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字也要斟酌用(网友来稿)

时间:2024-07-21 09:35:12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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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也要斟酌用(网友来稿)

江西省清江中学 李弗不

“的”字可以说,最普通、最常用了。在人们的眼中,尤其是在中学生朋友的眼中,往往不屑一顾,认为这太容易了吧。其实不然,要用好“的”字,也是很不易的。

记得有这么个妙用“的”字的例子:有对二婚夫妇,婚前各有一儿,婚后又共同生一子。这下热闹了,孩童最喜嬉斗,两太儿欺负最小儿,妻子见状,向丈夫急呼道:“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在打我们的儿子!”此处的“的”字真是用得准确、生动、幽默、风趣,妙!

可是,我们中学生很多时候不注意使用“的”字,且往往不是多用就是少用。何以言之,请看有个同学写劳模的作文句子:“他是车间里的劳动模范,每个月的工作都要超过预定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五。”你看这个句子最后的一个“的”字就有问题。说这个劳模的工作只超过预定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五,那不是还没有达到预定计划的一半吗?有什么值得表扬的呢?这里显然多了一个“的”字,原意是指超过的部分有百分之四十五。这个“的”字出入可大啦!

这个“的字多余病”可算是一个顽症了,在同学们的作文里时不时出现。比如,有个同学写《胖子》的说明文里就有这么一句:“据科学资料说,只要肥胖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则死亡率不会上升;只有当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35-40%,才会提高死亡率。”后一分句,就不免叫人疑惑?如果一个人的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35-40%就要提高死亡率,要是达到标准体重(即100%),岂不要立刻呜呼哀哉?那末这个标准体重还算什么标准体重呢?显然,这里又是一个多余的“的”字在作怪。

分析起来,“工作超过预定计划百分之四十五”,“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百分之三十五”跟“哥哥高出弟弟半个头”的格式完全相同,人们从来不说“哥哥高出弟弟的半个头”,可是一碰到“计划”呀,“标准”呀什么的,“通”的一下“的”字就冒出来了,真也怪!

相反,“的”字有时也不能少,少了同样别扭。譬如,上例中的上半句“据科学资料说,只要肥胖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则死亡率不会上升”这里的“的”字就不能少。少了,意思就变成:在原体重的基础上再加上体重的四分之一,而原意是:体重的四分之一。你看一个“的”字的原因,使得重量相差这么大!再譬如“我的感觉是对的”和“我感觉是对的”有没有前面的“的”字,意思很不相同。有些同学要表现“我的感觉是对的”这种意思,往往就漏掉“的”字,写成了“我感觉是对的”。琢磨一下就知,“我的感觉是对的”,说的是“感觉”对;而“我感觉是对的”则强调的是“我”,“感觉”则有“认为”意了。你看,少了个“的”字,意思相差这么远。可见,“的”有时也不可少。

愿同学们仔细分辨,用好认为容易实则不易的“的”字!

作者邮箱: heeyoo8877@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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