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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流之生死篇
闲云博客
名士,正如在第一部分中谈到的,本意是指士人中享有社会名望者,即“有名之士”,是一通称。汉代那些以儒道为生命承担的志士,如李膺、范滂等,当时也都有名士之称。不过,后世所言“是真名士自风流”之“名士”,却专指那些不拘礼教、任性纵情、生活悠然又风貌倜傥的读书人,这就赋予“名士”一称一种特别的意义,不同于一般所言的著名人士,究其所以,正是由于魏晋名士的影响。苏东坡诗曰:“临淮自古多名士,樽酒相从乐寓公。”(《次韵张琬》)陆游诗曰:“饮酣自足称名士,安用辛勤读楚辞。”(《放逐》)或誉对方为名士,或以名士自称,用的都是魏晋典故,显示其放旷不羁的士人风貌。那么,魏晋时期的名士风度究竟是什么模样呢?我们可以借助于《世说新语》一书来作解读。
1、 魏晋风流之生死篇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庄子德充符》)人生本是一生命的过程,这过程始于生,终于死,生与死是人生之两端,是人之所以存在的依据,当然是人之大事了。因此,人如何看待生死,就会决定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汉代的史学家司马迁,在遭遇宫刑后强忍羞辱地生活,为的就是一定要完成《史记》之书。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司马迁说:“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报任安书)故发愤著书,决心借助于《史记》的流传而使自己的生命在死后仍然可以延续,即所谓不朽。人之所以可以流名于后世,有赖于社会价值观的认同。在古代社会里,首先就是儒学伦理道德的价值观认同。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正如熊掌的价值要高于鱼,儒学道义的价值要高于个人的生命。汉代那些为维护儒学之道而蹈水火、赴刑戮在所不惜的志士,实践的正是孟子所言之“舍生而取义者也”。
但是,在魏晋时期,崇尚老庄之学的名士们却有了新的见解。在他们看来,人虽然不愿意去死,但是死亡却是不可避免的。人非但不可以避免死亡,而且也不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人唯一可以掌控的,只是活着的时光。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表示不以生死系怀(晋书卷49)。张翰公然宣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任诞20)陶渊明也说:“虽留身后名,一生亦枯槁。死去何所知,称心固为好。”(饮酒11)相比于汉代士人认同社会价值而追求生命的不朽,魏晋名士更重视活着时的自我感觉。人的生活是需要有意义支撑的,总是要有所珍惜的。那么,既以身后之名为虚妄,面对死亡,魏晋名士所主张的生命意义是什么呢?《世说新语》中有一则著名的故事,那就是“嵇康临刑”。
嵇康,字叔夜,是竹林七贤中与阮籍齐名的领军人物。他的妻子是曹操的曾孙女儿,他因此成为曹魏王室的姻戚,任官中散大夫。这是一个职闲薪优又可与皇帝亲近的官职,后人因此称他为嵇中散。他身材高大,容貌英俊,学问渊博,又长于书法,通音乐,善抚琴,多才多艺,在当时名气很高,很受人们的仰慕。在司马氏集团与曹魏集团争夺政治权力之际,他在政治态度上应该是亲曹魏的,但在行为上却表示不问世事,讲老庄之学,修养生之术,以避祸远害。不过,尽管嵇康以不问世事来避祸远害,他却是必死的。首先是,他这样一位名声赫赫的人物,社会影响太大,在司马氏与曹魏两大政治集团对垒之时,不支持本身就意味着不赞同,这就已经招致司马氏的不满,只是碍于他的名气太大,不便随意加害罢了。其次,嵇康禀性率直,言语无忌,难免树敌,这就更增加了他遇害的危险。何况他所得罪的都是司马昭的人。如山涛举荐他去吏部作官,这是到相当于今天的人事部或组织部这样的要害部门担任实职,他非但不去,还要说自己生性自由,不喜约束,说是“禽鹿少见驯育,则服从教制;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赴蹈汤火,虽饰以金镳,饷以嘉肴,逾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仅此婉言拒绝倒也罢,他还要说自己一旦为官,就有七不堪二不可,会有杀身之祸。因此,山涛的举荐实在是陷他于罪,并以山涛不足为友而与之绝交;行事截绝,不留情面。又如钟会仰慕他的学问名声,带着人去看他。他与向秀正在树下打铁,一个掌钳,一个挥鎚,视若无见,钟会很尴尬,只好自己找了一地儿坐下,没趣地看了一会,就起身离开。而就在钟会起身离去之时,一直沉默的嵇康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话颇有一点挑衅的意味:“那么,您抓住我的什么把柄了呢?”故钟会恼怒地回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言语之中,已有杀气。山涛与钟会都是司马昭集团中人,嵇康虽然是不问政治,但其才华超越,为人真率,行事无忌,怕是使那些忌惮他的人无时不想置他于死地。
嵇康有一好友叫吕安,与他政治倾向、生活趣味都相同,也与司马昭集团保持着距离。吕安的哥哥吕巽却是司马昭集团中人。吕安的妻子很美,吕巽好色而侮辱了她,于是兄弟失和。吕安向嵇康说起此事,嵇康考虑利害而劝吕安释怨不计,于是出面为兄弟二人作了调解。但吕巽毕竟心中有愧,在吕安已经放下怨恨之后,反而恶人先告状,向朝廷打报告说吕安在家对母亲不孝。这在当时是一桩大罪,要判死刑的,吕安因此下狱。在审讯之时,吕安讲述事情的原委以明吕巽的陷害,并引嵇康为证,这就将嵇康牵进了案中。司马昭本对嵇康不满,但又顾虑于嵇康的名气,这时钟会就劝司马昭说:嵇康固然有才,龙章凤姿,却是一不起之卧龙。不为我用者,越有才,越有害,何不趁此机会除掉他呢?司马昭遂下决心,以吕安不孝一案的牵连而杀嵇康。《世说新语》记载说,当嵇康被判死刑,太学生三千诣阙请求减免死刑而让他到学校中来作教师。这更使司马昭认识到不合作的嵇康影响之大,绝不可赦免,因此,嵇康无罪,而嵇康必死。《世说新语》是这样来写嵇康临刑的:
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请
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 --雅量-2
嵇康之死,完全是一莫须有的罪名,可以说是政治迫害。可是,在面对死亡之际,他既没有表现出反抗迫害的慷慨正义,也没有因为心底坦然而表现出无所畏惧。“神气不变”四字,是说他面对死亡时的神情举止,与其平素完全没有区别。“神气不变”写出了嵇康面对死亡的态度:人总归是要死的,有生就有死,活得长是一死,活得短还是一死。既然死亡不由人掌控,那么,是自然死亡还是非自然死亡,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既然同为一死,又何必计较长短与原由呢?生死不过是一变化,就像自然界有春夏秋冬四季的流转一样。唯处变不惊,顺其变者乃为大智。这就是庄子所主张的“一死生”之学。魏晋名士主张以超然于生死的泰然为高,其理论就来源于庄子的生死哲学。因此,玄学名士嵇康面对死亡而“神气不变”。
但是,既然超然于生死之外,嵇康的演奏与叹息又是为着底事呢?《广陵散》是一著名的古曲,据说早已失传,嵇康是在月夜郊野之中得到一鬼魂的传授,《广陵散》才复现于人世。因此,唯有嵇康一人能奏此曲。说久已失传的《广陵散》得之于鬼魂,不过是说这支琴曲高妙深奥,如果没有超凡的演奏技艺,如果没有深刻的音乐理解,就难以操琴。这种传说,当然是对嵇康的音乐素养与琴艺的高度赞美,同时也提示了《广陵散》一曲是古代音乐文化的精粹。
古人就死,亲属要临场送行。嵇康在东市临刑,不知他的妻儿是否到场?但据刘孝标注引《晋阳秋》:“临死,而兄弟亲族咸与之别,康颜色不变,问其兄曰:向以琴来不邪?兄曰:向以琴来。康取调之,为《太平引》。曲成叹曰:《太平引》于今绝矣。”则其亲族是在现场的。虽然在《晋阳秋》中乐曲之名的说法有不同,但同样表现了嵇康临刑时的坦然与对乐曲不传的遗憾。嵇康面对死亡,不眷怀生命,不牵挂妻儿,不嘱托家事,却对《广陵散》表现出这样浓烈而炽热的感情,这是他临终之时唯一未曾放下的事情。这就让我们体会到,嵇康虽然超然于生死,却依然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只是他所热爱的不是财富,不是地位,而是音乐这样的代表了人类精神财富的艺术创造。唯其爱得深切,他曾舍不得轻易地传授给人,也唯其爱得真切,他才遗憾《广陵散》是因为他的死而将要失传,并由此而自责。
嵇康这种对于文化艺术的热爱,体现在他对于文化艺术的欣赏与理解之中。因而他对于人生就有一种超然于物利的审美追求,或者说是持有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这种对文化艺术的热爱与欣赏,是魏晋名士人生观的重要构成,是他们生命的意义之所在。《世说新语伤逝》记载:
王长史病笃,寝卧灯下,转麈尾视之,叹曰:“如此人曾不得四十。”及亡,刘尹
临殡,以犀柄麈尾著枢中,因恸绝。 --伤逝10
王濛,太原人,担任过司徒左长史,因而称他王长史。他是东晋名望最高的名士之一,长于清谈,姿容俊秀。据说他到市场上去买帽子,卖帽子的老太太喜欢他的俊美,新帽子送给他而不肯收钱(晋书卷93)。刘惔,沛国人,曾任丹阳尹,因称刘尹,是与王濛齐名的清谈高手,二人又是很好的朋友。当时的人物品藻曰:“刘惔清蔚简令,王濛温润恬和。”玄学清谈既是一种哲理的探讨,又是名士之所以为名士的社交活动,代表了名士们的精神文化。名士清谈时必持麈尾,麈尾也就成为名士文化的象征。王濛死时才三十九岁。当他在灯下转动麈尾而叹“如此人”时,其伤感不在人而在“如此”二字,麈尾就是“如此”二字的落实。而麈尾是名士文化的象征,因此,王濛所伤感的并不是个人的生命,而是这一生命所承载的名士文化。所以,刘惔要将这犀牛角装饰的麈尾放入王濛的棺材之中,并且悲伤欲绝:今后的清谈,再也没有这样高妙清远的析理对手与论辩知音了!
因为是持一种审美的态度来看待人生,由此而珍爱生命所创造的文化艺术,所以魏晋名士虽然是超越生死,不以生死系怀,却满怀着对生命的怜惜与尊重。《世说新语德行》记载:
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有参军白日见鼠行,
以手板批杀之,抚军意色不悦。门下起弹,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怀,今复以鼠
损人,无乃不可乎?” --德行-38
简文帝司马昱在登上皇位前,做过抚军将军。床是一种面宽脚矮的坐具。参军,是他手下官员,相当于今天的司令部下面的参谋处中的一个小参谋。手板,是见长官报告情况时持在手里用来写提要的木板,类似于见皇帝时所用的笏。门下,是将军府中执掌军纪禁令的官员。弹即弹劾。教,是将军下达的指示。
司马昱之所以不许擦去坐具上的灰尘,留着以便观赏老鼠爬行时留下的爪子印记,是因为人的生命随时光而逝去,却往事如烟,不见任何痕迹,而那薄薄灰尘上零乱散布的小小的老鼠的爪印,昭示着人世间这些小生命的活动,也就唤起人对于自身的生命无痕的伤感。参军不理解将军司马昱的悲怀,看到老鼠在大白天公然行走于将军的坐榻之上,顺手就用手板去打杀。司马昱不高兴了。于是奉迎长官的门下官员就打报告要惩罚这位参军。然而司马昱说,老鼠被杀,心中尚且难过,何况于人呢?他因为感慨于人生而借观于鼠迹,正是由于人与鼠同为生命之物的缘故。老鼠是生命,参军亦为生命,凡生命是不可以随意残伤的,无论身分如何,地位如何,情境如何,物类如何。这种对生命的尊重,也许与司马昱信奉佛教有关,但在感情上,则与名士们的审美的人生态度一脉相通。后来苏轼有诗曰:“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趾爪,鸿飞那复计东西。”雪泥鸿爪的比喻,恐怕就是由这则记事的联想而触动的灵感。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到,魏晋名士崇尚老庄之学,直面死亡,真诚坦荡,却对于人生的艺术创造,对于个体的生命,有着一种深深的悲悯。相比于两汉崇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志士,他们似乎是将儒家传统中勇担道义的铁肩化为了珍爱美好、尊重生命的柔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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