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范文集锦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合同编号:_____
卖方:__签约日期: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如本合同之报价单(编号:)
如买方有订制商品,有关型号及式样以双方确认之定制品样稿确认单为准。
二、合同产品总额:人民币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即RMB元,两者不符以中文数字为准。对产品报价,买方应承担保密责任。
三、付款条件
一、预付款__元。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给付卖方上述预付款,预付款兑现后始进行出货。若买方逾期给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逾期达三十天以上,卖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到货款__元。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付清合同全款。
三、买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四、买方无法对全部货物进行验收时,须对已验收部分按合同约定价格交付相应之货款。
五、此合同价款为含税金额。
四、付款方式:
一、买方应以下列形式之一向卖方付款:□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现金。
二、买方应在票据上注明卖方全称和金额,将货款汇入卖方指定的帐户。
三、如上述付款方式或帐户发生改变,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告知买方。
五、交货时间:__年__月__日前。买方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卖方。
六、交货地点:_。
七、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运费由卖方负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曾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有卖方承担;货物自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买方提货,运费由买方负担,货物自移交买方或买方委托之第一承运人后风险由买方承担。
八、安装调试:组装期:交货后__天。
一、买方应于卖方交货期前7日确认组装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否则造成组装延误及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二、卖方根据买方确认签字后之平面设计图纸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买方在签字确认后不得对该设计图纸再行更改。如卖方同意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买方负责提供货运电梯、安装场地照明。若买方无法提供,所需额外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九、货物接收和验收:
一、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买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同时支付完合同第三条第2项之到货款;如买方不即时接受全部货物,须支付卖方的来回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并赔偿卖方损失。
二、买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按设计图纸、报价单及卖方承诺的品质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木制商品买方
同意组装完毕后即验收)后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无异议或在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三、买方应在相关验收单上签字(买方承办人)或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十、品质保证:
一、卖方保证产品质量(木制产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牛皮产品存在的自然疤痕除外)。
二、卖方按照保用服务细则提供服务。
十一、违约责任:
(一)、卖方责任:
一、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逾期交货未超过30日(含30日)的,应支付逾期不能交货部分之货款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若逾期交货超过30日,则适用本款第2项之规定。
二、卖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超过30日,卖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方责任:
一、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后,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报价单上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卖方不接受退换。
2)其他类商品退、换,以售价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买方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不接受退、换。买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三、买方逾期付款,则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四、买方要求逾期交货2周以上,卖方以每万元货物每天5元计仓储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者,买方除承担仓储费外另应承担延期交货金额5%之违约金。该仓储费及违约金应于货物起运前支付给卖方,否则卖方可以不予发货。
十二、合同变更
一、双方签约后,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减少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异动合同》。
二、双方签约后,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的时间、地点、验收人等内容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涉讼时,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一、报价单二、平面设计图纸
五、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本合同无效。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承办人(签字):承办人(签字):
日期: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宅基地买卖合同: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 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宅基地买卖合同。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乙方为生产需要,特向甲方购买 牌矿用装载机变速箱(简称装载机) 台,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装载机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 型 装载机 台,
2、乙方购买的上述机械的单价为每台 18000 元。
上述款项由乙方分期以 电汇、承兑 方式向甲方支付,其中首付款 元由乙方在接收装载机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剩余款项 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支付,每期支付 元。
上述各期款项应于每月 20 日前支付。
3、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款项后的 7 日内,甲方应将上述装载机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交接上述装载机时,应根据所接收的实物,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单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履约担保条款:
乙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可任选其一,或同时选) 项担保方式,作为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
1、保证金条款: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支付首付款时,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贰佰万 元,如果乙方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甲方有权将所收取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如果乙方能够按期支付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最后一期款项后的 15 日内将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2、抵押条款: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 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向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三、关于机器所有权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保证对乙方所购装载机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果因任何第三方对上述装载机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在乙方将上述各期款项支付完毕之前,甲方对上述装载机享有所有权。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装载机款项后,装载机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将代表装载机权利凭证的有关单据移交给乙方。
3、在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项或在乙方将所有款项支付完毕之前因保管不善或人为因素损坏装载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租、转让装载机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上述装载机,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按总机款1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每月的使用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四、质量约定:
1、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装载机出厂合格,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进行售后服务,若双方对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应以省级以上质量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2、甲方按照装载机随机“三包卡”所载明的三包范围和期限对乙方所购装载机进行维修。超过三包范围和期限的维修,乙方应按市场价格向支付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保证对出售给乙方的装载机享有完全所有权,导致乙方收到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地 址:金安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方式: 。地点: 。时间: 。数量: 。
第七条 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 。
第九条 检验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买方: 。 卖方: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其它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
卖方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方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牌号码 ,车架号 。
二、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转让给乙方(大写: )。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车辆过户由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无条件协助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年审必须过户 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在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中,虽然也要求一方将标的物交付另一方,但交付的目的只是使对方取得标的物的使用权,并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同时也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金对待给付的合同,价金与标的物互为对价,买受人要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就必须支付价金;出卖人要获得价金,就必须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这就在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形成了互为给付的关系,因此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的。在民法理论上,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除另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双方达成协议之时起成立,并不以一方当事人交付实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采用何种形式,一般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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