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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与李斯
总觉得历史上可以值得一说的人都死得太早。人,大凡拥有了大智慧之后,便溘然而逝了。像伍子胥,像比干,像诸葛亮,从没有人嫌自己活得长的,不然秦王也就不会去求长生之药,历代道士也不必求什么炼丹之法。说回来,人求"长生不老"是利已,而民求圣人"长生不老"则是利国,利万代的事。可惜,自然法则还是让人那般公平地消逝在大地之下。而这一去之后,是否会出现唐玛佐康帕内拉所说的那种转世呢?不得而知。当韩非子喝下那毒酒之后,一切隐在李斯心中对韩的妒火逝去,秦王悔之,民痛之。但人终归免不了一死,不管那是怎样的死法。
在中国整个封建君主时代,有两个圣人。一位是当属孔子,孔子及其儒家思想被历代帝王将相所宗奉,以他的仁礼为德纲,因此他是人们正面所推崇的圣人;而另一位则是韩非,韩非子所著的整套《韩非子》治国方略,即,法、术、势三条,却也是历代君王独裁统治的理论基础与实战基础,当时秦王读《孤愤》、《五蠹》时,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足见韩非子对治国研究的程度之深。后始皇用韩非之说,兼并天下。也见一斑。
都说韩非是进《存韩》而韩亡,著《说难》而以说身死,这实在是不能怪韩非子,诸位是知道韩非子天生结巴,天造的如何能更改之。既然在那种时代无法靠做"说客",不能像苏秦与张仪一般光张嘴就可以横扫千军,也只好像他的老师那般著起书来。韩非至少在荀子那里呆上过几载,有老师那般的毅力。想当年荀子潦倒病死之前还在苦著书,其精神可歌可泣,韩非虽没继承荀子儒家学说,这著书方面倒是师徒二人有志同道同之处。
终及学说,韩非以"法、术、势"集于一身,但这终不是他首创,因为这是已经存在的历史经验,韩非不过将其三者加以综合,并提出三者是缺一不可,相互扶助,共达同识。在韩非的法治观念中,强调的是重刑,《六反》中言:"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就是这个道理。重法的目的是"杀一警百"以达到利于国家的目的。这样,犯法的人少了,这样国家也就昌盛起来。而"法莫如显"、"以事遇法则行,不遇法则止"、"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中所讲的公正性、公开性、规范性则是早为人所道。至于韩非的"术"一说,王夫之就说过了,申不害也有所涉及。对于"势",《易系辞》上有说:"君子之大宝曰位",想必说的就是势,要的是君王得势,君威建立起来,君臣分明,这样就不会出现"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暮臣"的怪胎。而韩非的成功之处在于他是集他人之所长,融会贯通而已。
其实韩非的法制治国却有一些道理,可与西方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相比拼。讲的是一人当政,因为韩非子的学说里没有公民监督权的理论,一切事务都要君主亲自过问并监督,并过多没有分级部署,而且要君王隐蔽于众臣之间,不能在臣面前过分地表现喜乐与悲愁,怕就怕臣民们投其所好,使"五蠹"横生。
只可惜,秦始皇不识人才,就因李斯"不如以过法诛之"一句,"下吏治非"。后悔又能如何,眼睁睁地看着即得利益随风而飘逝,一代良才就这样毁了。虽然其重要原因在于李斯的诽谤,但韩非曾有意上书于秦王,只怪书落于李斯之手,一切也就付诸东流。由此不难看出,秦王的狱制建设也不见得是那般地完美,有冤不能申,是一大弊端。
话说李斯,可是一代伟大的仓鼠。从上蔡做看粮仓的小官,到后来的宰相,人生之富贵无不在其中。早年李斯训鼠得了磨练,后来在荀子那边听教,倒也学得些礼仪,懂了点儒家之道,可谁又知后来焚书坑儒的正是李斯本人。怪只怪,二百多年前,李斯的祖上:蔡国大将军李属被成公所株,罪名不明。后李斯经考证,李斯终于明白,孟坷所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原来是纪实,并非虚辞。当年围困于先圣于陈、蔡之野,不光是野牛猛虎,还有自己的先祖!而李斯的先祖的惨死和家族的败落,和孔子直接相关。于是,李斯借冬日怪生西瓜,将四百六十一人活活地埋于山谷之下。
人们对伍子胥对楚平王的尸体鞭三百倍加赞赏,但对李斯的复仇行为大多持反对意见,实不知,这也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何况,李斯虽对秦国及后世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痕,然而他终不是泛泛之辈。在荀况那边呆上的几年时间来,荀子还一直对他寄予了很多希望,以至学成之日,荀况亲自为李斯写推荐书给楚,只是李斯自懂"得时无怠"而选择了大势所趋的秦国。后来,在吕不韦家里寄宿,李斯同样完成了一项利千秋的事,就是抄《吕氏春秋》。根据《太平广记》引《蒙恬笔经》记载,小篆这一自秦以来独特的字体就是楚国上蔡人李斯所整理的。并且基于百姓对小篆的陌生,李斯和赵高,胡毋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供大家临摹。小篆开创了文字的新天地,为"车同轨,行同文"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现仍在世的有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会稽刻石》等。
此外,李斯的文采也不逊色。就比如《谏逐客书》。这"书"奠定了李斯的地位。秦始皇是何等人物,在进行"逐客令"时,那场风暴紧紧地针对着吕不韦,而曾在吕不韦手下作过工的李斯毅然选择了拼搏,怀着至死一博的勇气和气概,李斯毫不吝啬地写下了这封万言书。面对着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和动荡的的社会环境,李斯将治国之略,帝王之术,人才得益无不渗透在他的言语里,当即就把高高在上的秦王说得诚服了。真是乱世出英雄也,李斯何也不是个地道的英雄?
当放稳了基石,李斯的政治野心一步一步得到满足,他的人生高锋就是当宰相那会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贵感怕是世上也少有人能体会。只是等到秦始皇去逝以后,李斯与赵高密谋立二世为帝,将公子扶苏,蒙括害死,原以为可以安枕无忧之日,却不料一切全权掌握在赵高的阴谋里。最后竟也被那个昔日的"同僚"用计害死了。
李斯的死倒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本来嘛,人死心有一命,早死晚死实难再逃。只是临死那会儿,李斯还是再次表现出那种写《谏逐客书》的勇气,直露地揭示赵高的阴谋,他是这样喊的:"大秦要亡了,如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了,回昏君之心尚未悟,奸臣赵高仍被重用。我不久就会看到,盗至咸阳,麋鹿游于宫苑。"李斯一生的醒悟在这里才开始,只是上苍给他的机会却是在下世了。
李斯一生为已计谋,算计他人,却不料最终反被他人算计。他的无奈同样也是当时那个时代的无奈。
完。
附:
史记卷六十三 老子韩非列传 第三
人或传其(韩非)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
赦之,非已死矣。
韩非子的学说里没有"司法(公民监督权)的理论,一切事务都要君主亲自过问并监督,可见封建社会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民主法治,资本主义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 夫道以无为喻德 儒以仁义喻德 法以赏罚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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