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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报名时间及办法敲定
2003-01-31 时代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晓刚)辽宁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时间为2003年2月18日至2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包括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报名)。日前记者就考生关注的今年高考报名相关情况进行了采访。
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1年9月1日后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5)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后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区(县、市)招考办,再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市、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方能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报名办法:
1.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市)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到区、县(市)招考办申请报名。
3.往届生(含社会青年)一律凭学历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到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应安排工作而未安排的退伍、转业军人还须持区、县(市)民政部门证明,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在职职工报名,还须持单位批准证明。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名的同时区、县(市)招考办将发给《艺术类专业加试证》(照片处加盖县区招考办印章),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加试证》、《身份证》到相应的院校进行专业加试(在高考报名之前进行专业加试的高校不应要求《艺术类专业加试证》)。
5.凡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并打印在2003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上(以下简称专业加试证),后期不得改动。《专业加试证》照片处须加盖各区、县(市)招考办印章。体育类考生持《专业加试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市指定地点报名。
7.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应持相应的学历证件;
(2)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未发居民身份证的地方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
8.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因考试科目不同不能借考,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9.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包括艺术类专业加试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考场对照表等均用计算机打印照片。
10.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相--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11.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凡经高校同意并由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和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
由于辽宁省普通高考实行“3+文理综合+1”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如何报考“+1”科目,考生须参考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我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02〕55号文件)中的32所高校各专业加考科目的情况及相关政策,选一科或多科,也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