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情日记(集合15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过去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因此我们要写好日记了。好的日记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心情日记,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心情日记1
星期二,星期三,这个星期的两个黑色日子!忙晕了!
下班了,真的想好好放松一下~
开着车,把音响调得很大,很大
车,在疾驰着~
我,在享受着~
这两个晚上,还有一个特殊的任务——
只做你的啦啦队…
喜欢看你在篮球场上挥洒的样子~
你打起球来,真的很拼!
有时,我真的会吃起篮球的醋来~
哈哈……
两个夜晚的角逐,你终于捧着冠军了!
亲爱的,你真的很棒!!
第二天6:45,闹钟铃声响了,一开机~
就收到了你的信息:
真的好感动!好感动!
两个夜晚的奔波劳累算是有价值了!
我只回了你3个字:
其实,你永远是我心中的冠军!
我的心情日记2
有太多的话要对你说,原谅我的语无伦次吧!亲爱的我没有资格这样称呼你,因为我不是你的谁,也未曾得到过你,我只是爱过你,我以为自己可以这样的不在想你,但是每次从有你的梦中醒来我的心好痛、好痛。。。。。
今天又下雨了,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你了,也许是你的身影长驻在我心里的原因,也许是我确实很想你。在乡下的这段日子里除了要完成领导给的任务就是到教室里等待下次的任务无聊的乏味,别人没事都睡下了可我躺不下,外面的雨越大我内心的孤独和空虚越压抑着自己压得我透不过气来,其实真正的孤独是想一个人。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却怎么也听不到你声音更呼唤不到你,我们相隔万里在不同的地方度过了不同的黑夜与白昼、演绎着不同的故事,可知道我是多么的想你、多么的想和你在一起哪怕是在一起聊聊天、散散步我就很满足了,这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命运的回转我不知道,不知道我的脑子里是这样的朦胧,这种朦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悄然的来到了我的身旁若即若离我不敢去面对它,我确实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在这悠悠的落叶中、在蒙蒙的细雨中。
人静的雨夜又想起了她!别人说时间可以淡忘一切,可为何这么久了我对你还是念念不忘、依依不舍!我从来没他这样的想一个人,这样强烈的思念,虽然知道遥远的相思很苦但我还是选择了相思、虽然知道梦里的相逢很短暂但我还是愿意长留在这个痛苦而又迷惘的梦境中去想你,也许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吧?或许是“征兆”更为恰当些!但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会永远沉默下去,只远远的默默爱你。。。
我们就这样在自己的轨道上行进,上月你告诉我你有男朋友了那时候我几乎心都要碎了,抓狂!但是我又在瞬间冷静下来,我想这样就让我死了这条心吧!我深深的祝福你们!不该凋谢的玫瑰却早早的落在水面,随着不知何来的气流飘向了远方,让我只看到了最后的旋涡。。。
就这样我在爱你多年以后,除了心痛我甚至不敢对未来有任何过幻想,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不能相交!即使相交也只是偶尔的邂逅之后又必然分开,还不如不要开始,让我们慢慢的老去,做一辈子的朋友``死党``也许你是我的一个梦!明天继续?不!我不能在这样沉沦下去,我的梦该醒了不久的将来我也将有我的妻!也许真的有一天当我们的轨道交集的那天再来看这些话,我们会对人生有什么样的感慨呢?人生太短暂,让我们和彼此相爱的人轰轰烈烈的爱一场吧!
我的心情日记3
说起穿旗袍,那还是我21岁那年。有个星期天,我和一同伴去游园。路过园内“娱乐宫”时,见门口贴着举办“情侣舞会”并出租舞装的广告。同伴看了一会儿,忽然上来了兴趣,她附在我耳上悄声说:“我们也进去凑凑热闹!上半场我扮男的,下半场你扮男的。”
经她这一怂恿,我也欣然同意。于是,我俩潇洒地走进去。我租了一袭大红色的高领无袖缎质旗袍,她租了一身白西服,然后进了化妆间。当我俩携手步入舞池的时候,立刻引得了众男女注目。我隐约听得几位男士对女友直夸我穿旗袍漂亮呢!
从此后,我慢慢地喜欢上了旗袍,觉得确实是东方女子的最好时装。即使相貌平平的姑娘,穿了它也会立刻风情万种,妙不可言。第一次买旗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那日,吃了早饭没事,我独自一个懒洋洋去逛时装城,其实并不想买衣服,顺路到书亭买新到的《时装》杂志倒是真的。临近中午时,我走进一家“娇娇时装店”,眼睛突然一亮,一眼盯上了那件穿在模特儿身上的旗袍。它真是太漂亮了,通体乳白色,无袖,中领,左胸上用红线绣着一朵小花,咋看给人一种高雅清纯之感。我与店主人——一位南方小姑娘讨价还价了一番后,终以270元的价格买下来。在她的后寝室,店主人帮我穿好后,我又去了店旁的“发屋”,修剪了我的披肩长发。
穿着它走出时装城,我的心里甜透了!轻轻地迈着高跟鞋,轻轻地摇着披肩发,静静地走在便道的树荫下,伴着此起彼伏的蝉鸣声,旗袍轻轻地荡着,连我自己都觉得变成了一首露珠的小诗。
令我至今想起来都要偷笑一番的是,那天,因我穿了白旗袍,竟还引来了个小插曲:一个看起来挺文雅的小伙子隔着很远就看我,盯得我都不敢直视他,心里暗咒这家伙不懂礼貌。
后来,认识了远方的男友。有一次给他去信,我大吹了一通穿旗袍的感觉。不料,他回信要我拍几张“旗袍照”寄给他。我上来了兴致,决定自己做一件穿给他看。于是,我翻出《时装》杂志,“研究”了半天,而后上街买了一块粉红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裁做了一袭半袖旗袍,并用仿蓝宝石镶进了大菊花领扣中。
次日,父母上班走后,我取出相机架好,决心为他自拍几张“高水平”照片。我先是穿好了旗袍,把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光滑的髻儿,又翻出一对红耳丁戴上,接着便开始化妆。为了和我的红旗袍相配,我特意涂了含铅量高的鲜艳口红,好让我的照片尽量突出“旗袍的风采”。
我的心情日记4
我喝多了,
他终于肯说出,少喝点。
三个字,不是我爱你,不是我想你,却让我温暖的不得了,
就像将死的心里,
血液被输入能量,
让我温暖好多。
我爱你,爱的好辛苦。
那天晚上找你吃饭,
只是想见见你。
你瘦了,上课太辛苦了吧。
我们就像相恋许久的恋人,
安静的聊着天,
安静的吃着饭,
然后我很安静乖巧的回到寝室。
其实,那天晚上我上班好累,好多不顺心的事,
其实,我就想抱抱你,
其实,回去后我想和你聊天。
但你上车的时候你说晚上你就不上网了。
你对我,终于有了一丝丝关心的样子。
我想一直陪你到最后,
所以我决定做一个傻女人,
不闻不问,百依百顺。
你简单的三个字,让我温暖得不得了。
你终于,终于,对我有了一丝丝关心的样子。
我的心情日记5
心境,此刻很是不爽。
心境,很多人都会因为心境的问题而感到烦恼,我也是。身边的一些事情总会给我们带来必须的烦恼,当烦恼到来时,心境自然是糟糕的。
本来能够开心的度过这一天,可是就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就因为一件小事而让自我难受。很是不明白,何必如此。
说起心境,我想在大多数的情景下,更多的人心境是愉快的,舒畅的,洒脱的。只是偶尔来点脾气,然后发发小火,发发牢骚,之后一切都转。心境不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沉思,什么都不想,也不要和任何人说话。所以有时候给他人带来必须的误会也是在所难免的。
心境,如同天气,说变就变。心境,如同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我的心情日记6
这个夏天本来说出来锻炼自己
毕竟自己也快毕业了
然而
八月
遇见了你
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相遇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很奇怪
然而一个路痴不知不觉就进了你心里
慢慢的好像你不陪我我不习惯了
慢慢的好像我会想你了
慢慢的我会因为你不回我而着急了
慢慢的我好像爱上你了
现在我们多好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看有没有你回的消息
习惯点 那个 我醒了。
不管怎样
我每天都感觉很幸福
哪怕你说一些让我不开心的话
过一会我也会好的
然后 猪头 在屁颠屁颠的来找你
我喜欢每天都和你聊天
哪怕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语
我想迁就你
我想一直陪着你
我想我们一直这样下去
我们都不知道哪一天在一起
如果不介意
那就牵手那天吧…
就当我是个讲故事的人。
我的心情日记7
孤僻,也是一种境界?想生活愉快,先得习惯它的存在。在网络搜寻,能看到不少匿名客在这个世界里的发泄。“发现自己的郁闷,隐忍,孤僻,已经是一种病态的快乐”。感觉生活已彻底索然无味,唯一爱好是上网搜寻,回家无事就研读有关的杂志书籍,各种话题对我已经毫无兴趣,充耳不闻。除了生活上必须的对话,我很少主动找其他人交谈。虽然我已经过了30岁,可是我还是不想结婚,很多人抱怨我太冷漠,我不予理睬。虽然内心孤独,但我并没有主动寻找过真正的感情,想一切随缘。时间久了,我居然觉得坚持郁闷和孤僻状态,好像修炼“金钟罩”,阻挡了外界很多干扰,也自得其乐。
我说我孤僻”。因为回家我觉得累,懒得说话,婚姻让我感到害怕.“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在琐碎忙碌的生活中,如果还反复研究感情的保鲜问题,就太奢侈了。奢侈得让人自觉放弃。
“越来越习惯一个人独自活动,寂寞地呆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想着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孤独无时无刻不在包围我,我心里明白自己已经患上了情感孤僻症。不过我却从来没有试图过挣扎出来,或者是尝试治疗自己。开始习惯一个人在黑夜里工作,白天那喧哗的人群,沸腾的人声,让我感觉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
爱情在我的心目中的地位持续下降,金钱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比例都超过了爱情。有伴侣的男女们为什么也会孤独?似乎是因为独立,思想独立、经济独立、兴趣独立、个性独立……特立独行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可以,没有,亦没什么不可以。我成为了一个单身族:越孤僻,越现代?没有缠绵感的恋爱,没有思念心情的情侣,这是我的一种自恋。希望一个人待着,如果和她在一起,还要照顾她,还是感觉累,所以不如只是周末相聚,平时自己安排。约会的日子约会,不约会的日子里——“请勿打扰”。恋爱与单身,仿佛上下班站岗一样,到钟走人,加班不候。
一个人孤独的空间,是由孤僻换来的东西。而且,我在感情上并不依赖任何人,如果我心情悲观、处于情绪低潮,得靠自己调整,别人也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我有时候不想见任何人想自己呆着。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
伴随着孤僻的爱情是不是爱情。不过,需要考虑爱情的生活已和我永远的告别了,爱情必须与金钱和工作并存,浪漫,也必须与现实和压力并存。所以,孤僻的恋爱,便是充满真实感的我喜欢的现代爱情生活。
我的心情日记8
啊啊啊,怎么又要开学了,哭唧唧。表示我一点也不想开学的呀。因为开学之后又要回到那个严肃的学校,又要见到那些智障同学,最重要的是!又要睡眠不足了啊!苍天啊,大地啊,谁能照顾一下我们学生的感受啊!
前一天晚上,我们中国的学生将会创造一个奇迹,(笑哭)。一支生花笔,陪我们伏案到天明;两册如玉籍,点燃锦绣流年一脉香。在开学前一天的晚上,同学们将会完成所有的寒假作业∠(°ゝ°)敬礼。
在这个晚上,我会睡不着觉的,因为明天开学了,从明天开始,我的好日子到头了,啊啊啊啊,我不要开学啊,校长也真是的明天开学的话再过几天又是周末,怎么不一下子到下个星期一啊,还有还有,我的头发变成这个样子,我们班的同学一定会嘲笑的吧!苍天啊,听见我的呐喊了嘛,如果听见了,快点把我从这个要开学的噩梦中拯救出来啊,明天早上一睁眼,呀!第一天寒假生活开始啦,多好啊!
我不要开学啊!
我的心情日记9
凡事岂能尽心如意,但求无愧我心。发脾气是短暂的发疯,是自己害自己,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做自己可能掌握的事情就快乐,对于自己不能改变的事实,泰然处之。以平常心态对待自己不可掌控是事情,就会活得自在。单纯的生活是随遇而安,有什么享受什么。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以此认定它是一个好习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忍耐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修为。人生很多时候都需要忍耐,忍耐误解,忍耐寂寞,忍耐清贫,忍耐失败,等等。“红尘白浪两茫茫,忍辱柔和是妙方;从来硬弩弦先断,每见钢刀口易伤。”忍耐力体现着一个人能屈能伸的胸怀。人生有巅峰也有低谷,那些在低谷中还能泰然处之的人,才是真正的智者和强者。
我的心情日记10
我是6岁那年第一次知道皮鞋的。记得,那是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平跟,系着黑色的鞋带,鞋面光滑铮亮,走起路来会“嚓嚓嚓”发响。它穿在邻居小朋友的脚上。他的爸爸是军官,在上海驻军,回家探亲就给他带了一双皮鞋。我们那旮旯的孩子,别说穿皮鞋,有几个见过皮鞋的.?我羡慕地看着那双皮鞋,梦想着什么时候我也能穿上那么神气的鞋子,该有多好啊!
我家兄弟多,孩提时,我脚上穿着的,大多是哥哥们的旧鞋子。只有到了过年边上,我才能换上母亲给我纳的新布鞋,去亲戚邻居家拜年。拜完年,这双新布鞋就给压到了箱底,只有遇见红白喜事之类的乡间大事才有机会出现。直到我上了小学,母亲才给我多做了几双布鞋去上学,可是布鞋不耐穿,没多久就前面张嘴后面掉跟了。母亲叹息说:“你呀,除非穿铁打的鞋子。”我说,铁打的鞋子是没有的,牛皮猪皮鞋是有的,什么时候有双皮鞋就好了。
我上中学时,街面上开始时兴旅游鞋。但是,旅游鞋闷气,脚汗特多,我又穿回了布鞋。街上的皮鞋渐渐多起来了,但皮鞋于我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一双皮鞋要几十元,相当于父亲一个月的工资,这几十元只能勉强养活我们家六口人。
1992年我参加了工作,那时我被石油公司派驻在一个海岛上,第一年工资每个月32元。我终于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钱。站在皮鞋店前徘徊了好几次,隔着玻璃看着那些梦寐以求的皮鞋,我的手藏在兜里,捏着那薄薄的几张纸币,我下不了决心买。
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我身上穿着的是借来的西装,脚上穿了一双新买的旅游鞋。女孩儿瞧着我抿嘴一笑,我尴尬地红了脸,不明白她笑什么。后来,女孩成了我的未婚妻,她送给我一双皮鞋,笑着说:“婚礼上,不要再西装配旅游鞋了,特土!不过,也就是你那副打扮,让我觉得你这个人实在、靠得住。”我也笑了,笑着穿上了平生第一双皮鞋。
如今,我的鞋柜里常年放着好几双皮鞋。夏有凉皮鞋,冬有毛皮鞋,春秋有单皮鞋……改革开放、经济的飞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皮鞋,行走在生活的金光大道上。
我的心情日记11
今天我已经二十岁了。
我梦想的花蕾与岁月的容颜同在。
我经常憧憬远方,遥远的远方,并幻化自己身临其境,享受自己那模糊如氤氲般的梦。然而回到现实存在的生活中,在这个手指可以清晰地触摸到的那种真实的世界,却是那样的大相径庭。
就如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里的描写:真正的生活应当在别处,当生活在别处时,那是诗,是歌,是艺术,而当彼处一旦变为此处,生活即呈现出它的另一面:残酷。
从学校那温暖的花室中跻身于社会的大土壤里,往昔所憧憬的梦被现实粉碎成无尽的泡沫,散落在天涯。面对这个现实社会,自己的一切梦想都太过于飘渺,模糊到分不清哪儿是始,或是哪儿是终。曾磨拳擦掌大展拳脚的蠢蠢欲动,却在现在朝九暮五的班途中消失得发现不了一点痕迹。
我惊惧于这样的现实,可是又手足失措,不知何以摆脱。我只是无耐地伫足回头张望那曾有的已飘入高高在上的苍穹中的梦想,在现实中我却迷惘地停滞不前。我恍惚地以为时光扔下我轰轰烈烈地朝前奔跑,其实我早已置身于时光的洪流中,冲走了。
沉闷地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听见心中那个声嘶力竭的二十岁的呼喊,感受着每个行人心中的欲望交织地升上城市高高的苍穹中。而我的目光像是浸泡在层层雾霭中,经年不散,不见光,不破风。麻木地看不到自己任何欲望。风带着些寒凛像锐利的冰片刻在脸上,周围的暮色此刻已悄然无息地逼近,月光如水一样流淌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黑夜此刻把我只身单影地一幕剪影成最清晰地现实,在这现实中靠着纯粹的梦想是站不住,那空中楼阁似的梦想你找不到任何步入,经过及走出的途径。
二十岁的我仍懦弱地把自己包裹在那温室的梦中,不敢向外迈出试探的脚步。其实一切都已经沧海桑田,不再像我校园时期所单纯的幻想。我像是一只躲在壳里长眠的鹦鹉螺,等到我探出头打量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原先居住的大海已经成为高不可攀的山脉,而我是一块僵死在山崖上的化石。
现实终归是这样的真实。面对这个必须面对的现实,我除了脚踏实地地走,别无选择,选择清晰地看着自己的步伐烙在所经的路途中而不是一步登天!-->
我的心情日记12
这个晚上,夜凉如水。但温热的是我的心。我在灯下,将自己的思绪放回到20年前,放回到我们的初识,放回到一次次与同学见面的欢笑里。我发现,所有与温暖、依恋、牵挂、祝福等等有关的美好词汇就在我的眼前飞舞。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段岁月,不是最完美最没有缺陷的,但因青春奔涌的激荡,因一起哭过笑过的见证,这段记忆在此刻格外显得珍贵。也许,我们久不相见,也许,我们也未曾电话联系。但谁能否认呢,我们共同经历的岁月,无论何时回忆,它都能让一张张脸孔在瞬间绽放出笑容。是啊!没有什么比同学这个称呼更让人觉得亲近了。时间越久,它的味道越醇厚。
每次出差去外地,只要有同学在那个城市,我就一定要去找。同事都以为我和同学关系特别地铁。其实,即使是普通的交往,只要踏上那片土地,觉得有一个人曾经与你同学,那种亲切的感觉就会自然而生。不管你是不是和他关系好,也不管这么多年你们是否相互牵挂着。
同学就是这样的一个称呼,它有神奇的力量,能将你迅速地拉入到友爱的状态中。空闲的时候,我会在纸上,一个个写出同学的名字,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能把他们忘记。但事实是,每一次都顺利地写出了。他们的名字在我的眼前熠熠生辉,看着那一个个名字,我会回忆起他或她的故事,回忆我们曾经的过往。
记得每次见面,总是笑着、乐着。我们海阔天空地聊,过去的记忆,如今的发展,生活的喜与悲,一点一滴尽情倾泄。你会为他或她的升迁而欣喜,会为他们遭遇的不顺而担忧。当然,更多的是祝福,祝福我们的未来多一些明亮,多一些灿烂。是的,我们就是这样一个群体,在春天的嫩叶绽绿的时候,在夏季明媚的阳光尽洒的时候,在秋波荡漾硕果累累的时候,在冬日雪花漫天飞舞的时候,我们互相思念,彼此牵挂。同学的友爱,同学的真情,同学的美好,全都是幸福快乐的组成分子。
是的,我们幸福着,我们快乐着。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会将你们放在心底珍藏。我会记住所有伸过来的友爱之手,会记住我们所有的故事,会记得曾经和未来的温暖。即使,未来的许多年,我们不曾有机会,拥有亲密友爱的接触,但因同学这个美好的称呼,我知道,我会一直爱你们,直到永远。
我的心情日记13
又想起假期里看过的一个感动很多次的电视剧
没有爱情没有战争没有帅哥美女没有尔虞我诈
朴实的故事朴实的人朴实的剧情朴实的场景
半个小时前还把中间的插曲单曲重放了几十遍
不知道自己还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以如此矫情
只是很沉默着的听着听着一句话不说
原来没有任何事情的发生
心情也可以糟糕到这个程度
那样的环境让人觉得十分适合大哭一场
但我不会哭泣 我想 我不会哭了
即使我不快乐
我不知道不再哭泣是意味着长大还是意味着冷漠
反正对我来说快乐和哭泣没有任何关系
我生活的很真实
很开心也好累
上课 逃课 上线 下线 聊天 无聊
游戏 无趣 听歌 换歌 睡觉 失眠
日子颓废的恶心
人生颓废的伤心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终结。
什么时候我是从前那个嘻嘻哈哈吵吵闹闹的我
我很好...
我很好吗?
我的心情日记14
榴莲是我最喜欢的水果,虽然它有点臭,但我还是很喜欢它。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这一天,刚好是我来到广州的第一天,大阿姨买了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榴莲!—可是,我感冒了!就不能吃了!
当我看见榴莲被大阿姨,小阿姨快吃完的时候,我的眼泪不情愿的流了出来。唉,原来我爱榴莲就像爱妈妈一样啊!
你们喜欢吃榴莲吗?如果不喜欢的话应该大多数都是不喜欢它的气味,对吧?其实我一开始也不喜欢榴莲!但妈妈对我说:“榴莲啊,其实是一种非常有营养又好吃的水果!但不能吃多,否则会上火的!”
我觉得榴莲是一种很神奇的水果,它让我知道一样东西如果去尝一下它的味道就会永远爱上它。当然我指的是我的感觉,那样东西就是我最爱的一样东西!你们猜得出来吗?
我的心情日记15
在初一的时候,我进了学校的学生会生活部,荣幸的成为了生活部的一员。在生活部的日子总是忙碌的,天天在各个班上去打清洁分数,渐渐的,自己变得很开朗,朋友也多了起来。
初二生活总给人一种无所时事的感觉,我也很快成为了学生会生活部的部长,渐渐的在生活部写下自己辉煌的篇章,在此期间,我组织起学校学生会的成员出去做公益活动,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好评,在学校认识我的人也多了起来
到下半学期,生活部总人数超过100人,成为学校最大的一个部,我渐渐的成为学校知名人物
于是在学校喜欢自己的人也多了起来,虽然那个时候被我们称为早熟,但是还是乐意去接受它的存在
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作为纪检部的部长,虽然人是那种乖乖型的,但是还是避免不了她发脾气的时候,六亲不认,连我都骂。虽然之前有那么一点讨厌她,但是在一起做过很多事情后,对她就慢慢的发生了变化,自己也喜欢和她在一起,星期六星期天没事的时候就把她啦出来逛街,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
到初三的时候,自己的学务就多了起来,学习生活,生活部管理,还有她,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唯一能放松的时候,就是星期天和她一起出去逛街,买大包小包的食物回家吃,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中考到了,我如意的考上了自己心仪已久的高中,由于有学校的推荐,我很快就成为那个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她,依旧未改变那种性格,虽然照样进的是纪检部,但是还是老毛病,不过还是在高二的时候成为部长,我们的关系依旧是那么的亲密,好像一对恋人一样,不过却少了某些东西。。。
高中在恍恍惚惚中度过,大学我们分离两地,见面的时间少了,唯一能见到的就是在放假回家的时候,每一次见面似乎都有很多话说不完。
大学时间漫长,没什么好说的,经历过的人都应该知道吧,大学出来工作后,我很少很少在约她出来耍,渐渐的,感情淡了。
见到她的时候,我24岁,她23岁,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当初在高中的时候,很乐意的让别人说我们是一对恋人,因为那个时候真心喜欢过,当上大学的时候,没在一起真的好难过,如今也一样。
其实我很想说,我那个时候也喜欢过你,真心喜欢过,我很希望自己能和你在一个大学,但是我们还是分离了,因为理想不一样的原因,所以选择放弃,对不起,我真不知道放弃你就是放弃一辈子,原谅我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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