过 。

  ()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

  第三条、 设计范围。

  第四条 、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标准及设计深度(在括号内打“√”选择)。

  (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立面图,对项目 的外立面进行设计,并根据内部平面布置及每层的功能分配于外立面设计上反映;应能配合周围的地理环境;

  ( )2、对项目的平面布置提供改善意见;

  ( )3、在甲方已确认外立面设计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及调整,并提供最后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 )4、对室外景观进行设计,配合项目 的外貌及形象; ( )5、协助甲方选定外立面设计用料;

  ( )6、就以上设计范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提供以下图纸:

  (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款供甲方

  选择,再按甲方意见提供修改后不小于A2图幅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 )四面立面图;

  ( )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

  ( )室外绿化设计图;环境设计图;构筑物大样;

  ( )主楼、副楼及室外绿化等分别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 (f) 。

  ( )7、 乙方保证文件的质量应同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 )8、初步设计及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如下: A、内容: 相关专业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 (b) 设计说明书; (c) 主要外立面用料表;

  B、深度:(a)能据以确定用地范围; (b)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c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进行施工准备;

  ( )9、上述图纸和文件必须满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真实反映本项目的`建筑及空间环境;

  ( )四面立面图应标注各楼层标高、高度和做法及所采用外墙材料;

  ( )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局部放大样,仔细尺寸、标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图,表示清楚外墙面大样和标注主要外立面构件及装饰物的尺寸、标高、做法及材料;

  ( )室外环境及绿化设计图:环境及绿化设计平面图

  ( )10、设计方案的验收以甲方认可为准;

  ( )11、当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后,乙方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模型制作,并在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之日起 天内提供所需资料予模型制作公司。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七条 、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用选择(在括号内选择后划勾)

  ()按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总金额暂定为 元,具体按实测面积结算 ()按综合包干总价方式计,总金额为 元

  该设计费用已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购买设计标准的资料费、晒图费、税费、利润等设计和服务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该设计费用不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及设计细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二)付款方式(设计费以 币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 币)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结算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20%)。

  2、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计(币) 元。

  3、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币) 元。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9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施工蓝图内土建工程部分。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工程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作为甩项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接待中心。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0

  发包人:_____

  设计人: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建筑面积:_____m2装饰设计费用为:_____元/m2,小计:_____元;效果图:_____张,费用:_____元/张,小计:_____元;设计费共计_____元

  2.2付款方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无(设计现场测量)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设计图纸施工图包含:施工图2套,效果图0张,图纸类别:

  4.2交付图纸期限:20____年6月11日至20____年6月30日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5.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4发包人提供协助,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由设计方承担。

  5.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员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江苏省法规、规范及标准。

  5.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5.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负有对本工程全程跟踪和服务的义务。

  5.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5.2.7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方案无知识产权的瑕疵,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由此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设计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6.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6.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合同份数及其他约定

  7.1本合同壹式贰份,发包人壹份,设计人壹份

  发包人名称: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74 ㎡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9.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

  9.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9.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庄整洁,甲方经研究决定进行河道疏浚。现根据最低标中标和同等价情况下,优先本村村民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标施工。为使该工程能按时、保质顺利完成,现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计划疏浚长度 米。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历时 个历日。

  三、工程施工经费结算的方法:

  1.工程经费的单价按中标价 元/方结算,为综合单价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验收实测的土方量结算。工程的筑坝、开坝、土方围堰费、清障费、排水费及堰体施工期维护费均列入土方单价。

  3.甲方负责施工中得调节,把好质量关,掌握竣工验收中第一手资料;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费用进行垫资,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凭甲方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结账(凭支塘税务所土方发票)。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1.工程采用两栖式挖掘机施工的必须干河,绝不能带水夹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采用水力冲泥疏浚,尽量减少工作坝,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河底宽度、坡比等疏浚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将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点,并做好排泥场的围堰及排水沟的开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积农田。

  塌坝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河道内的淤积土方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应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驳岸边垃圾、杂草、杂树都要清理。放水后驳岸边保持30cm水层,无垃圾。河道内有沉船负责打捞。工程结束告知有关单位,经初步验收后才可开坝防水,否则乙方应负责任。

  3.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验收实测断面土方计取上报,最终以市局验收竣工土方为结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绝和防范机电事故发生。排泥管道线路的定向应尽量避免与村级交通的矛盾,管线与交通道路交叉处应做夜光警示标志和减速保护设置,确保交通安全。

  5.乙方应做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注意环境卫生。

  五、以上工程一旦确认,不得反悔,如违反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13

  建设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xx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xx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xx万元,建设地点在xx。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xx年xx月xx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xx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xx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xx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xx年xx月xx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xx%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xx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xx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xx%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xx年xx月xx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1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装饰装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3、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价款: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6、质量要求:

  7、付款方式: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监督、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施工问题导致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严禁噪音扰民。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非施工区域随意走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6、乙方损坏自带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负损失;因操作不当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乙方应当及时清理,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5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年_月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年_月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年_月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年_月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年_月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年_月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委托方名称:________设计方名称: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

  鉴证意见: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日

  鉴证日期: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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