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聘用合同合集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聘用合同 篇1
陕西教育学院 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岗位从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单位性质
乙方、(员工姓名)
员工家庭住址
员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为年,即从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续订合同不改变乙方工种(岗位)的不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从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
(二)无固定期限。年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为个月(采用此种形式应在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三)以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包括、基础(标准)工资元;津贴补贴元(其中元等),其它元,奖金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应明确乙方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时,日,明确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根据乙方贡献大小,技术水平的提高及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内部工资的调整适时地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甲方发放工
四、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员工,未成年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法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于不同的处分,直至开除。
七、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六)凡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负医,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犯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犯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应在本合同第十五条中订明)
十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六、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本合同签订后,应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劳动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鉴定机关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服从校方提出的安全保卫要求和门卫管理制度。 保安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学校的安全保卫负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门房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保安人员要认真守护学校的防火、防盗,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案件应立即报告110,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3、保安人员实行全年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保安人员必须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做好防盗工作。 保安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安全负责的精神,按学校规定,值班时间定时开关大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教师批准的请假条,否则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在校外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的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4、保安人员对非本校学生有权不让其进入学校。上课时间包含自习因迟到要进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在确认身份后才能进入,并做好登记。对骑车、溜车、穿拖鞋、染发、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进入的应及时制止,劝其立即纠正或通过班主任要求学生及时纠正。
5、非本校师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外来人员确需进入者,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经被访者确认后方可由被访者带入校内。
6、保安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应按时在校门口巡查,看护学生进出校门。
7、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要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严禁闲杂人等在校门口周围逗留、大声喧哗。对校门口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予以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和110,并协助处理有关事情。禁止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任何车辆无故乱停乱放,保证大门口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8、保安人员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经学校领导同意,验证许可做好车牌登记后方可进校。
9、保安人员应认真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10、保安人员若本人生病,工作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 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工资标准为人
民币1500元。(寒暑假期除外)
三、 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协议,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1、 侮辱殴打教师和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2、 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3、 工作散漫、不负责屡教不改。
4、 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5、 邀约他人在保安室酗酒打牌。
四、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到期前15日,双方如愿意,可重新签订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聘用字(20xx)1号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职务:会计)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俱乐部兼职会计师,其工作范围为上级工会所规定的文化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会会计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俱乐部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俱乐部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参加路局工会有关财会知识更新学习提供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俱乐部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和俱乐部的各项文体活动;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俱乐部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俱乐部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管理爱护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设备,下班要关闭好门窗、水、电,保证安全。如由于自身疏于管理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6、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基本报酬600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报酬。
2、因工作需要,经主任同意,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铁路局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俱乐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师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4、应聘会计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会计师因工作需要调离麻城;
2、应聘会计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2个月;
3、一个月无故不做帐;
4、俱乐部被撤销。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上级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成都市和圆教育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电话:
教授科目: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续签教师无试用期)。
2.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的,可以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签合同;)
第二条:工作报酬及奖金
1. 基本工资结算。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甲方应足额支付乙方相应的课时工资。试用期内课时工资¥ 元/2小时;试用期满且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其中含30小时课程课酬),超出30小时课程外,按¥ 元/2小时课时工资计算。因个人原因,导致基本课时30小时没上足,学校只能按实际课时数计算工资.在上班期间教师有义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学生答疑、宣传等);(此条中所有小时均只指教师给学生的上课时间)
2. 奖金结算。如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满,甲方会奖励乙方相应的奖金,奖金按¥ 20元/2小时计算,奖金于下年度教师节(9月10日)当日进行发放;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定履行本合同至期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奖金奖励;(此条中所有小时均只指教师的给学生的上课时间)
3. 试用期满,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定为准。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由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具体作息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二休息两个大半天;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坐班时间为14:00至22:00;星期六、星期日的坐班时间为8点到12点,下午两点到6点,但除坐班时间以外的时间里乙方应保证随时可以给学生上课,特殊情况以所在分校安排为准;
2.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生安全以及在不损害人体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3.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以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出现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3. 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规定第四条4中(1)(2)(3)(4)(7)除外);
(2)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甲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辞职带来的相关损失500到1000元(培训费等)。
7. 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
第六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1000元。
2.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应当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0元;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把学生带出去上课,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生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三人行培优学校学校专职教师管理条例 “让每一个孩子的分数提高”是我们的宗旨,学生分数提高多少是检测教师水平的重要标准,教学质量是教师在龙文的立足之本。因此,每位教师都必须把教学放在首位,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来教育,把龙文的教育事业作为自己的事业来做,力求成为龙文学校专职教师。
为了更好的落实龙文的教学宗旨,根据龙文学校教师聘任合同和龙文学校教师管理条例,再结合成都龙文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教师处罚条例。
一、教学要求
(一)给学生的第一次课
课前:必须根据主任及教育顾问提供的学生信息和要求,精心编写教案和学案,并且教案与学案必须配套且具有针对性,如果没有教案或学案或教案与学案不配套的,处以50.00元的罚金。如果因为上述原因学生要求换老师或学生要求退费的,除当次课时费不算外,另处以200.00元罚金。
课中:必须以高度的教学热情和精辟的讲解贯穿整个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教后记和《学生情况分析表》,如果没完成教后记或《学生情况分析表》的,处以30.00元罚金。
课后:必须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地分析,找出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障碍和薄弱环节,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学生第二次上课前交主任处,主任确认后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如果学生第二次上课前主任未在教学辅导计划上签字的,处以50.00元罚金。
(二)辅导进程中的每一次课
课前:必须根据家长和学生认可的学习计划,详细地准备每次课的资料,认真编写好教案和学生的学案,并于上课前交主任审核,主任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如果没有教案或学案的,就没有当次课时费。
课中:必须讲解精辟透彻,并努力调动学生对该学科的兴趣和热情,确保学生成绩稳步提高。如果学生上了20次课,成绩还未提高的,学校有权重新给学生安排教师,对原任课教师处以100.00元罚金,另外最后一次课时费不记。同样,如果学生中途要求换老师或要求退费的,最后一次课时费不计,另外处以100.00元/ 生的罚款。
课后:必须及时地分析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反馈信息,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风格。每月定期向主任或家长反馈本月学生学习情况,指出学生的进步和不足之处,如果学生上课一个月后,任课教师未向主任或家长反馈教学情况的,处以50.00元罚金。
(三)考试前后
1、指导、协助学生做好期中、期末统考复习。精心为学生准备满足考试需要的练习题,督促学生完成,并对学生的不足之处进行辅导,确保学生成绩的提高。
2、认真分析学生的考试试卷,查找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3、收集学生每次月考和大考试卷复印卷,交教务员存档备案;确保学生解决问题能力要有明显的改善,学习成绩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四)月考要求
1、每个学生一个月或学习完一章知识后,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检测。
2、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精心准备试题,学生上课一个月或学完一章知识后如果教师未为学生准备月考试卷的,处以30.00元罚金。。
3、试题准备好后,交主任处,由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学月考试。
4、考试完后,主任将试卷返还任课教师,由教师批阅,并写出书面试卷分析并存档,如果教师未对试卷进行批阅和出具书面试卷分析的,处以50.00元罚金。。
二、考勤要求
1、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并课保证每次课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跨校区且时间紧凑者除外),迟到一次处以30.00元罚金。
2、不得无故旷课,旷课一次处以300.00元罚金,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出具请假条,事假一天处以120.00元罚金;病假一天处以60.00元罚金,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
3、教师不得向学生泄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否则处以50.00元/生的罚款。。
4、各重点中学教师只能以龙文学校教师身份上课,所取得的一切教学成果归龙文学校所有,向家长泄
漏自己学校的,处以200.00元的罚款。。
5、上课前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上课过程中打接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
罚金。
6、上课过程中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否则处以30.00元罚款。。
7、每次课后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位干净整洁,桌面不得摆放凌乱,如果桌面凌乱或桌椅摆放不整齐的.,
处以10.00元罚金。
8、上班必须精神饱满,不得打瞌睡,萎靡不振,上课打瞌睡,萎靡不振,处以20.00元罚款。。
9、教学区不得聊天拉家常,上班期间不得用电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
10、 团结同事,不做有损学校的事,不说有损学校的话。发现一次处以100.00元的罚金。
11、 上班必须佩戴学校工作牌,没带工作牌的,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购买再佩戴的除外)
12、 爱护小区的公共财产,注意管好学生保护好自己的工位,工位损坏的照价赔偿。
13、 教师有义务做好宣传和对学生进行免费的自习陪读答疑工作,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
拖沓或抵触的,处以30.00元/次的罚款。
三、仪表要求
1、教师必须穿着端庄得体,不穿拖鞋、背心上课,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2、讲究个人卫生,勤刷牙、上课不吸烟、不饮酒、不带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上课,上课期间吸烟的,处
以50.00元/次的罚款。
四、补充条例及其它奖惩条例
1、教师可以调休和存休。
调休:周一、二有课的教师可与周四、五对换,即周一或周二按照周四、五的坐班时间坐班,周四或周五休息。调休必须提前与主任协商,填写好调休单,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存休:教师可利用周一、二坐班,并且不调休,用于春节或暑假休息。存休不得超过4天,即如果教师满足存休条件,可在学校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多休息4天.( 如果有课,教师不得使用存休)
2、奖励:
(1)教师如果全年学生流失率为0的,明年可比别的老师多涨5.00元/时的工资;全年流失率低于5%的,明年可比别的老师多涨5.00元/次的工资。
(2)教师扩科或利用自己的生源向学校推荐学生的,对教师可给予100.00---300.00元的奖励。
(3)教师向学校推荐合格优秀教师的,给予100.00元/师的奖励。
(4)教师外出宣传,拿回来电话或者邀约家长上门做测评并成功签单的,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拿回电话的:学生签单总金额和续单总金额的1%;约访家长的:学生签单总金额的2%,续单总金额的1%。
(5)教师对学校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给予100.00—1000.00元的奖励。
3、惩罚
(1)丢学生累积4人,工资降5元/次,累计6人的,工资降5元/时。
(2)丢学生后一个月内学校有权不给该教师排课,且该教师的基本工资=教师的单位小时工资*(30小时-该学生每月应上小时)。
(3)学校组织的考试,如果成绩低于平均分10分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教师的休息时间或对教师处以200.00元的罚款。
未尽事宜,以学校行政和教师代表讨论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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