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如初耐人寻味(网友来稿)

时间:2024-09-07 19:56:36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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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如初耐人寻味(网友来稿)

海南省海南中学  李纪镜 jijing8@sohu.com

《郑伯克段于鄢》一文写到郑庄公在“置姜氏(庄公之母)于城颍”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后不久心中后悔起来,颍谷封人颍考叔知道后,建议庄公“阙地及泉,隧而相见”,由此做到既与母亲相见,又不自食其言。庄公欣然从其计,与姜氏在隧道中相见了。文章于是称庄公与姜氏“遂为母子如初”。

“遂为母子如初”这句话文字浅近,就字面来看不难理解。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一册,第12页,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2版)译作“从此作母亲作儿子还和当初一样”。令人深思的是,“初”字所涵盖的时间区域相当宽泛,这个“当初”到底是指何时呢?清朝李绍嵩在其编订的《新订批注左传快读》中说道:“传凡言‘初’者,因此年之事而推其所由始也。”(《新订批注左传快读》卷一《隐公》,第2 页,上海广益书局发行)也就是说,凡是发生在叙述事情之前的事,都可用“初”字来表述其发生时间。

我们从《郑伯克段于鄢》可以知道,庄公与姜氏虽为母子,但关系一直是很不正常的。他们母子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关系状态。“母子如初”到底是指称庄公与姜氏哪一时间段的关系状态?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呢?这都让人琢磨不透。庄公因为姜氏十分宠爱共叔段乃至纵容共叔段谋反,并充当其偷袭郑国的内应而发誓断绝母子关系,并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显然,庄公与姜氏之间后期的关系是极不正常的。那么,在此更前的时候呢?事实是:姜氏因为生庄公时难产而受到惊吓,“遂恶之”,甚而至于给庄公取名时都念念不忘,名之曰“寤生”(“难产”之意),偏爱小儿子共叔段,多次提出要立共叔段为太子,武公没有答应。寤生即位后,即庄公。姜氏便请求分封险要的城镇“制”给共叔段,遭到拒绝后又请求分封给“京”。在京这个地方,共叔段依仗母势,毫不收敛,肆意掠夺土地,扩充势力范围,并修缮武器,准备了士卒、战车,企图颠覆郑国。因此,庄公既恨共叔段,又恨母亲,以至于不称其为母亲而称之为“姜氏”,直至后来毫不留情地“置”--吴楚材、吴调侯释为“弃”(参见《古文观止》上册,第4页,中华书局1959年9月新1版)--姜氏于城颍 。由此看来,庄公对姜氏没有儿子之孝,姜氏对庄公也没有母亲之慈,庄公与其母姜氏的不睦是从庄公来到人世之时便开始了。

经过这样的分析,再回到前面的问题,我们不禁感到困惑:文章称庄公与姜氏“遂为母子如初”,是说他们母子之间在“隧而相见”之后呈现出怎样一种情形呢?是像庄公出生之时的姜氏“恶之”、庄公却浑然无知,还是像“隧而相见”之前母子不和、视如寇仇?或者干脆就是为了维护纯粹的伦理道德关系和虚伪的君子形象而作表面的母子?--庄公与姜氏之间可是从没有正常的母子之间那种母慈子孝、依依情深的状态的!从行文的语气看,作者似乎是欣慰地称赞他们恢复了母子关系,可是,这种“恢复”实在只是一种“美丽”的“形式”而已!庄公与姜氏之间从来就没有正常的母子之情。如果他们的关系果真“恢复”“如初”--不管是此前的哪个时间段--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问题还在于,如果姜氏与庄公之间的关系不是像从前的种种情形,而是一种全新的状况,那“隧而相见”后的状态就不能用“如初”来概括。这样看来,“母子如初”如非用得不妥,就颇值得玩味了。正如清朝李绍嵩所言:“玩‘母子如初’,‘初’字说得甚活,还不知姜氏由此爱庄公否?亦不知庄公由此敬姜氏否?或姜仍然恶庄亦未可料。”(《新订批注左传快读》卷一《隐公》,第3、4页)这样的一宗疑案,不知是出于作者的草率、疏忽,还是有意打马虎眼、布迷魂阵?总而言之,“母子如初”语意模糊,耐人寻味,它留给我们思索的空间十分广阔。李绍嵩就认为,左氏对庄公“母子如初”不是真正的赞赏。他说:“庄公虽悔,特畏当时之清议耳,岂真能负罪引慝于慈母之前哉?……左氏以‘初’字该之,如此可想见矣。若既为考叔所施及,则当召段归国,以慰母心,待考叔有加礼,方谓之深自痛悔。观隐之十一年庄公伐许,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为此言,是欲欺天下也,非畏清议而何!”(同前,第3、4页)《冯氏读左卮言》指出:“褒贬是作书把握,其巧妙有虚美实刺之法,如郑庄贪许后才赞他知礼,即刻便讥其失政刑,有此一刺,连美处都认真不得。”(《新订批注左传快读》卷首,《冯氏读左卮言》,第2页)仔细品味《郑伯克段于鄢》,就其含蕴而言,“遂为母子如初”当属“连美处都认真不得”的文字无疑。《公羊传》对“郑伯克段于鄢”的解释也表明这一观点,《公羊传》曰:“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宋元人注《四书五经》[下册],第37页。中国书店1985年11月第2版)《榖梁传》对此有云:“段,弟也,而弗谓之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同前,第37、38页。)这里所说的“大郑伯之恶”、“甚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都表明左氏写此文有夸大、彰显郑伯之恶行的主观意图,因而,左氏对郑庄公的褒扬与赞美之词就当另用一种眼光去看,另用一种心思去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握文章要旨,领略其中三味。

简言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作者用春秋笔法,暗寓褒贬,虚美实刺。他所要昭告世人的是--郑庄公与姜氏经过短暂的“决裂”之后 ,出于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又做了形式上的“母子”--还“和当初一样”!作者用极为简省的文笔,写出了庄公的狡诈虚伪、工于心计。

                (原载《语文学习》2003年第11期)

 作者邮箱: jijing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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