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轻生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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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轻生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青少年轻生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中国教育报     2002-02-02     庞振超 曹保印 

 

    当笔者写下本文第一个字时,已感到了难以承受的沉重,然而,笔者最终还是拿起了手中的笔。不为别的,只为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挽留住一个个意欲随风而逝的年轻生命。当然,更多的渴望还在于提醒社会各界,能从忙忙碌碌中抬起头来,分一丝警惕的目光,给那片正在阳光下的花儿们身边悄悄游荡着的冷冷的云…… 

    青春的花朵在风中飘落 

    这是笔者随机在报刊上查阅到的一组信息:1997年,北京市一初三男生因考试成绩不好,从12楼跳下身亡;1998年,吉林省长春市一初三女生,因“老师把我同小流氓相提并论”而卧轨自杀;1999年,福建省福州市一初二女生因家庭贫困,产生自卑心理而割腕自杀;2000年,广东省顺德市一初三男生因家长不让玩游戏机而上吊自杀;2001年11月,新疆石河子市4名初三女生,因考试排名靠后,相约服鼠药自杀,其中两名因抢救无效死亡,一名重度昏迷成植物人,另一名经抢救脱险后休学在家……一朵朵青春的生命之花,就这样在风中接连飘落! 

    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徐岫茹在电话中对笔者说,他们中心设有一条心理咨询热线,在该热线设立之初,他们曾进行过一次统计,在前9个月打进热线的2700人中,146人曾尝试自杀或想自杀,其中80%是中小学生。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自杀的危险正一步步逼近今天的青少年。面对这样一个严峻的现实,所有从事教育事业的人们以及广大青少年的家长都不能不反思:是怎样一种邪恶的力量,把年轻的生命推向了黑暗的坟墓?我们又做错了什么,以及从今天开始,应该做些什么?请记住,当年轻的生命不在时,无论你在其身上寄予了多少美好的希望,他们也都将如暴风雨中被吹落的花朵,只能落地成泥土,不能再生为果实……因为死亡是生活的彻底毁灭! 

    世界上最脆弱的苇草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把自杀划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利己主义自杀。即在极端个人主义支配下,个体脱离社会,远离集体,空虚孤独,丧失社会目标而自杀。第二,利他主义自杀。这往往是个人利益服从于某种集体利益所促成,如老人或病人为了不给亲属增加负担而自杀。第三,反常自杀。它主要发生在社会大变动时期或经济危机时期,个人丧失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无法解决,或因社会变动而造成个人沉沦。第四,宿命论自杀。这是集体强加于个人的过多规定与束缚造成的,个人感到前途黯淡,压抑过大,因此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按照这些类型对当前青少年轻生现象归类,便会发现,他们大部分属于第一种和第四种,二者中又以宿命论自杀为最多。 

    《中国青年》杂志曾刊登了一封14岁少年的遗书:“那天我看电视,见笔者采访一个放牛娃。放牛娃说,他的理想是放好牛,然后卖牛挣钱盖房子,盖了房子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孩子,生了孩子再让他放牛。事后,我想到了自己--我为什么读书?考大学。考上大学又为什么?找份好工作。有了好工作呢?找个好媳妇。然后呢?生孩子,让他考大学、找工作、娶媳妇……”最后,他得出结论:“这样的生活没意义,这样的生命没价值。”于是,在与父母一墙之隔的房间里,这位连续3年是校级三好学生、班长的优秀少年服毒自杀。 

    2001年10月上旬,笔者曾委托两位教师在某高中一年级和某大学一年级进行过两次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抽样调查,结果发现,50%以上的学生曾有自杀意念,其中近30%的学生曾做好过自杀准备,8%的学生采取过具体行动,除一部分特殊情况外,其产生自杀动机的时间多集中在重大考试前后。 

    这说明,作为一棵棵脆弱的“苇草”,正是在考试这种似乎是决定命运的、带有明显的过多规定与束缚的重大事件面前,一部分青少年感到了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因而出现了自杀的极端想法。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前不久,一本名叫《死亡日记》的书,悄悄在一些中小学校园中流行。据笔者调查,这是一位小学生自杀前留给世界的最后痕迹。为什么要看这种读物?学生们的说法各不相同:有的说图新鲜猎奇;有的说赶时髦,大家看我也看;还有的说从中寻找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青少年到底为什么热衷于关注自杀这种可怕的事?问题是否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简单,只为了猎奇或者以此求得同病相怜? 

    为解决这个疑问,笔者采访了相关方面的研究人员。 

    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问题研究的河南大学叶平芝老师认为:“青少年是最需要心理支持的群体。对他们来说,能否顺利读完中学并进入大学,是一种巨大的心理挑战。当他们走向自杀,而许多人以此感叹学生今不如昔时,我却认为全社会应重新反思我们的教育,反思我们自己,反思整个社会环境。少数人之所以会自杀,首先源于对自己绝望,觉得生活没意思,自己没能力。其次,对父母绝望,认为父母苛求,不理解、不喜欢他们。再次,对老师和社会绝望,认为老师不尊重他们,社会无闪光之处。这些绝望有时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则是长期思考的结果。”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99级硕士研究生张学军说:“青少年自杀,首先是家长教育方法不当给孩子造成精神压力,有些家长更多地借助于棍棒和责骂。其次是教师方面的原因。目前,体罚和侮辱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再次是青少年自身性格、心理的不健全。他们正处于身心的成长发育期,性格特点尚不定型,自我控制能力较低,当遭受无端冤枉或过激责备时,马上就会想到毁灭自己。” 

    著名青少年问题研究专家孙云晓则从内外因两个方面,说明了导致青少年自杀的8个理由: 

    “内因有:第一,躯体折磨。在自杀的青少年中,很大一部分是因身体残疾,或得了重病,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第二,自身性格的弱点。青春期的少年看问题绝对化,性格过分内向,爱钻牛角尖。第三,有严重的精神病。大约72%的自杀者在自杀前情绪恶劣或有非理性狂乱冲动,36%的自杀者是精神病患者。第四,有不良或犯罪行为。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都可能使青少年心理不健康,最终引发自杀。 

    “外因有:第一,人际关系僵化。人际关系和谐的人,容易找到倾诉对象,以此缓解心理压抑,否则,心理压抑便会越积越重,直到以自我毁灭的形式爆发出来。第二,得不到家庭温暖。父母不和或偏爱某一个孩子,都易使青少年产生自卑、愤恨、自暴自弃心理。第三,意外的挫折和打击。如失恋、考试失败、亲人突然去世等,都可能使感情脆弱的青少年悲观绝望。第四,环境的变动。生活小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也会导致适应能力不强的青少年自杀。”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使青少年选择了自我毁灭,这其中,有多少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又有多少是社会和家庭的原因? 

    梧桐一叶而知秋 

    “梧桐一叶而知秋”,很多事都是有先兆的,青少年自杀当然也一样。根据笔者对河南大学、河南财经学院等几所高校从事心理问题研究专家的采访,以及笔者本人曾业余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的经验,发现自杀者从遭受挫折、产生绝望到实施自杀,80%以上的人通常都要历时半年以上,且都有一个心理发展过程,最终呈现出的自杀先兆是极度亢奋。 

    这种状态表现为疯狂的宣泄行为,一般分为身体反应和动作化倾向两个阶段。怀自杀心理的人常表现为紧张不安或不悦,生理上有诸如头痛、恶心、呼吸短促、手脚麻木、目光呆滞等反应。由于青少年的情绪具有冲动性、爆发性、极端性等特点,往往伴有过强情绪表现。如江苏南京某高二学生周某,因放学后发现自己所喜爱的宠物狗被送了人,顿时哭闹起来。父亲训了她后,周某不再哭闹,但却一声不吭地把自己关到了房间里。第二天早上6点,其父母喊她上学吃饭时,才发现她吃了40余片安眠药自杀。 

    事实上,如果父母和老师看到孩子的一些异常表现后,能稍微敏感些,许多孩子的自杀企图行为就不会出现了。要切实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自杀,一定及时抓住呈现在他们身上的自杀性先兆,并深入分析,这是至为关键的一步。山雨欲来风满楼,自然界如此,人的感情也是这样。 

    驱散阴云的阳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以上调查可知,青少年自杀有着自身性格、家庭影响、教育方式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且往往是多种因素集中在一起时,才最终导致了自杀。既然如此,怎样才能有效预防青少年轻生现象的发生呢? 

    河南大学的叶平芝老师认为要有效预防青少年自杀,可以从加强青春期教育、设立心理援助电话和机构、重视理想教育和成功教育三个方面入手。同时,她还指出,教育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应使人幸福而不是痛苦。她说:“缺乏理想会成为心理问题滋生的土壤。因为没有理想的人对生活和学习缺乏热情和兴趣,挫折承受力差,容易悲观厌世。我发现不少中学生缺乏理想,对自己奋斗的意义感到困惑。他们说,父母要我们考大学,可这就是最终目标吗?我们觉得这没意思。为此,理想教育应吸收心理学和成功学的理论和经验,结合当代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采用灵活生动的方法进行。” 

    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张学军认为,预防青少年自杀,应主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家庭、学校、社会应给他们创造宽松的心理环境,并为其提供发展兴趣爱好的土壤。第二,要对青少年进行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在此方面学校教育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采访中,笔者遇到了这样两件事。 

    父母过高的期望不仅使孩子失去了求学的乐趣,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的还会使孩子心理崩溃,以致采取自杀等极端手段寻求解脱。当笔者就这一问题采访某初中生家长,这位本身就是班主任的家长竟这样回答,有时她刚刚在办公室里劝导过学生的家长不要逼孩子太甚,以免他们离家出走或自杀;但一回到家却又马上告诫儿子,只有努力学习,吃得了苦上苦,才能出人头地。 

    再就是一位如今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博士的学生告诉笔者,数年前,他在中考中失利,一贯是学习尖子的他“连死的心都有了”,偷偷准备了几十片安眠药。当时,父母非但没责备他,还对他说“努力了就好”、“跌倒了再站起来,才是真正的好男儿”。在父母的抚慰下,他很快稳定了情绪,加倍努力学习,最终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他说,父母当年的告诫,不仅使他走出低谷,而且足以受益一生,所以,他最欣赏的话就是“最贵平常心”和“得失寸心知”。 

    从这两件事不难看出,很多父母之所以不能及时驱散孩子身边的阴云,关键在于他们对待孩子得失的态度。科学的态度可以使孩子正确看待得失,从而建立起科学的价值观,而相反的态度非但不能缓解孩子的心理压力,还会增加他们的心理负担,欲速则不达。 

    生命教育是永恒的教育主题 

    据笔者了解,国外的很多学校都设有与生命和死亡教育相关的课程。如在英国小学的课堂上,殡葬行业的从业人员或护士对小学生讲人死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并且让学生轮流通过角色替换的方式,模拟一旦遇到如父母因车祸身亡等情形时的应对方式,体验一下突然成为孤儿的感觉。他们认为,这门课程将帮助学生体验遭遇损失和生活方式突变时的复杂心情,学会在非常情况下对情绪的控制。 

    然而,由于我国忌讳死亡的文化传统,死亡教育很难得到国人认同,以致至今依然是一片空白。据《半岛都市报》报道,某学校一语文老师在讲完课文《生命》后,要求每位学生为自己做一篇悼词:先假设自己死了,然后再用悼词的形式,追忆一生。老师的初衷是让学生以此加深对生命的体验,感悟人生的不易和生命的珍贵。可此举立即引起了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国内不少媒体也借机炒作,认为有违社会风俗。 

    但一些有识之士指出:我国的青少年亟待普及死亡教育,以便让其了解死亡是怎么回事,并体会死亡给亲人带来的巨大悲痛。目前,由知名精神卫生专家、社会学家、教育专家等组成的预防自杀讲习班已经在北京成立,并起草了《中国国家自杀预防策略草案》,呼吁社会各方,尤其是教育界积极参与预防自杀工作,降低青少年自杀率。 

    假如在不久的将来,死亡教育真的走进了课堂,它应包括哪些内容,又将侧重在哪些方面呢? 

    笔者就此采访了河南财经学院副教授周正。周正告诉笔者:“预防自杀的最有效方法是进行死亡教育,而开展死亡教育的最佳时期是青春期萌动前。它的内容应该是:介绍死亡知识,让青少年亲自扮演死者、伤者、孤儿等,从情感上体验与死亡相关的情景,对各种与死亡相关的打击、挫折、损失有所准备,从而更加珍爱生命。” 

    同时,笔者还电话采访了江苏教育学院副教授刘守旗。他认为,死亡教育作为生命教育的核心内容,除介绍死亡知识及心理指导等常识外,侧重点应落在对青少年的情感教育上,并由此培养其健全的人格。 

    的确,在目前的家庭教育中,许多家长把智育作为压倒一切的教育活动,结果在许多青少年身上出现了冷漠、孤僻的情感特征,情感发育严重不足。在采访中笔者发现,能认识到情感教育重要性的家长并不多,相当一部分家长甚至认为,只要孩子成绩好,情感方面无所谓。 

    人格培养,是建立在情感教育基础上的。然而,在我们实际的教育活动中,人格常常被忽略,因为它既难以把握,又与学习成绩无明显利害关系,而且目前的学校教育是大一统模式,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往往无暇顾及。由此,在学校强大而片面的竞争压力下,青少年在人格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扭曲便在所难免。看来,青少年只有在情感、人格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健康发展,才能自然地体验到做人的尊严和生命的可贵。 

    但愿在不久的将来,死亡教育真的能走进课堂,并且受到热情而又坦然的欢迎,就像欢迎生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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