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我们的教育理念缺失学生尊严
人民日报 2001-03-29 赵蓓蓓
在我们这个有着“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度,尊师重教已为人耳熟能详。教师因其“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而历来受到人们的尊敬。在科教兴国的今天,特别是在高等教育资源还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尊崇更自不待言。所以,在我们的学校中,教师的尊严一般来说不成问题,而学生的尊严却是个向来被忽视的问题。
前段时间,北京青年报曾报道了这样的事情:一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班,因语文测验成绩不好,被已从教15年的任课老师罚抄生字(40个字,170个词)60遍,且第二天上课时必须交。记者第二天前去采访时,看到两名没抄完的学生放学后仍在教室里抄。一学生说,“我的手都写麻了,可这是老师的命令,只好按照老师说的做”。老师的理由是,“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从后续报道中我们得知,受过这种惩罚的学生并非个别和现在才有,有位已30岁的家长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小时候被老师罚抄100遍生字的情景。该校校长在看到报道后说,“这让我们教育工作者认识到自己目前的教育模式与现在提倡的素质教育还存在很大差距。学校要多组织老师进行学习,尽早从老的传统的教育思想中转变过来,适应新的教育需求”。
那么,应该转变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最根本的是教育理念。在一些人的教育理念中,最最缺乏的就是“以人为本”。近年来,孩子因遭教师(家长)体罚或人格侮辱而酿成悲剧的事件不时见诸报端,便是这种缺乏的恶果之一。教育的宗旨应是培养和谐的人,对这一点至今仍有必要大声疾呼。要培养和谐的人,就必须首先把孩子当作有血有肉的人来对待,通过发掘孩子的自身特质和潜能,让其身心与智能健康地成长。但在我们一些教师包括家长的意识和潜意识里,学生、孩子不是有情感、有自尊、有自主意识、需要激赏与关爱的活生生的人,而是什么都不懂,必须训导、塑造、打凿之“物”,甚至是达到预定目标(如学校的升学率、家长未竟的理想)的一种手段。因此,老师、家长用训斥、贬低、惩罚、羞辱性的语言与行为“教育”孩子之事并不少见,如罚写、罚站、不让进教室、打耳光等。甚至有一些重点学校,为显示高升学率,在高考前将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分流”,剥夺其以本校学生名义报考的资格。一几年前被从北京某重点中学“分流”的人,曾向我讲过其当时的屈辱感、挫败感和自卑感。对这种无视学生尊严、人格与权利的做法及其带来的恶果,许多人却熟视无睹、无动于衷。
“我这样做还不是为了他们好?”这是我们常听到的理由。但说这话的人若反躬自问:你愿接受这样“好”的对待吗?答案不言自明。好的教育是为孩子们预备、创造一个快乐幸福的人生,而自尊心、自信心则是必备的“通行证”。而在以不同面目出现的种种教育“暴力”下,久而久之,孩子就有可能丧失其本有的尊严感和自主性。“我的手都写麻了,可这是老师的命令,只好按照老师说的做”。那个孩子可怜的话值得人们深思。一个从小不被尊重的孩子,如何学会尊重别人?一个不懂得维护自己尊严的人,如何懂得维护他人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尊严?
就在同一天的北京青年报上,正在连载的《诱惑与困惑》一文刚好谈到这个问题:“只有孩子对自己充满信心,长大才能在无限的空间实现飞跃。”这对我们或许是个启示。
每个人都应铭记:“无论是对你自己还是对别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把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把人作为目的,这是人类尊严的基础。因为,无论是谁,作为一个人,都希望有尊严地活着。没有尊严的人生是屈辱的人生。一个具有尊严感的人才能有责任感。
其实,真正有尊严的教师,是那些懂得自尊与尊重学生的人。在我看来,让学生在被尊重中学会尊重,确立做人的尊严与自信,比让他多记住几个单词重要得多。
【我们的教育理念缺失学生尊严】相关文章:
教育:尊重的缺失07-14
内蒙学校惨剧凸显自救教育缺失09-19
教育新理念的心得体会03-07
《尊严》教案《尊严》课文教案12-10
《尊严》 教案09-04
尊严的教案07-31
《尊严》说课稿07-31
《尊严》教案10-15
《尊严》教案05-06
《尊严》优秀教案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