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四年级日记9篇
时间如快马般匆匆,一天又过去了,一定会有值得记录的想法吧,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篇日记吧。好的日记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四年级日记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年级日记 篇1
到了新年那一天,我就等于长大了一岁,也就意味着又懂事了一些。今天是1月25日,我们将要迎接新年的到来!
我们一家三口人起床后乘坐爸爸驾驶的车来到外婆家,我们到家后,所有的人都坐在位置上聊着天??爸爸妈妈和外婆外公聊着去年在公司里的新鲜事;我和表弟聊着在学校流行的游戏和活动,谈着去年还历历在目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我们真是留恋当时的一幕。此时,那些重重的压力早已在被聊天时的快乐抛到了九宵云外。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晚上,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都要享受晚餐了!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愉悦的笑容,我一边享用晚餐,一边在心中想着新的一年里的.打算。
等大家的肚子不再“咕碌碌”地响了,爸爸拿着他事先准备好的烟花炮竹走出门外,他拿起打火机点燃了导火线,鞭炮整整响了5000下,真是太壮观了!紧接着在深蓝的夜空中又绽放出一朵又一朵五花八门的花儿!眩丽极了!
到了晚上8:00,我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看着精彩的春节联欢晚会?有歌手唱得动听的歌声有舞蹈演员那优美的舞姿,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沈阳的滑稽表演,因为它使我忘却了烦恼!
到了12:00,新年的钟声响彻整个世界,那是多么的神圣!爸爸妈妈欣蔚的问我:“在这新的一年里,你长大了一岁,自己有什么打算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要好好学习,取得好成绩,读上好学校,将来多赚点钱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就是我的新年,高兴的新年,快乐的新年,丰富多彩的新年!
四年级日记 篇2
xx年xx月xx日周五 晴
今天,我和我的两个同学去了奥运公园游玩。
我们先在门口照了一张合影,就往里走,只见绿树成荫,花团锦簇。
我们悠闲地走着,抬头看着那四处飘荡的云,有的像万马奔腾,有的像相互嬉戏,还有的像自娱自乐。一阵美好和谐的气氛向我涌来,使我心旷神怡,陶醉其中。
我们边走边玩,大家时不时地讲一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做着各种各样的动作,一会儿跑,一会儿跳,一会儿闹。最后我们吃了一些小零食,然后就回家了。
春去春回,这次的游玩快乐又短暂,让我懂得了童年的短暂。难道不是吗?
四年级日记 篇3
今天,我正在街上散步,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井口。但是,我今天心情很好,根本没有留意前面,所以,我一不小心就双脚踩空掉了下来。咦,这是哪儿呢?我摸摸痛痛的.屁股,突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粒丹药,旁边还有一张说明书呢!那上面说这是一粒百变丹,不过只能用一次。(备注:如果你想变回来,你就会马上变回来。)
多么神奇啊!我迫不及待地吃下它。刹时,我金光四射,来到了一条一览无边,蔚蓝的大海。而我,变成了一只全身披着金色鳞甲,大眼睛、大尾巴的小鱼了。我感到十分惊奇,这时迎面游来一个小鱼群,它们追逐嬉戏着,可开心了!我游过去问他们:“我也能玩吗?”他们马上答应了。于是我们一会儿吐泡泡,一会儿摆起尾巴,互相追逐,玩得可开心了!玩累了,我们就躺河里休息。
这是,伙伴们突然惊慌逃窜,我赶紧回头看,啊!一条凶神恶煞的鲨鱼。我想逃已经是来不及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变成了人,并回到了家里……
四年级日记 篇4
抄袭是错误的!
抄袭,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这个字眼。大家如果不知道,那我就来告诉你们吧!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着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着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当然,抄袭也归属于犯法类,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法律保护,他叫:智力成果权。每个人都一样,儿童也是。
儿童尽管是未成年人,但是也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同时规定:“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力条件。”有特殊天赋的.未成年人已具备了成长的优秀潜质,对他们加以特殊的保护和培养。才能使其天赋得以充分发展。对那些经过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未成年人,应加以特殊爱护和珍惜,使他们能够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如果未成年人知识产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例如:王珊8岁,常常自言自语,搞文学创作的爸爸细心地将女儿的话记录下来,竟然是一首首小诗,以后王珊又多次将自己的诗词放在校刊上发表,好几首儿童诗还得过奖呢!不久,爸爸在书店发现一本儿童获奖诗词选,其中收录了女儿四篇获奖作品,于是找到出版社,索要稿酬和样书,出版社却答复:“我们出这样的书根本就不赚钱,只是为鼓励儿童写诗创作。再者你女儿才8岁,要什么稿酬?!”王珊的爸爸坚持要为女儿争个明白,诉至法院。中国《民法通则》。《着作权法》均规定了公民享有着作权,创造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着作权属于作者。依据《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王珊作为诗词的作者,享有着作权,这是公民的权利。公民行使权利不受性别、民族、年龄的限制,因此出版社未经作者王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擅自选用作者王珊的作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作者王珊稿酬。
盗用是错误的,也是犯法的。抄袭就等于盗用,盗用就等于做小偷,我们不能做小偷。而且抄袭了别人的东西你会安心吗?抢夺属于别人的东西,你会高兴吗?你晚上还能睡着吗?你敢心安理得的告诉别人:那不是我抄袭的,是别人抄袭我的么?抄袭是错误的,我们不应该盗用别人的作品,更不该把别人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属于别人的只能属于别人,不能为了一时的荣誉抢夺别人的作品。而且请大家记住:
属于侵犯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的行为有:
发表或转载的作品没有付稿酬
专利发明被用于商业用途而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
作品或发明被剽窃
大家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写这篇作文对吗?因为昨天我发现有一位网名:linxiaoqi真名:林晓琪的人抄袭了我的作文——苍鹰——蓝天的代表。为什么说他抄袭我?因为我发表的时间比他早,我作文中的错字他也复制粘贴了下来,我们也不在一个城市,所以我不可能抄袭他的。我发现时很生气,我希望他不要再抄袭。抄袭等于犯法。希望记住。
四年级日记 篇5
20xx年4月6号 周一 晴
虽然前天写的《发现》一文已经通过审核,但看的人没有,因为把另外一篇公祭日的文章写成了“发现”这个题目,于是就没有人来观看这篇正儿八经的发现了。
这次回来,发现一个与上次非常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管理员不再每天审核日记了,而且每次只审核最多只审核3篇,不像以前那样发现没有审核的都会进行审核再通过。呜呜.....
其实吧,个人认为于网站来说,各种公关和策划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工作人员的.坚持和努力也能给小朋友们带来积极的“蝴蝶效应”,不是吗?但是今天偶尔在群里潜水,发现伙伴们聊的话题是自己的日记无端地被其他商家“引用”了,也许咱这个网站之所以存在的奥秘就在于此?哈哈......(如有说得过分,请工作人员谅解并指正。)
如果这篇日记通不过,就权当善意地提醒了!
四年级日记 篇6
然而我对四(2)班的回忆却是痛苦而快乐的,最好的班可以说非我们班莫属,最调皮的.也是,可最让人心伤的也是这个班。我第一次在学校当着全班的面哭了,就是这一年!知道为什么吗?老师绝对不知道!因为老师那时都在开会!有谁知道,我心多么痛!我本以为他们还有良心,可是我错了,他们早已丢弃了感动,无论我怎么痛苦,他们的嘴巴也不会停,而且来安慰我的只有全班的四分之一都没有,我知道,我老是管他们,他们从心底里恨我,却从来不会恨其他班干部,因为,其他班干部没有管理过!只有两个女生知道我一定登不了作业,帮我登了,大家也知道是谁,我就不说了。
有时候我真的受够了,但人生就是酸甜苦辣,这时甜,以后也必定会有辣......这是四(2)班告诉我的道理,20xx,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苦,什么叫甜,什么叫酸,什么叫辣,加油四(2)班!让我们一起创造奇迹吧!
四年级日记 篇7
今天,妈妈单位组织去无锡的鼋头渚春游。一大早我和妈妈就踏上了去无锡的路程。
在车上导游为我们介绍了无锡名字的由来:相传在古代这里有座著名的锡山,被人们日夜开采,终于有一天锡开采完了,后来人们就叫无锡了。
过了两个半小时后,到了无锡的太湖。我迫不及待地下车欣赏起这里的景色,啊!真是迷死人了。美丽的太湖山清水秀,波光粼粼。湖边有连绵起伏的高山,湖中座落着一个半岛,像一只昂首的神龟横卧在太湖中,鼋头渚也因此而得名。湖中的半岛名叫太湖仙岛,我们乘船登上了半岛,岛上的景色也很迷人。两岸有细细的垂柳,有耀眼的茶花,还有五颜六色的羽衣甘蓝。
导游带着我们来到了一块大铜钱面前,说只要摸一摸这块铜钱,就会给你带来财运。听了导游的`话后我就抱着铜钱摸了好一阵子呢!
游玩过这些景点后已是中午,我们简单的吃了些午餐。吃完饭后,来到湖边玩了一会,发现了一块表面光滑色彩斑斓的石头,我喜欢极了,心想这样的意外收获可比买来的纪念品有意义多了。
接下来我们随导游来到了我最期待的樱花谷,可是因为这段时间天气不太好,樱花还没开,只有一些含苞欲放地花骨朵儿。带着一点小小的失望,恋恋不舍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太湖,我还会来看你的!
四年级日记 篇8
我们一家人走在“云南民族村”中,耳边传来咚咚咚的敲鼓声,我们走近一看,原来这里是大象表演,门口有只小象用鼻子卷着一根棍子咚咚咚打鼓,正在招揽生意,每次打好鼓管理员就递给小象几只香蕉。
我们也被小象表演吸引,买了票进场,我选择了坐在最前面。场里有7只大象在里面游荡,旁边有个5—6岁的小孩在妈妈帮助下向卖香蕉的管理员买了一窜香蕉,拿着去一根去喂大象。我也蠢蠢欲动,看着妈妈。妈妈似乎看出我的心思,也给我买了一串香蕉。我拿着一只香蕉小心翼翼地走到围栏旁,一只大象向我走来,它把前两只脚搭在栏杆上,后两只脚支承,鼻子伸出长长的.向我讨食。我拿出一只香蕉递给它,它用鼻子吸住香蕉放进嘴里,然后又把鼻子伸过来向我讨要。这时旁边走来一只小象伸长鼻子向我要,而大象用鼻子拦住了它,我灵机一动,拿出两只香蕉,一手一只同时给它们,小象终于吃到了香蕉,我很开心,我的香蕉很快给它们俩吃完了。我回到座位,下面的表演也就开始了,8只大象在雄大象的带领下,雄赳赳气昂昂围着舞台走了一圈,后面的每只大象用鼻子托着前面大象的尾巴,然后一起向我们各种各样的表演。我最关注的是那只小象,它走独木桥、画画,射飞镖、倒立、连样样精通。其中走独木桥,我最喜欢了,见他小心翼翼地走上台阶,窄窄的独木桥,我让我也紧张起来。它迈出一条腿沉重地踩在独木桥上,独木桥木宽也只有它脚底宽,我给它也捏了一把汗,好不容易走过了独木桥。然后它又返回了过去,走到中间转身,提起前身两脚,象向我们拜了拜,然后才走了下去,大家为小象聪明拍手。
大象们都表演了精彩的节目,我为大象的聪明而惊奇,它们也许也有思想,也许也想像我们人类到处可以自由游玩。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让它们也回归自然。
四年级日记 篇9
“啊,张小梦!”如果你经过我们班门口听到这样的叫声,啊哈,那就是我们班的“精灵”出动啦!在这个女生这儿摸一下你的头发,在那个女生那儿亲你一口,在大家快要生气的时候,来个爽朗的一笑,真是有点“回眸一笑百媚生娇”的感觉,让人又舍不得责骂她。这就是我们班的“快乐精灵”——张梦洁!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调皮蛋”。她和“付小梦”是好朋友,不过付小梦经常被她“欺负”。有一次上完体育课,付小梦正准备拿起水杯喝水,却发现水杯不见了,不用说,肯定又是她在开玩笑!付小梦满世界的寻找她,可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也找不着。付小梦脸红红的,像是生气了,坐在位子上一言不发。这时,“罪魁祸首”终于出现了,看到自己的好友好像真的生气了,她用自己的招牌小碎步走到她面前,付小梦不理她,她用手托着付小梦的脸转过来,抿着嘴,“ 你生我气啦!”然后左右晃晃,用它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盯着付小梦,“不要生气啦,是我不好,对不起啦,嘻嘻!”然后又是她的金牌微笑,大大的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小缝,弯弯的,像两个小月牙,接着又像小猫一样蹭蹭她的脸。付小梦再也抵挡不住她的可爱攻势,“扑哧”一声笑了,“你以后要是再这样,我就真的不理你啰!”“嗯——”又是一个迷人的微笑。当然,她也有不调皮的时候。上课遵守纪律,积极举手发言,组织各种活动,考试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的健美操跳的可好啦,还得过好多全国大奖呢。她也很乐于助人,每当有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她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解决问题。我学习上有了问题都爱问她,她会很耐心的给我讲解,直到我懂了为止,和平时的顽皮样子判若两人,认真极了。这就是我们人见人爱的“快乐精灵”张梦洁,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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