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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新课标 解读新变化--《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学习体会
教师:杨涛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实验稿”)相比,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较大的调整变化,文字修改200余处。其中,体例、内容方面的变化主要包括:
内容安排次序的调整(如第三部分实施建议,新课标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提前);具体内容的归并(如第三学段阅读要求由原来的11条整合为8条);内容要求的细化(如第三部分实施建议中的“评价建议”,分学段对语文教学各个学习领域的评价要求进行了具体阐述);篇幅明显增加(由实验稿的29页增加为80页)。此外,“附录”中优秀古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略有调整,整体数量增加了16篇(段);“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增加了《革命烈士诗抄》、《红岩》等体现革命传统的书目;增加了两个字表:《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
教育部“国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修订专家组召集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温儒敏教授在一次讲话中指出,这次修订课程标准,是针对长期以来语文教育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总结这十多年来课改的经验,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面向未来,提出语文课程的基本标准。主要立足于“为学生打好三个基础:那就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好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形成健康的个性与人格打好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综观新课标,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对于“语文课程性质”这一原点、核心概念的科学、明晰、统一的阐释,衍生出一系列自说自话式的、无谓的争论,使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误区和混乱。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倾向于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本质是“言语习得”,因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言语能力(包括言语理解和言语表达两个方面)。新课标以现代语言学的理论为指导,明确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并重申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性质的共性是“综合性、实践性”;独特个性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一课程定位突出了语文课程的独当之任。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语文课程,其本质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实践性”的课程,涉及的目标非常广泛,是“综合性”的课程。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规范、能力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将重视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培养的思想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这对于切实纠正语文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非语文、泛语文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课程内容价值取向--继承和发扬“两个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
学科的课程标准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权威性。语文学科人文性与工具性统一的课程特性决定了其在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中的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在人文内涵和价值取向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在中华民族走向民族复兴的历史大背景下,面临国内、国际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利益格局,面对当今社会存在的信仰真空、道德滑坡、文化低俗、追求享乐、利欲熏心等等问题,语文作为文化载体,语文学科作为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中的主干课程,该承担哪些任务呢?著名语文特级教师于漪说:“培养学生成为21世纪素质优良的中国人,是各个学科共同担负的责任。但语文学科起着独特的、别的学科难以替代的作用,因为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地质层,积淀了中华文化的精粹。”实验稿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提出“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要求比较笼统;新课标则将其具体化为“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思想道德风尚”。用优良传统、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将语文课程中蕴含的人文内涵具体化、明晰化。除此之外,新课标在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等部分都对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和强化主流价值取向引领方面有所体现。
需要引起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在贯彻新课标时,要正确处理语文学科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关系(究其实可以理解为始终伴随语文课程的“文与道”的关系)。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人文内涵,必须始终与语文目标融合、渗透,绝不能重新陷入两极震荡的思维模式,为了强化“道”,而脱离“文”,“应该重视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感情所起的熏陶感染作用(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否则只能是“文”“道”俱伤。
三、凸显语文课程的实践性--语文学习的有效途径是多读、多写、多积累
在前言部分,新课标将原来的“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改为“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并在课程设计思路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应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重视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
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课程,究竟有哪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呢?当历经十年课改的种种探索之后,人们静心思考这一问题时忽然发现,原来这是一个似乎早已有明确答案、本应不成问题的问题。语文教学必须以语言文字为核心,必须以语文学习活动为主要形式,必须以提高学生的语言素养为根本目的。具体言之,阅读教学,必须让学生在阅读中学会阅读,在阅读中获得知识和语言的积累;作文教学,必须让学生在作文中学会作文,在作文中学会观察、思考、表达。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新课标对语文课程的“实践性”作进一步强调,并提出“多读多写,日积月累”“体会、把握”等具体方法,这恰恰体现了对母语教育特点的正确、科学的把握。
此外,新课标指出:“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这是针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以教师的讲解取代学生的感悟、以统一的解读取代多元的思考以及集体讨论多、个人阅读少的现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新课标还指出,要重视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关注学生通过多种媒介的阅读,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优秀的阅读材料。加强对课外阅读的指导,开展各种课外阅读活动,创造展示与交流的机会,营造人人爱读书的良好氛围。正如温儒敏教授所说:阅读教学,甚至整个语文教学,都要高度注意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阅读教学,包括课外阅读,重在养成阅读的兴趣与习惯,发掘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这是可以让学生终生受益的。
新课标提出:“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同时,首次明确界定了“有感情地朗读”。笔者认为阅读教学中“有感情地朗读”最主要的目的、作用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文,突出了“自然”的朗读要求,非常具有针对性。
四、高度重视识字写字--识字减数量、写字提质量
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人们日常大量使用键盘输入文字,使人们对汉字的读写和识记长期处在模糊化和替代化的状态中,而且,由于一些人只狭隘地单纯从实用的角度认识汉字书写,认为键盘输入已经可以代替写字,久而久之,不但“提笔忘字”日益普遍,错别字随处可见、全社会汉字书写水平每况愈下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语文教学而言,有的教师认为指导学生写字是软任务,不但每周上一节写字课形同虚设,就是识字课中的写字指导环节也常常是指导多、练写少,学生真正写字的时间少得可怜!有的教师教学中习惯用播放课件指导写字,即使有教师板书范写,其书写水平也难如人意。
其实,早在1990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教学通知》,此后,1998年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用)》、2001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2年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意见》,直至2011年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等文件中,都对加强、改进写字、书法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由于思想认识、师资培养、教材编写、教学研究、考核评价、社会氛围等种种原因,学生的写字水平一直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提高,整体书写水平堪忧。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识字、写字的过程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为了有效地进行书面交流的需要而掌握字形的过程,同时也是体认民族文化、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理解的过程。写字还可以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审美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更何况“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字的书写相比较,汉字的书写无疑是具有最多的讲究,因而也是最需花费心智的一种活动。与此相应,在世界各民族文字之林中,惟有汉字的书写才能形成人类最伟大的艺术门类之一--书法。”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第一学段,新课标已将原来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改为“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其中800个左右会写”;将第二学段的“2000个左右会写”减少为“1600个左右会写”。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级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第三学段的硬笔字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识字写字“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新课标还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本标准还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要求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可见,新课标将识字写字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五、增强教学评价的层次性--分学段设定明晰的教学评价要求
对照实验稿,新课标“评价建议”条理更加清晰,提出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和“教”两个方面,语文课程评价的关键词可以概括为:功能--多重;方式--多种;主体--多元和互动;特点--整体性和综合性。具体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1.充分发挥语文课程评价的多种功能(既承认语文评价的多种功能,又指出要突出其中的“诊断、反馈和激励的功能”);2.恰当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功能各异,应加强形成性评价,关注日常评价,多用正面评价,评价设计突出可行、有效);3.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与互动(重视评价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4.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具体体现在五个学习领域和三维目标方面)。
新课标对识字写字、阅读、作文、口语交际等的评价要求更加具体,层次清晰,具有较强的区分性和操作性。详见下表:
(一)识字与写字评价要求(实验稿) (一)识字与写字评价要求(新课标)
3.……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 ……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四学段还要关注学生基本行楷字的书写和对名家书法作品的临摹。……
(二)阅读评价要求(实验稿) (二)阅读评价要求(新课标)
3.……根据各学段的目标,具体考察学生在词句理解、文意把握、要点概括、内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现。 ……第一学段可侧重考察对文章内容的初步感知和文中重要词句的理解、积累;第二学段侧重考察通过重要词句帮助理解文章,体会其表情达意的作用,以及对文章大意的把握;第三学段侧重考察对文章表达顺序和基本表达方法的了解领悟;第四学段侧重考察理清思路、概括要点、探究内容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读懂不同文体文章的能力。
(三)写作评价要求(实验稿) (三)写作评价要求(新课标)
1. ……应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如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的写话兴趣;第二学段是习作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习作;第三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
(四)口语交际评价要求(实验稿) (四)口语交际评价要求(新课标)
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应重视考察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情意态度。评价必须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让学生承担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任务,以反映学生真实的口语交际水平。 …… 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口语交际的态度与习惯,重在鼓励学生自信地表达;第二、第三学段主要评价学生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第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方式,促进学生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内容,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除了以上这些内容,新课标还有以下方面值得关注:
1.在学习方式方面,将原来的“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改为“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增加了“语文学习应注意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等内容, 明确了学习方式中包含的具体内容。针对语文学习(不仅限于语文综合性学习)突出了“联系”“整体”的思想:“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着眼于不同语文学习活动之间)、“语文与生活的联系”(着眼于课内与课外、学语文与用语文之间)、“整体发展”(着眼于三维目标的整合)。提出“应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读书、积累和感悟,注重整体把握和熏陶感染”,肯定了我国传统语文教育的宝贵经验。
2.总目标中增加了“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发展感受和理解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等内容,体现出新课标已将培养学生的想象、创造、阅读(积累)等能力,作为语文课程的重要目标。
3.在第三学段的阅读要求中,增加了“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能从图文组合材料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的内容,体现了对实用阅读策略的关注。
4.在对教师的要求方面,归纳起来,教材层面:增加了“认真钻研教材,正确理解、把握教材内容”(表明对教材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予以高度重视,要求教师重视对教材的学习和研究);教法层面:增加了有关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环境下新的教学方式的内容,尤其是增加了“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体现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这也可看作是对过于注重教学生成、忽视教学预设的一种反拨)。
5.将实验稿中“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改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新课标增加“教科书编者”这一新的对话主体,旨在强调在教学中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语文训练,都要注意体会、体现教材编者的意图,要避免不尊重文本、随意“超越”,忽略语文的课程意识、价值导向的现象。
6.新课标专门对“语法修辞知识”教学作了说明。要点:①学习语文知识的目的在于形成语文应用能力和培养语感,而不在于掌握语文知识本身;②教学语文知识的主要方式是“指导和点拨”,而不应是“系统、完整”的讲授与操练;③学生学习语文知识要与具体语言实例结合,而不应是单纯的“记忆”语文知识。
需要指出的是,实验稿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新课标改为“课程目标与内容”,表明新课标的制定者试图回应长期以来人们对语文课程内容模糊不清的诘难。但笔者认真阅读新课标第二部分之后,觉得与实验稿相比变化不大,课程目标与内容仍不够具体、明确。这是否再次说明:语文课程内容的建设仍任重道远?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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