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前五回五3 导学案(高二选修)

时间:2024-09-05 22:20:32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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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前五回(五3) 导学案(人教版高二选修)

 后面便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说明]这一首说的是判词前面的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她是贾家四位千金中最小的一个,从小就厌恶世俗,向往当尼姑,小时爱和馒头庵的小尼姑智能儿玩,后来又和妙玉成了朋友。惜春眼看着当了娘娘的大姐元春短命天亡,二姐迎春出嫁不久被折磨死,三姐探春远嫁异国他乡音信渺茫,都没有好遭遇,所以才“看破红尘”毅然出家的。据脂砚斋的批语说,她将来要有“绍衣乞食”的经历,也就是要靠沿门托钵乞讨生活,真够可怜了。

     [译文]看破了三春的美景不会长久,黑色的僧衣顿时改变了昔日的红妆。可怜那宝贵家的千金女,独坐在那青灯古佛之旁。

后面便是一片冰山,上面有一只雌凤。其判曰: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说明]判词前画的是“一片冰山,上面一只雌凤”。喻贾家的势力不过是座冰山,太阳一出就要消融。雌风(王熙凤)立在冰山上,极危险。王熙凤是“护官符”说的“龙王来请金陵王”的王家的小姐;嫁给荣府贾琏为妻。她的姑母是贾政的妻子,即宝玉之母王夫人。书中说金陵四大家族“皆连络有亲”,即指此类。王熙风掌荣府管家大权的时代,已是这个家族走下坡路的时期了。准备迎接元妃省亲时,凤姐慨叹:“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可见书中写的富贵生活较之其家族鼎盛时期还差得远,接着又趋向衰亡,所以说她“偏从末世来”。王熙风实际上是荣国府日常生活的轴心。她姿容美丽,秉性聪明,口齿伶俐,精明干练,秦可卿托梦时说她:“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秦可卿出丧时,她协理宁国府,就是在读者眼前进行了一次典型表演。从千头万绪的混乱状态中,她一下子就找到关键所在,然后杀伐决断,三下五除二,就把宁国府里里外外整顿得井井有条,真有日理万机的才干如果她是男人,可以在封建时代当个政治家。然而她心性歹毒,为了满足无止境的贪欲,克扣月银,放高利贷,接受巨额贿赂,为此可以杀人不眨眼,什么缺德的事全干得出来,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女魔王。她的才能和她的罪恶像水和面揉在了一起。因此当贾家败落时,第一个倒霉的就是她,将要凄惨地结束其短暂的一生。

    [译文]凤凰偏偏在衰败之时才来到,大家都爱慕她治理家庭的才干。在她“一从二令”后却被休掉,凤姐哭着回到金陵实在让人悲哀。

后面又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说明]判词前面的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这是暗示巧姐的最后结局是做一名勤苦操劳、艰辛度日的农妇。巧姐是王熙凤的独生女。判词前的画面暗示她将嫁给一个庄稼汉,成为做饭纺织的农村妇女。从锦衣玉食的公府千金,沦为喂猪打狗的农妇,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在作者看来,这也是命运的戏弄。有人根据甄士隐<好了歌解注>里“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句的提示,推测巧姐要被卖到妓院为娼,后被刘姥姥救出,同刘姥姥的外孙板儿结为夫妇。这个推测从书中可以找到根据。第四十一回写巧姐和板儿交换柚子和佛手的情节,很可能是预示他们未来的关系。板儿是农家孩子,将来是农民无疑,嫁给他才能纺线织布。高鹗续书写贾环、贾芸、王仁等人设圈套要把巧姐卖给一个外藩的郡王作安,刘姥姥偷着把巧姐接到乡下,由她作媒把巧姐嫁给一个大地主的儿子(并且是个秀才!),和作者原意就有相当距离了。“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正是对上层社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慨叹。倒是刘姥姥这个穷老太婆,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涌泉以报,使人感到人性善良的一面。

    [译文]权势衰败时不要再提当年的富贵,家道破落时不要去攀亲认戚;因中偶然接济过一位村妇,到后来碰巧得到这个人的救命之恩。

后面又画着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也有判云: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说明]这一首说的是李纨,连带也说了判词前“画着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茂兰,指贾兰,说他要有出息,当大官。守着他的美人当然是其母亲。李纨是宝玉的亲嫂子。她与其夫贾珠婚后生了贾兰,不久丈夫就死了。李纨同其姻娌王熙凤为人恰恰相反。王熙风像一团烈火,她像一堆死灰;王熙凤像一把利刃,她像一块面团;王熙凤贪求无居,她与世无争。在大观园诸女性中,她是最默默无闻的一个,她不注意别人,别人也不注意她。贾家没落后,贾兰要靠读书求取功名, “头戴簪缨”,“胸悬金印”,当一个大大的官;李纨要因此受诰封,“戴珠冠,披风袄”,荣耀一番。可是在作者看来,这也是没有意义的,接着就是死亡,还是虚幻。年轻守寡,晚年母以子贵,也不过供世人作谈笑资料罢了。

    [译文]像桃李花般在春风中开花结果并凋谢,到后来谁能比得上爵禄高登的贾兰?李纨的节操如冰水般使人嫉妒,最终却白白地作了别人的笑谈。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说明]这一首说的是判词前“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绕”。这是暗示秦可卿的死是自杀。秦可卿是宁国府长孙贾蓉的妻子、贾珍的儿媳。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是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的人。现在通行的《红楼梦》里是说她得病,久治无效死了。这同判词的预示完全矛盾。“情既相逢必主淫”,是说她有男女私通的丑事,并且因此“悬梁自绕”。有一条脂现斋批语为我们解开了这个谜。甲戌本<石头记>第十三回脂批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这就明确说秦可卿是因丑事被面在天香楼上吊自杀的,与判词及画一致。所谓“用史笔”,是说不明写,但字里行间有贬恶诛邪之义。脂砚斋是同曹雪芹关系极密切的人,他觉得秦可卿能够给凤姐托梦,对“贾家后事”料得难确,劝凤姐预留退步,其用心使脂砚斋“悲切感服”,原谅了秦可卿,因而“命芹溪(曹雪芹号)删去”了“淫丧天香楼”一节。后来作者又补写了秦可卿因病致死的过程。但删得不彻底,判词前的“画”的内容没改写,判词也没动。书中其它地方也留下蛛丝马迹,如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讯传出后,“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如果是久病致死,大家都有精神准备,还“纳罕”、“疑心”什么呢?因此可以确定无疑地说,秦可卿是主动或被迫地堕落了,并因此丧命。那么她究竟同谁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呢?第七回里,宁府的奴才焦大喝醉酒耍酒疯,骂出了真话:“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这爬灰的就是秦可卿的公爹贾珍。秦可卿一死,“贾珍哭的泪人一般”,按封建礼法,这是不成体统的。这时贾珍的老婆尤氏又恰好 “犯引日疾,不能料理事务”,其实是伯丑托病不出。贾珍坚持要殓以极珍贵的上等棺木,并拍手打掌地要尽其所有为一个年轻媳妇办丧事,闹得沸沸扬扬,惊天动地,都是蹊跷事。丫鬟瑞珠触柱而死,决不会是出于对主子的忠心去“殉主”,肯定与秦可卿的非正常死亡有关。很可能是她撞见了贾珍乱伦的丑事,惧怕贾珍处死她,才自杀了。

     [译文]爱情高如天深似海却有如虚幻,多情人相逢必发生淫乱。不要说不肖子孙都是荣国府出,坏事的开端实在是宁府的人。

  宝玉还欲看时,那仙姑知他天分高明,性情颖慧,恐把仙机泄漏,遂掩了卷册,笑向宝玉道:“且随我去游玩奇景,何必在此打这闷葫芦!”

 

张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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