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记(优秀5篇)
一天又结束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立即行动起来写一篇日记吧。在写之前,要先考虑好内容和结构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日记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日记 篇1
星期天上午吃过早饭,我发现自己脱下来的脏衣服没有洗,每次都是妈妈洗的,今天妈妈不在,那我就自己洗吧,给妈妈一个惊喜! 我从床上的袋子里取出我的`脏衣服,把脏衣服放在沙发上,客厅的一个小凳子上有一个盆子,我拿起盆子放在地上,然后又从厨房的水桶里舀了半盆水,端到房间,我拿起自己的脏衣服,泡进水里,将脏衣服慢慢地浸湿,我用手一抹,感到衣服硬硬的,我从床底端了一个小凳子,坐在盆子旁边,我又从客厅拿来洗衣粉,放在盆子旁边,开始洗衣服了,我把衣服的袖子往起一提,捏了一点洗衣粉,往衣服上一抹,开始搓袖口了,我学妈妈的样子把袖口揉一揉,搓一搓,袖口就洗好了。我发现白色的泡沫好像一个奶油蛋糕,看得我都想吃了。我把脏水倒掉,重新接了一盆清水。我把衣服一涮,搭在院子里的绳子上,这样我的衣服就洗好了,我看着我洗好的衣服,心里喜滋滋的。 我觉得洗衣服并不难,我以后一定有时间就帮妈妈做家务,减轻妈妈的负担。
我的日记 篇2
在学习之外,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看书、围棋、电子琴……但我最喜欢的是读书和电子琴。
先说读书。我家至少有500本书,都是爸爸妈妈按照我的要求给我买的。我总是翻来覆去的看,但是一点儿也不觉得枯燥。因为我认为,读书,顾名思义,就是要像和一个好朋友说话一样,跟朋友聊天,怎么会没有意思呢?
再说电子琴。电子琴就像我的另一个好朋友。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当悦耳的乐曲响起时,在我的眼前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有蓝天,有白云,还有大山、大海。这么美好的事情,你还会觉得弹电子琴很枯燥乏味吗?有人说,“电子琴多么无味、多么难学啊!”没错,电子琴确实不好学,一开始学的时候可能你会觉得很乏味;但是其实,弹琴是很有趣的事。所以我认为,这么说的人可能对于电子琴不是很了解,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有你真的喜欢了,你才会学愿意去学习呢。今年暑假我刚刚通过了电子琴三级的考试,现在开始为五级做准备了。我的目标是通过八级呢!
从书上,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有成就。古人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不放弃,你的生命之花一定会绽放!
我的日记 篇3
我要考虑一下我的日记,因为我不知道还可以写些什么。
我这样的一个人坚持写日记,虽然有时候老师把日记当成作业,可就算老师说不用写,我也会写下来,真是一个怪注意。不仅仅因为我以前从未写过,而且以后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人,都不会对一个还没到十二岁的女孩的胡思乱想感兴趣。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想写,而且我想把埋藏在我内心深处的.各种的事写出来。
有句谚语叫做:“纸比人更有耐心”。有一天在家里觉得心情郁闷,双手撑着下巴,无精打采,又很无聊时,我想起了这句话。是的,没错,纸是有耐心的。事实上,给老师们读到这些日记,也是件美妙的事情。但是此外,我并不打算给别人看到,除非有一天我找到一个最好最好的朋友。也许,没有任何人会关注它。现在说到了我开始写日记的根本原因了:那就是我还没有最好最好的朋友。
让我说得更清楚一点吧,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还没到十二岁的女孩在这个世界上会感到孤独,我并不孤独,我有爱我的父亲和祖母,以及大约二十个称得上是朋友的人,我有许多亲戚,和一个美好的家。似乎我不缺些什么,但是,当我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仅仅是说说笑话,谈谈一些日常的普通事情,再也没有办法更亲近一些,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也许是我缺乏自信吧,总之我们无法推心置腹,而且好像也无法改变这种状况。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开始写日记。
我的日记 篇4
你知道我说的落汤兔是指什么东西吗?是我的玩具兔子,这个兔子是和张文瑾一起在鼓楼买的`。我的兔子有很多紫色的毛,远远看去就像一个紫色的绒球,她是一只只有我的巴掌这么大的垂耳兔。我每天晚上睡觉都把兔子放在边上,甚至出门也带上。我叫她“紫薇”。
今天早上,爸爸对我说:“紫薇她要洗一洗了,她身体里面有好多好多细菌。”我回答说:“不!这样紫薇的毛会尖尖的,很不好看。”但我又想了想,觉得爸爸说得有道理,就把紫薇给了爸爸。
爸爸又把紫薇给了奶奶。接着,奶奶把她跟衣服一起放到了桶里。
当我还在看电视的时候,奶奶从河边回来了。奶奶一只手提着桶,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紫色的东西。哦——不——,那个……是是……是……我的紫……紫……薇?唉!我真后悔,后悔我把紫薇给了那个“坏老头儿”,后悔“坏老头儿”把我的“心肝宝贝儿”给了“老巫婆”,后悔“老巫婆”把“心肝宝贝儿”变成了“落汤兔”,真气人!
好了,我话不多说了,我要去看“心肝宝贝儿”了,再见!
我的日记 篇5
我上学比较早,十二岁的时候念初中一年级。那时候,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教我们英语。我是我们班里喜欢英语的女生之一。现在看起来英语成绩不算太好,但那个时候,我们班里很少能有考及格的。每次考试能有十个八个及格的就不错了,而我每次能考到八十分左右,这让我在她眼里看到了存在的价值。因此也幸运的得到了许多宠爱。
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姓李,她身高一米五左右,是个苗条且伶俐的姑娘。她很漂亮。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笑容象春花般灿烂。就是在她发怒的时候,那双单眼皮眼睛也总是笑意盈盈的。在我的.记忆里已经记不起来她生气的样子。我们班淘气的男生很多,全班六十多个学生,女生不到二十。这些男生总能想到办法为难她。比如,把黑板擦藏起来,在她的办公桌抽屉里放上老鼠。更有过分的男生把她美丽的坤车气门芯拔掉。可我从没见她气馁过。
她美丽的披肩长发,垂直披到腰间,飘逸灵动。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心里常常羡慕她。我一定要快点长大,蓄一头黑色长发,让那青涩的韵致和灵动开在早春的枝头。芬芳我的心,滋润你的眼。李老师最喜欢我们去办公室请教她,她也经常给我开小灶。每天帮我们检查单词,严格要求我背诵每一篇英文。我不敢躲懒,因为她总是在课堂上当着全班的同学叫我起来背诵。如果我背不出,那多丢脸啊。
初中三年的时间,我因为自己不错的成绩,交到了几个对我死心塌地的好友。那时候,我远离家乡,在县重点中学读书。晚上回爸爸的单位住。中午是不能回去的,而学校没有食堂。我的姐妹们总是轮流给我带饭。因为是冬天,总是有热乎乎的饭菜送到我手里。条件是,要我抓紧做作业,做完给他们抄。但一定要保证对,不能错。如果错了,老师就会罚。因为对的答案只有一个,错的答案就不可能错一致了。好在,我很少让她们失望。那时候,真的很幼稚。从没想过以后,所谓的学习,也只是凭自己的兴趣。根本没想过安帮定国的大事。也没想过这样的帮助会害了姐妹们。
初三的时候添了化学课,这们功课我也是很喜欢,教我们化学的毛老师教课很认真。我因为化学课的生动有趣,而深深的喜欢。成绩也不错,每次考试也都是名列前茅。那时候班上有一位叫倪燕秋的男同学,经常暗地里跟我较劲。我如果考第一名,他就是第二名。我要是第二名,那第一名非他莫属。很遗憾,他没有读完就转学了。如果不走的话,说不定就会有一段美丽故事的开始。因为他临走时让他的同桌转交给我一个信封,那个信封里什么字没有,只有一个用粘胶粘起来的心形玫瑰花瓣。
那一阵情歌队晚间老是到教室窗口下来唱歌,其中必有一支唱给那个名叫含笑的女孩,我自是被宠昏了头,浸在窗台的月色里沉醉。在迷迷糊糊的幸福里我成了大千世界一颗小草。青春的甜美和迷人至今回想起来不能全然的否定,少女时代清明的理想逐渐淡去。我短暂的中学时光就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终点。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朋友们不知道都去了哪里,做什么工作。当夜色渐浓,我蜷缩在温暖如春的小屋里,回忆少年纯净的往事。窗外寒风孤独的咆哮,暖暖的记忆诠释着这个冬季别样的幸福。怀念我远去的中学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