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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起始课 教案教学设计
一、 请一位同学谈谈对史记的认识
二、 介绍史官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有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
史官们就不同了。他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的好传统,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藻和史德。
三、 “不虚美,不隐恶”与史官厄难
帝王和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一个要文过饰非,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树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力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在封建君主专制下,史官们屡遭厄难,原因就在这里。
1、 董狐
春秋时期晋国晋灵公在位时的一个史官。晋灵公年纪很轻就继位为国君,不但幼稚,而且骄横。例如他在高台上用弹弓射击行人,以此取乐;他的厨子因为煮熊掌煮得不合他的口味,他一怒之下竟然把厨子杀了。对晋灵公的胡作非为,国相赵盾屡次谏诤,可是晋灵公不但不听,反而要杀赵盾。在这种形势下,赵盾只得逃出都城,到外地避难。这时,赵盾的同族赵穿举兵杀死灵公,然后把赵盾叫回都城,另立晋成公为国君,赵盾继续担任国相,主持国政。对这一件事,晋国史官董狐认为,杀死灵公的真正责任者应该是赵盾,所以就直言不讳地在史册上记下:"赵盾弑其君"。赵盾见了,大为吃惊,解释自己并无弑君之罪。董狐说:"你身居相位,出去既没有走出国境,回来也没有惩办凶手,这弑君的罪名,不是你是谁呢?"于是,孔子对董狐称赞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不过,孔子也称赞赵盾,说道:"赵宣子(即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孔子的评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无论如何,后来人们称赞正直的史官,就叫做"董狐";把直书其事的文笔,赞为"董狐之笔"。
2、 齐之南史
春秋时期,齐国的大臣崔杼与齐庄公为争夺美女发生矛盾。崔杼借机杀了齐庄公,立了齐景公,自己做了国相。对此,齐国太史记道:"崔杼弑其君"。崔杼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弑君的恶名,下令把这个太史杀了。继任的太史还是这样写,又被杀了。第三个太史仍然这样写,也被杀了。第四个太史照样直书其事,崔杼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杀不绝的,只好作罢。这时,齐国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接连有三位太史因实录国事被杀,惟恐没有人再敢直书其事,便带上写有"崔杼弑其君"的竹简向宫廷走去,中途得知第四位太史照实记录没有被杀,就回去了。齐南史的不畏强暴,秉笔直书,几千年来被誉为中国古代史官的典范。
3、 崔浩
公元429年,崔浩奉太武帝之命修撰北魏史书--《国书》。后来,太武帝又命崔浩监秘书事,综理史务。但是,到了太平真君十一年,《国书》修成之日,崔浩突然被太武帝处死了。崔浩被杀的原因就是:"实录"。
在太武帝命崔浩修撰《国书》、综理史务的时候,他曾经叮嘱崔浩要"述成史书,务存实录"。话虽如此说,到了真正"实录"以后,他就翻脸不认人了。崔浩却是很认真的,他召集一些文人按照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精神修撰《国书》,书成之后,自己非常满意。但他过高地估计了太武帝对自己的信任,竟然有失检点,同意著作令史闵堪和郗标的建议,在京都郊外大路旁将这部《国书》刻石立碑,占地130步,让人们自由浏览。在这部史书中,崔浩实录了拓跋部的早期历史和入关前后的经历,甚至把拓跋人自己都秘而不宣的事情也实录了下来。拓跋人看到崔浩的《国书》竟然如此"备而不典",把本该忌讳的历史在显眼地方公开出来,极为震怒和惶恐,连忙报告了太武帝。太武帝知道后大怒,当即下令追查严惩,于是一场大祸从天而降。这次杀戮共死了2000余人。
4、 庄氏史案
顺治十八年,浙江乌程(今湖州)南浔镇双目失明的富户庄廷龙有感于太史公"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也想效法前贤,著书立说,正好他的邻居家中藏有一部明代天启年间做过内阁大学士朱国桢草拟的明史稿本,他的父亲庄允诚便用1000两银子买下来作为儿子著书立说之用。庄廷龙招募宾客,在朱国桢原稿基础上,增补内容,润色文字,编成《明史辑略》一书。庄廷龙不久去世,其父为实现亡子遗愿,决定刻印此书,同时又聘请了十多位名人参与校阅,以示重视,由于朱国桢的原稿在明亡后颇多犯忌之处,满清皇朝得到此书如临大敌,严加惩处。庄氏一家被满门抄斩,已经死了的也被掘墓戮尸。除此以外,凡是与此书有涉的人,包括作序者、校阅者、资助者,就连刻字、印书、卖书、买书、藏书、读此书者都一并处死,有人根据祸及700家的记载推算,认为被杀掉的至少在1000人左右。
四、 司马迁其人其事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说一说司马迁
司马迁,字字长。出生在一个史官世家,他的父亲司马谈就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谈一心要写一部继孔子《春秋》之后记录"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的史书,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司马迁继承父亲的遗志写《史记》,不幸到了公元前98年,写到第七年的时候,一场大祸突然落在他的身上。
当时,在与北方匈奴的战争中,汉朝大将李陵奉命率领五千步兵出击,直捣匈奴单于的大本营,杀得敌人胆战心惊。后来,匈奴方面增加八万多骑兵将李陵部队包围,李陵在没有援兵、孤军奋战、矢尽弦绝、伤亡惨重的情况下,被迫投降了匈奴。消息传到长安,满朝官员都指责李陵辱国。汉武帝询问司马迁的意见时,司马迁直抒己见,认为李陵转战千里,英勇奋战,实在是因为敌强我弱,后无援兵,不得已才暂时降敌,相信他会寻找机会再立一份与其失败相当的功劳来报效朝廷。退一步说,即使他后来什么事也没有干成,那么以前他的赫赫战功也足可以抵罪了。
司马迁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以为他是"诬罔主上",下令将他关进监狱治罪。第二年,谣传李陵帮助匈奴练兵以对付汉军,汉武帝信以为真,下令将李陵的母亲、妻儿全家处死,司马迁也被判为死刑。汉朝的法律规定,死刑可以出钱赎罪或者改为宫刑。司马迁两袖清风,没有钱赎罪,但他要活下去,只好接受残酷的宫刑。
李陵事件,对司马迁是极为严重的打击。他所遭受的宫刑,不仅使肉体蒙受了巨大痛苦,也给他带来了无比的耻辱。何况司马迁是为了活命而主动请求改为宫刑的,这就更加遭到当时很多人的鄙视和辱骂。然而那些看风驶舵、落井下石的势利小人们哪里知道,司马迁是为了完成一部恢宏的历史著作,为了实现一个远大的人生理想才忍辱负重的?这是司马迁心灵上一种难言的隐痛。
司马迁的受辱,本来就是一桩冤案,可是当这个冤案永远也无法平反的时候,他心里该蒙受多大的委屈和痛苦呢?当年,司马迁为李陵辨诬,如果说这只是一时蒙冤,日后还有希望说清楚的话,那么随着人们的推波助澜,司马迁蒙受的已经是不白之冤了。因为无论如何,到后来李陵毕竟是"投降"了。这个"事实"证明了司马迁的辨诬是"错"的。这种不白之冤和巨大耻辱将司马迁逼向了死亡的边缘。但是司马迁不能死,他发现了一个辉煌的"重如泰山"的人生目标,他决心以最大的隐忍精神完成《史记》的写作。可是,隐忍比耻辱更加痛苦。在写作过程中,司马迁几乎每天都在痛断肝肠地想着这种耻辱。
他在《报任安书》中说自己"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然而,司马迁终于以顽强的意志战胜了当时关于"君子不生于大辱"的观念。他从历代前贤发愤著书的事例中汲取力量,使自己奋发振作起来。他在《报迁安书》和《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两次用同一段话来激励自己。他说:"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足,《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在司马迁身上,中国史官的坚毅精神又一次大放异彩。
(生背诵相关语句)
五、 介绍所学九篇课文篇目
六、 学习要求:
1、 熟读每一篇文言文,练习语感,背诵重要语句
2、 在学习的过程中,进一步熟悉文言知识,提高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整理每一课的文言知识、翻译指定的句子)
3、 根据每专题的要求,学习有侧重点
4、 结合《研究〈史记〉》专题中的参考选题,进行思考。
总结:
历史的辩证法是这样:
歪曲历史的暴虐者,他们生前的万般风光是以死后接受历史的审判为代价的;而秉笔直书的史官,他们生时遭受的厄难却常常获得历史赐予的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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