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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人教版七年级必修) 教案教学设计
《伤仲永》学习要点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关于作者:
王安石,北宋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学,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文语言雄健,长于说理,多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的作品。他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学习本文,认真朗读课文,了解故事梗概,弄清文章结构,找出生字、生词,并逐一查字典注音、解释。
思考:
1、第一段前两句话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个方面情况,请各用两个字概括。
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2、文中“王子”指的是?解释“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一句。
王安石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3、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请用原文回答)。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4、请根据你自己的理解,谈谈文章第三段文字的大意。
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5、概括本文的中心?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积累:
1、通假字
日扳仲永环谒邑人:(“扳”同“攀”,牵,引。) 贤于材人远矣:(“材”同“才”,才能。)
2、特殊句式:
1、不使学
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2、令作诗
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测试
1、下列红色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 )
A、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bān
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yè
C、 泯然众人矣 mǐn
D、不能称前时之闻 chèn
2、下列红色词在句中的意思与今义相同的一项是( )
A、稍稍宾客其父
B、复到舅家
C、泯然众人矣
D、忽啼求之
3、对“伤仲永”的“伤”正确的理解是( )
A、中伤 B、受伤 C、哀伤 D、伤心
4、“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中的“文理”的正确理解是( )
A、 文章的条理 B、文采和道理 C、文采和条理 D、文章的道理
5、“邑人奇之”中的“奇”的意思是( )
A、奇妙 B、特别 C、以……为奇 D、奇怪
参考答案
1、 A
解析:“扳”通“攀”,所以应该念“pān”。
2、 D
解析:“稍稍”在文中的意思是“渐渐”;“复”的意思是“又”;“众人”的意思是“普通人”。
3、 C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一词多意的现象,可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4、 B
解析: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5、 C
解析:“奇”在这儿是意动用法。
中 考 解 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卫人束氏,举世之物,咸无所好,唯好畜狸狌①。狸狌,捕鼠兽也。畜至百余,家东西之鼠捕且尽。狸狌无所食,饥而嗥。束氏日市肉啖②之。狸狌生子若③孙,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饥辄嗥,嗥则得肉食。
南郭有士病鼠,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狸狌见鼠双耳耸,眼突露如漆,赤鬃,意为异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狸狌怖甚,对之大嗥。久之,鼠度其无他技,啮其足,狸狌奋掷而出④。
注释:狌:音shēng。 啖:dàn,吃。 若:及,至于。 奋掷而出:用力纵身逃出。
1.选出红色词解释错误的一项( )
A.以啖肉故 (缘故)
B.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借)
C.意为异物也 (意思)
D.鼠度其无他技 (估计)
2.选出红色词不属词性活用的一项( )
A.束氏日市肉啖之
B.遂逐齐师
C.乃钻火烛之
D.南郭有士病鼠
3.狸狌失去捕鼠本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读了这则寓言故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C 2.B 3.狸狌长期依赖束氏,不去捕鼠“束氏日市肉啖之”或“长被束氏畜养的缘故”等也可。) 4.(只要观点正确且与原文有联系即可。可从束氏的角度、狸狌的角度、狸狌与老鼠关系的角度引发,如不要溺爱、要自立自强、不要养尊处优、不要抛弃特长、要注意生态平衡等。)
课外拓展
一、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l-1086)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二、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三、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伤仲永》教学简案
(一)、自由朗读全文,思考讨论下列问题:
(1)方仲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能用一条曲线画出方仲永的人生轨迹吗?
(2)作者认为导致仲永人生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二)、齐读第3段,思考讨论下列问题:
(3)王安石“伤”仲永什么?为什么“伤”?
(4)作者认为仲永从一个“邑人奇之”的天才沦为“泯然众人”,是由于仲永虽有天赋,但未受到后天良好的教育。你同意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三)、默读全文,思考讨论以下问题:
(5)题目是《伤仲永》,但全文从头到尾却没有一个“伤”字。试问题目上的这个“伤” 字是否可以去掉?题目改为《记仲永》行不行?
(6)题目是《伤仲永》,为什么不是《伤方仲永》?二者有什么区别?
(7)本文的语言非常简练,你最喜欢那些简练的句子?为什么喜欢?
伤仲永
教学目标:1、熟读课文,把握课文主要内容。
2、掌握常用文言词语,翻译课文。
3、学习本文借事说理的方法,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
教学重点:1、掌握重点文言词语,翻译课文。
2、认识到"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妮?他的这句名言就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
二、作家作品简介:
1、本文选用《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2.题解: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是哀伤,良传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的哀伤,惋惜之情。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
三、整体感知:
1.掌握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隶: 谒: 谒: 扳: 称:
2.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之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于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代词。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3.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动词作动词。
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以…为利,名词作动词。
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4.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③余闻之也|久
补充课文注释:
“世隶耕”隶:属于。 “未尝识书具”尝:曾经。 “父异焉”焉: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即书诗四句”书:动词,写。 “并自为其名”自:自己。为:动词,题上。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自:从。是:这。就:完成。 “或以钱币丐之”或:有的人。
“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从先人还家”从:跟从。
“父利其然也”利:动员的以动用法,以……为利。然:这样。 “还自扬州”:从扬州回家。
“贤手材人远矣”贤:比……好,优秀。 “卒之为众人”卒:最终。 “且为众人”且:况且。
“固众人”固:本来。 “得为众人而已耶?”反问句。恐怕他连普通人还不如罢了。
5、齐读课文,解决以下问题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
(3)文章最后一段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4)学完本文,你有何感想?
讨论交流明确: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方仲永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才能衰退,大不如前;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完全变成了一个平庸之人。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渴于邑人,不使学。
(3)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也"气。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4)学生自由谈感想,可以从仲永自身的角度谈,也可以从仲永的父亲的角度谈,还可以联系实际来谈。只要观点是从本文中提炼出来的,中心明确,语言流畅即可。
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6、说说你的人才观。
讨论并归纳: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
四、小结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前两段叙事,最后一段议论。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幼年才能出众的情形,而略写此后的情况,先抑后扬,对比鲜明,表达了作者的婉惜之情;然后就事说理,提出作者的见解,画龙点睛,起了突出中心的作用。
五、布置作业:练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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