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间的迷宫中:博尔赫斯

时间:2024-06-20 06:20:19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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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的迷宫中:博尔赫斯

作者:帕斯

在时间的迷宫中:博尔赫斯

我在青年时代开始读博尔赫斯,当时他还未成为国际著名作家。在那些年头,他的名字是一群初出道者的暗号,读他的作品则是少数几位行家里手的秘密膜拜仪式。在墨西哥,1940年前后,我们这些行家里手由一群青年人组成,偶尔也会有一位不那位热情的老党人:何塞?路易斯?马可内斯、阿利?楚马塞罗、哈维尔?比利亚鲁蒂亚,还有另几个人。博尔赫斯是作家的作家;我们经常通过那个年代的杂志追读他。我从《南方》杂志连续数期读到他一系列出色的短篇,这些短篇后来在1941年汇集成他的第一个小说集:《交叉小径的花园》。

牐犖一贡A糇拍歉鼍砂姹荆蓝色大理石花纹硬皮封面,白色标题字,以及那支用较黑的墨水绘出的箭,指向南方--与其说是地理上的,不如说是玄学上的南主。我一直读着它,并默默与它的作者对话。作者消失在他的作品背后(这是在名声把他变成一个受害像之前的事);有时候我甚至会幻想博尔赫斯本身是一个虚构的人。

牐牭谝桓龌匙啪奇和热情跟我变起博尔赫斯其人的,是阿方索?雷耶斯。他极敬重博尔赫斯。但他欣赏他吗?他们的品味很不同。是那种把同行拉在一起的愉快的“反巧合”事件,使他们找到共同点:对博尔赫斯来说,这位墨西哥作家是散文大师;对雷耶斯来说,这位阿根廷作家是一个稀奇的人物,一个恰如其分的怪才。后来,1947年在巴黎,我最初几位阿根廷朋友--何塞?比安科、西尔维纳?奥坎波和阿道弗?比奥伊?卡萨雷斯--也都是博尔赫斯的好友。他们告诉我很多关于他的事,使得我还未与他见面,就觉得他也是我的朋友了。

牐牶芏嗄旰螅我终于跟博尔赫斯本人见面了。那是1971年,在奥斯汀。这次见面既礼貌又有所保留。他不知道该怎样看待我,我则无法原谅他那首赞颂阿拉莫卫士的诗--像惠特曼,但理由不及惠特曼充足。我的爱国感情不允许我意识到那些士兵的英雄主义;而他则没有意识到围攻阿拉莫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的插曲。博尔赫斯并不总是懂得真正的英雄主义与一般的勇敢之间的差别。成为巴尔瓦内拉(手下)的一名暴徒,与成为阿基里斯是不同的:两者都是传奇人物,但前者是环境的产物,后者是一个典范。

牐犖颐窃谀西哥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其他会晤,都比较愉快。有数次我们都可以比较轻松地交谈,并且博尔赫斯发现一些他最喜欢的诗人,也是我最喜欢的。为了庆祝这些巧合,他会背诵这位或那位诗人的片断,于是谈话很快就变成某种精神交流。有一晚,在墨西哥,我妻子和我帮助他躲过一些纠缠不休的仰慕者的进攻;接者,来到一个角落,他在一班人的吵嚷和笑声中,给玛丽亚?何塞(译按:帕斯第二任妻子)背诵法国诗人图莱的诗行:

Toute allegresse a son defaut Et se brise elle-meme.

Si vous voulez que je vous aime, Ne reiz pas trop haut,

C‘est a voix basse qu ‘on enchante Sous lacendre d‘hiver

Ce Coeur ,pareil au feu couvert, Qui se conseme chante.

(每一种快乐都有其缺陷,自动地碎裂开来。

如果你要我爱你,请不要笑得太厉害。

在冬天的灰烬下,是压低的声音使这颗心舒畅,

这颗心像封住的炉火,闷燃和歌唱。)

牐犜诓家伺邓拱利斯,我们可以闲聊和漫步,享受当地的天气。他和玛丽亚?科达马(译按:博尔赫斯女伴)带我们去古老的莱萨马公园;不知怎的,他想带我们去看东正教堂,但教堂没开。我们满足于在潮湿的小径上,在有着高耸的躯干和歌唱的落叶的大树下散步。最后我们在罗马母狼雕像前停下来,博尔赫斯双手激动地抚摸着瑞摩斯的头。未了,我们来到托尔托尼咖啡馆,这家咖啡馆以镜子、金色装饰线条、大杯大杯的热巧克力和常有文人光顾而闻名。博尔赫斯谈起他青年时代的布宜斯艾利斯,这座出现在他早期诗中的“庭院空洞如碗”的城市--一座被发明的城市,却控制着一种比石头的现实更持久的实现,也即文字的现产。

牐犇翘焱砩希他对他国家里的情况感到气馁,这使我吃惊。虽然他对阿根廷重返民主政制感到欣喜,但是他越来越远离那里发生着的事情。在我们这些痛苦的国家,做一个作家真不容易(可能在别人的地方也是如此),尤其是,如果你是个名人,受到两种敌人的夹攻的话--也即一方面是危险的妒忌,另一方面是虔诚的仰慕,两者皆目光短浅。此外,当时博尔斯已认不清他置身的时代。他在另一个时代。我明白他的不安。当我自己走在墨西哥街头,也是惊异地揉着眼睛:我们的城市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啦?博尔赫斯向我们吐露,他决定要“离开这里,死在别处,也许在日本”。

牐犓不是佛教徒,但是,那个地区的文学中所呈现的空无理念,却吸引了他。我说理念,因为空无不能是别的,只能是一种感觉或理念。若说它是一种感觉,它却缺乏任何恢复平静的力量。另一方面,空无作为一种理念却能使我们平静,同时给予我们力量和安宁。

牐犎ツ辏ㄒ氚矗褐1985年),我又在纽约见到他。我们有几天同住一家酒店,他与玛丽亚?科达马在一起。我们一齐吃饭。艾略特?温伯格(译按:帕斯英译者)意外地加入,谈话的内容是中国诗。那天晚上谈话临未时,博尔赫斯回忆雷耶斯和洛佩斯?贝拉尔德,一如往常,他背诵了后者的一些诗行,开始是:Suave patria, vendedora de chia(温柔的祖国,齐亚的售卖者……)。他打断自己,问我:”齐亚是什么意思?”我不知所措,回答说我无法解释,只能说它是一个隐喻:“那是一种尘世的滋味。”他点了点头。这样解释太多太少。我安慰自己,我想,表达瞬间之难,并不亚于描述永恒。他知道这点。

牐犚晃豢汕卓删吹娜怂廊ィ总是不好受的。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我们就期待死亡,然后死亡总令我们感到意外。在这种情况下,那意料之中的,总是出乎意料之外,总是不应如此。虽然博尔赫斯是在八十六岁死去的,但还是死得太早了。任何人都死得太早,无论他年龄多少。我们也许可以把一句哲学者言颠倒过来说:我们所有人--老人和儿童、少年人和成年人--都是提早被摘的果实。博尔赫斯寿命长过另两位受爱戴的阿根廷作家科尔塔萨和比安科,但是他比他们多活的那一段短暂时间,并不能安慰我对他逝世的惋惜。今天,博尔赫斯已成为他在我二十岁的时候的样子:一些书,一部总著作。

牐犓发展了三种体裁:随笔、诗和短篇小说。这种分类很武断。他的随笔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读起来像诗,他的诗让人以为是随笔。联系三者的,是思想。因此,从随笔家开始谈起是有用的。博尔赫斯的气质,是一种玄学的气质。所以,他的吸引力具有理想主义的系统及其明晰的结构:贝克莱、莱布尼兹、斯宾诺莎、布拉德利、各种佛学。他还是一个头脑异常清晰的人,这种清晰与一个被现实的[彼岸]所吸引的诗人的幻想融为一体,使得他忍不住对着理性那荒唐的建筑发笑。所以,他向休谟和叔本华致敬,向庄子和第六帝国(译按:英文the Sixth Empire,所指不详)致敬。虽然他在青年时代曾被克韦多和布朗的华丽词藻和句法迷宫所吸引,但他不像他们。他倒是令人想起蒙田--但是在怀疑主义和对万物的好奇心方面,而不是在风格上。他也令人想起我们另一位同代人,虽然今天已有点被人忘记:乔治?桑塔亚那。

牐犛朊商锊煌,博尔赫斯对道德和心理的神秘性不太感兴趣,对人类这种动物的各种风俗、习惯和信仰也不感兴趣。历史不会激动他,有关人类复杂社会的研究也不吸引他。他的政治意见是道德判断,甚至是美学判断。虽然他很勇敢和真诚地表达他的看法,但他对发生在他周围的事情并不真正了解。例如,有时候他会断然反对贝隆政权和拒绝极权社会主义;有时候他却会滑倒,而他在军事独裁期间访问智利,以及他那些讽刺民主的警句,曾令他的朋友们惊愕。后来他后悔。不过,你总得加上一句,无论是对是错,他始终忠于自己,始终是真诚的。他从不撒谎,或蓄意为邪恶辩护,像他的很多敌人和独裁者所做的那样。对博尔赫斯来说,再没有比我们那些同代人的意识形态诡辩更陌生的东西了。

牐犝庖磺卸蓟姑挥兴档降阕由稀K给其他题目添加新意:时间和永恒、同一与多多元、自我与他者。他迷恋各种意念。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爱,受到多重性腐蚀:在各种意念背后,他找不到那个理念(无论是把它称为上帝、虚无或基本原则),反而是找到一种新的、更深刻的多元,也即他自己。在追寻那个理念的过程中,他找到另一位博尔赫斯的现实,这位博尔斯碎成了一系列连续的表现形式。博尔赫斯永远是另一位博尔赫斯在展现成另一位博尔赫斯,直至无穷。这位玄学家和怀疑论者在自身内部搏斗,虽然表面上是怀疑论者赢了,但怀疑主义却使他不得安宁。于是乎,它令玄学的幽灵倍增。镜子即是它的象征。一个讨厌的象征:镜子是对玄学的反驳和对怀疑论者的谴责。

牐犓的随笔之所以难忘,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原创性,它们的多样性和它们的风格。幽默、清醒敏锐--接着突然来个不寻常的转折。在西班牙语中,未曾有人那样写过。他的楷模雷耶斯比他正确和流畅,却比不上他准确和出人意表。雷耶斯用较多的字说较少的事。博尔赫斯的伟大成就,则是用最少说最多。但他并不慌张。他并不像格拉西安那样,用天才之针紧紧缝住句子不放,他也不把段落转化成一个对称的花园。博尔赫斯为两种相反的至高境界服务:简朴和陌生。他经常把它们交融在一起,其结果是令人难忘的--不寻常中见自然,熟悉中见陌生。这种也许是不可模仿的技巧,为他在二十世纪文学中确立一个独特的地位。他还很年轻的时候,曾写了一首诗,纪念他恶梦中不断变换和改变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在诗中界定他的风格:”我的诗写的是质疑和证据,以便遵守那稳秘的东西。”这一解释也适用于他的散文。他的作品是一个由互相连结的船只组成的系统,他的随笔是可航行的河流,这些河流全数流入他的诗和小说。我承认,我更喜欢后者。他的随笔不能帮助我理解世界或我自己,而是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博尔赫斯自己那些令人惊讶的发明。

牐犓淙凰的诗和小说的题材颇为多变,但是他只有一个主题。但是,在谈到这点之前,让我们澄清一种混乱。很多人否认博尔赫斯是一位真正的拉丁美洲作家。早期的达里奥也受到同样的指摘;但是这种指摘即便重复一次也等于是侮辱。作家虱于一块土地或一个血统,但他的作品却不能简化为国家、种族或阶级。不仅如此,我们甚至可以把上述指摘倒转过来说,博尔赫斯的作品因其透明的完美,因其清澈的结构,正好是对拉丁美洲大陆的散乱、暴力和无序生活的谴责。欧洲人讶异于博尔赫斯的世界性,但他们都没有看到,他的世界主义不是别的,也不能是别的,而只能是一个拉丁美洲人的观点。拉丁美洲的怪异是与一种欧洲式的怪异不可分割的:那是另一种西方的方式,一种非欧洲方式。拉丁美洲可把西方视作一个整体,而又不带着一个法国人、一个德国人、一个英国人或一个意大利人的致命的地方眼光。对此,再也没有谁比墨西哥人豪尔赫?奎斯塔看得更清楚;而阿根廷人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则比任何人都要出色地把它实现在其作品中。上述讨论的真正主题,不应是博尔赫斯缺乏美洲性,而应一下子就这样把他的作品接受下来:他的作品表达了一种自拉丁美洲诞生那一刻开始就已隐含在拉丁美洲身上的世界性。

牐牪┒赫斯不是一位民族主义者。可是,他的很多诗和短篇小说除了阿根廷人,谁写得出?他也因为被美洲的黑暗和暴力的吸引而受苦。他在它最低和最没有英雄色彩的层次上感受它--街头争吵、逞强和积怨之刀。精神引力的法则支配着博尔赫斯的作品:男子气概的拉丁人面对玄学诗人。表露在他的智力推测与他的虚构之间的矛盾(玄学与怀疑主义之间的斗争)一再强烈地出现在感磁场上。他对刀和剑的赞赏、对战士和流氓的赞赏,也许是某种天生癖好的反映。总之,这种癖好在他的作品中一再出现。这也许是对他的怀疑主义、对他那有教养的宽容的一种不可缺和本能的反应。

牐犜谒的文学生涯中,这种倾向表现为爱辩论和爱肯定个性。在早期,他像他那一代几乎所有的作家一样,是前卫文学及其目无尊长的组成部分。后来,他改变品味和想法,但没有改变他的态度。他不再是极端主义者,但是他继续发展他那诙谐的语气、他那不敬、他那卓越的无礼。在他的青年时代,瞄准的目标曾是传统精神和学院派及保守派的平庸。在成熟时期,名望改变了他;他又变得年轻、好思辩、爱革命。他取笑打破旧传统者的新墨守成规,其辛辣不亚于他一度对传统派的老墨守成规所作的嘲弄。

牐犓并不漠视他的时代,在面对他的国家和这个世界的各种境况时,他是勇敢的。但是,他主要是一位作家,对他来说,文学传统之活灵活现,并不亚于当前事态。他的好奇心,在时间上包括当代问题和古代问题;在空间上包括身边事物和远方事物、加乌乔诗歌和北欧传说。他研究并迅速掌握了现代性所发现的其他古典主义,包括远东和印度的古典主义、阿拉伯和波斯的古典主义。但是,这种阅读的多样化和影响的多元化,并没有把他关进巴别塔:他不混乱、不哆嗦,而是清楚、简明。想象力是连接、架设一物与另一物之间桥梁的才能,是通达的艺术。博尔赫斯在最高程度上拥有这种才能,再加上另一种同样宝贵的才能:那种切中本质、剔除腐质的异禀。他的技能不是历史学家的技能 ,也不是语文学家或批评家的技能,而是作家的技能。这是一种活化的技能,它保存有用的,抛掉多余的。他在文学上的爱憎,像神学家那样深刻而理智,又像情人那样热烈。他既不偏颇也不公平。他不能。他最重要的技能,是他那创造性的幻想的另一条臂、另一个翼。他对自己的判断准确吗?我怀疑。他的品味并不总是与他的天才相称,他的爱好也并不总是与他的真正天性相符。博尔赫斯不像担丁、惠特曼或魏尔伦,而像格拉西安、柯尔律治、瓦莱里、切斯特顿。不,我错了:博尔赫斯最像博尔赫斯。

牐犓在传统形式里写作,并且,除了在青年时代外,本世纪种种变化和剧烈的发明,都极少引起他的兴趣。他的随笔是真正的随笔,他从不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把这一体裁与各种论文混淆起来。在他的诗歌中,最初是以自由诗为主,后来是经典形式和格律。对极端的诗人来说,他是有点胆怯的,尤其是如果把他早期诗集中那些句子拉得很长的诗篇,拿来跟维多夫罗的颂歌和复杂构造以至那个时期的其他欧洲诗人相比的话。他并不改变西班牙诗歌的音乐,或重造其句法:他既不是贡戈拉也不是达里奥。他也没有像他一些同代人那样,发现诗学高度或深度。可是,他的诗作仍然是独特的,无可挑剔的;只有他才能写得出来。他最佳的诗作都不是雕琢的文字;它们是突如其来的光亮或阴影,未知力量的礼物,真正的启迪。

牐犓的短篇小说之所以如此非凡,不是因为其形式,而是因为他幻想的精妙。在写作具有想象力的作品时,他并不感到受乔伊斯式、塞利纳式或福克纳式的冒险或令人眼花缭乱的文字的吸引。他总是明晰,不会被劳伦斯式的激情之风扫荡,这种激情之风有时会卷起滚滚尘土,有时则会赶走天空里的乌云。他也远离普鲁斯特的迂回句子和海明威的电报体,他的散文以其平衡而令人吃惊--既不是浅白也不是哆嗦,既不是松驰也不是紧缠。这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局限。用这样的散文笔法,你可以写短篇小说,但不可以写长篇小说。你可勾勒一个场景,迸发一个警句,抓住一刻的阴影,但不可以描写一场战斗,重塑一种激情,穿透一个灵魂。他在散文和诗作中的原创性,不在于他的理念或形式,而在于他的风格--一种最简单和最复杂的诱人结合;在于他奇妙的发明;在于他的视力。这种独特的视力,不在于他看到什么,而在于他看世界和看自己所站的位置。一种观点,而不仅是一种视力。

牐犓对理念的爱是极端的。绝对的事物把他迷住了,虽然他最后一点也不相信它们。另一方面,作为一位作家,他对极端又怀有一种本能的不信任。他永远有一种分寸感。印度和北欧民族的过量和庞大、神话学和宇宙观使他瞠目结舌,但是他心目中文学的完美,却是一种有限和清楚的形式,有开始有结尾。他认为永恒和无限可装在一页纸上。他经常谈到维吉尔,但从不谈贺拉斯:事实却是,他不像维吉尔,而像贺拉斯:他从未写过,也从未尝试写过长诗,他总是保持在贺拉斯式端庄的范围内。我不是说博尔赫斯奉行贺拉斯的诗学,而是说他的品味使他偏爱整齐的形式。在他的诗歌和散文中,没有庞大的东西。

牐犓忠于这种美学,始终遵循爱伦?坡的劝告,即一首现代诗不应超过五十行。但现代性却是奇怪的:几乎所有伟大的现代诗都是和诗。二十世纪的典型作品--我想到譬如艾略特和庞德--都是由一种野心摧生的;即要成为我们时代的神曲和失乐园。支撑所有这些诗的信仰是:诗歌是世界的总视力,或时间中的人类戏剧性事件的总视力。它是历史和宗教。我前面说过,博尔赫斯的原创性在于发现了一种观点。基于这个理由,他一些最好的诗作是以评论我们的古典作品的面目出现--评论荷马、但丁、塞万提斯。博尔赫斯的观点是他不败的武器:他把所有传统观点倒转过来,迫使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我们所看的事物和所读的书。他有些虚构作品读起业仿佛是吉卜林或庄子的读者所写的《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他有些诗篇令人想起一位被收入《法耳茨选集》的诗人,这位诗人可能是叔本华或卢贡内斯的朋友。他致力于所谓的小体裁--短篇小说、短诗、十四行诗,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他竟达到了其他人企图用长诗和长篇小说达到的东西;。完美不分大小。他获得完美的方式,通常是把异常插入平常,把质疑的形式与一种角度结合起来,这种角度通过开采某些表面的东西,而发现另一些东西。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说和诗中质疑世界,但他的怀疑是创造性的,并使其他世界、其他现实显露出来。

牐犓的短篇小说和诗是一位诗人和玄学家的发明。因此,这给养满足了人类的两种主要能力”理性和幻想。不错,博尔赫斯并没有挑起我们的感情和激情的或明或暗的得杂关系:虔诚、感官享受、愤怒、同情。同样地,他的作品很少或没有向我们提示种族、性别和权势的种种谜团。也许文学只有两个主题:一个是人置身在人群、同胞和敌人之中;另一个是人单独面对宇宙面对他自己。第一个史诗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的主题;第二个是抒情诗人和玄学诗人的主题。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人类社会及其错综复杂的现象--从俩人的爱情到大规模学的另一半。并且全都只有一个主题:时间,以及我们一再地、又徒劳地想取消它的企图。永恒是已变成了监狱的乐园,是比现实更真实的虚妄--也许应该说,是并不比现实更不真实的虚妄。

牐牪┒赫斯通过繁多的变奏和固执的重复,不停地探讨那一个主题:人迷失在由不断重复的变化所构成的时间的迷宫里,人在不会破碎的永恒的镜子前精心打扮,人发现不朽又征服死亡却无法征服时间和老年。在他的随笔中,这个主题变成悖论和二律背反;在他的诗和小说中,则变成既有数学定理的优美又有活人的风趣的文字构造。玄学与怀疑论者之间的不协调是不可解决的,但是诗人把它变成用互相交织的文字构成的透明大厦:时间及其映像对着我闪直接的意识的镜子起舞。这些作品是罕见的完美作品,是文字和精神物件,根据一种既严厉又充满幻想、既理性又任性、既坚固又晶亮的几何形成。这些在一个主题上所作的变奏告诉我们一件事:人的作品,以及人自己,都只是转瞬即逝的时间的外形。他用难忘的清晰性说:“时间是构成我的物质。时间是带走我的河流,但我即是河流;时间是烧掉我的火,但我即是火。”诗歌的任务即是照亮匿藏在时间褶缝里的事物。只有伟大的诗人才能提醒我们:我们同时是射手、弓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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