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取消入学考试:沈阳小学升初中政策重大调整
北方热线 2003-06-16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6月15日,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03年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取消入学考试,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等办法,体现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招生的公平、公开性,也反映出我市教育部门依法办事,把小学、初中入学招生纳入到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大框架里的改革思路。
公办不择校,人人有位置。确保公办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求,坚持
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坚持公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收费生。
市教育局改变了以往公办学校入学的运行方式,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要在核定各公办小学、初中(含2002年已停止招收收费生的民办公助学校)办学规模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学校学区,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计划。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布学区内学生数量及名单,以保证其公正合理。学区划定后,学校要尽快将区、县(市)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发给每一个应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之后,有择校需求的家长可以进行择校。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1997年9月1日前出生)。各区、县(市)要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生活能自理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公办中小学不办重点班、共建班、收费的特长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和名义的收费班。继续实行入学年级班额标准化,小学班额控制在25人至40人之间,初中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农村区、县(市)要重点抓好小学向初中整体移交学生的工作,保证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并由小学负责1个月内的巩固率。跨区就读或在于洪、东陵区9个街道办事处居住(原户籍在市内5区)的小学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区或原户口所在区就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其入学。回民中学继续招收回族小学毕业生的有关政策不变。妥善安排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执行2002年的有关入学、招生政策。
择校到民办,只择校不择优。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民办小学、初中(含民办公助小学、初中)招生问题,市教育局作出了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的决定。市教育局认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择校是家长的个人行为。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有择校需要的,可选报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小学、初中进行择校。选择民办小学、初中进行择校的,只能选报户口所在区内的一所学校。
民办小学、初中(含民办公助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由各学校负责。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全额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继续接受社会报名;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实施,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进行。
由于东北育才学校是优才教育改革实验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生。其招生办法也为电脑随机派位。但对其招生对象有所限制,一般应为三好学生一类。对于小学毕业生来说,若择校育才不成,还可以有第二次参加区里组织的电脑随机派位的机会。而其少儿优才实验班招生执行去年的招生政策不变。对于育才学校的招生办法,在招生前学校还将出台更为具体的方案。
民办小学、初中(含民办公助小学、初中)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招生数量等,经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校招生简章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东北育才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查后由学校向社会发布。
民办公助小学、初中在招生前必须达到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独立,并逐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独立,不符合条件的停止招生。
取消小学毕业考试,不与升学挂钩。配合小升初招生政策的出台,市教育局决定取消今年的小学毕业考试。取消的原因一是基于防控非典的实际情况,减轻小学毕业生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二是防止择校与毕业考试成绩挂钩;三是从长远看,义务教育要逐步实现九年一贯制,新课程标准就是按九年一贯制设计的,取消考试将逐步淡化小学与初中的界限,变升学为升级。取消考试后,《小学生成长记实》和《小学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成绩,学校可按学生5-6年级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填写。(崔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