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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考翻的学子鸣不平(教师中心稿)
--对一道“怪题”的异议
四川省金堂中学童华池
12月2日,《华西都市报》教育版刊发《这些“怪题”20分钟考翻学子》的报道,报道说,某“世界知名公司”“日前在四川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举行的笔试考题难倒了不少学子”。带着好奇心,我认真读了报道中所举的两道“怪题”。对第一道题,我没有什么意见,对第二道题,则不敢苟同。
这道“怪题”文字表述如下:
例题二:给事件排序:(1)河床严重淤积(2)形成水灾(3)河水泛滥(4)排水受阻(5)连降暴雨。
题目设置的答案是“5-1-4-3-2”。笔者以为,这道题的设计值得商榷。题目本身,对“事件”并没有说明造成其发生的主体是什么--是河床,抑或是暴雨。如果主体是暴雨,按“5-1-4-3-2”排序是对的。如果主体是河床,那就应该按“1-4-5-3-2”排序。这样排的理由是:从事理的逻辑关系来考虑,“河床严重淤积”与“排水受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二者加起来,与“连降暴雨”之间又构成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如果没有“河床严重淤积”以致“排水受阻”的内因,“连降暴雨”是不一定会造成“河水泛滥”而“形成水灾”的。如果从时间顺序来考虑,“河床严重淤积”是先于“连降暴雨”的,“河床严重淤积”也应排在前。至于“河床严重淤积”,原因就多的,或是自然的作用,或是人为的破坏,等等,则不必细究了。在题目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按“1-4-5-3-2”排序拟更合理些。考生选“1-5-4-3-2”也是可以的。
由此看来,此题的命题并不严密,考生选“1-5-4-3-2”被判成是错的,实在有点冤枉!
以上意见,难免偏颇,甚或错误,诚望编辑先生和题目的命制者以及众网友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