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同

时间:2021-01-18 14:00:4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设备买卖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买卖合同15篇

设备买卖合同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⑵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⑶ 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 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 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补充协议

设备买卖合同2

  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 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 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 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 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 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 付款

  1.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交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年月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买卖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工具)设备购销协议:

  1.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设备及工具(附清单 张,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总金额:RMB大写金额: 以上价格包含:√长途运费、 √短途运费、√现场装卸费、√安装费、 √税金、 √其他费用:

  2. 安装:

  2.1乙方负责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使用培训;

  2.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预做地基,负责电源线的安装;以上工作的展开乙方应派人员协助,保证安装能够顺利展开之后,方能进行设备安装。

  2.3设备的保修期是 年,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免费提供所需零配件(消耗配件除外),其他设备或工具按厂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4甲方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操作使用和维护,由于甲方人员不正当的操作使用而造成设备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乙方应予协助解决;

  2.5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安排人员协助乙方。

  3. 交货、验收及售后服务:

  3.1本合同内主要设备(包括: )的交货期为: ;

  3.2货到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验收设备的数量及型号、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销货单上签字或开出签收单给乙方,并加盖公章;

  3.3 甲方指定本合同设备签收人: ,证件号: ,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设备安装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3.4乙方安装调试时间预计为 个工作日;

  3.5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验收;因为甲方原因在此期限内没有验收则视同甲方已验收,甲方不得因此改变付款方式;

  3.6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安装设备,延迟一天交货或安装甲方从总货款里扣除 元;

  3.7 乙方售后服务如下:(质量、质保、维修服务、定期服务、培训等)

  4. 付款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4.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定金: 元;(大写: )

  4.2本合同中主要大型设备(包括: )到货后,由甲方再付款 元,乙方于 日内开具全额发票;

  4.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个月内,甲方支付尾款 元;

  4.4乙方收款账户为:

  名称:开户行:账号:

  5. 违约责任:

  5.1乙方按照合同供货,负责安装调试及培训,保证所售设备能正常使用,满足甲方需要。在乙方安装调试、培训并开具足额发票后五日内,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甲方逾期未付款或拖欠货款,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如期安装调试,未及时进行培训,或安装调试及培训不能满足甲方业务需要,后期未有依约维修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于 日内提供相关证据,由双方另行商议本合同更改事宜。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裁决。

  8、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5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日 年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6

  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购买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第三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出卖人代运交付的产品 规格、型号、数量及完好程度,由买卖人在收货时按发货明细表验收。若有异议,应于收获当日电话通知出卖人,并在发货通知单上填写清楚。

  第四条 随即的必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货到现场,依照产品随机明细表现场点数验收。

  第五条 标的物所的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货款时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六条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第七条 运输方式: ,运费负担:

  第八条 出卖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买方收到产品第二日起,产品质量保修期六个月或 (易损件、电器件

  除外):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出卖人负责修复。因买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

  第九条 (1)出卖人应提供砼基础的图纸(图纸必须有出卖方专业技术人员签字),买受方应严格按出卖方提供的图纸和专业

  技术要求,制作砼基础,并承担相关费用。

  (2)出卖人负责卸车费用,买受人应负责协助卸车。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合同签订首付货款总金额 即:货到指定地点后,付款总金额 ,即:

  付款卸货: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款至总金额的即: 余下总货款即:

  作为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内付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逾期付款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逾期交货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

  第十三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出卖人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设备买卖合同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2台南宁SC200/200施工升降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如下:

  一、设备价格、数量及金额:大写(不含税):。

  二、交付方式及付款结算: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承担吊车费、装车费、车辆运输费用。

  3.本合同签订之日,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100%,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乙方自行装车查验后无异议视为合格产品。

  三、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设备随机资料给乙方,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以前所涉及到事项由甲方负责承担,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涉及到事项由乙方负责承担。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卖方买方各执壹份。

  卖方:买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设备买卖合同8

  传送设备有限公司工业设备买卖合同

  卖方:上海XX传送设备有限公司

  买方:

  鉴于卖方同意出售并且买方同意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设备买卖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标的物)、数量及价款等

  项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合计:0

  备注:1.上述价款为含税或不含税金额;已包含卖方负责的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费用,因包装运输方式改变或买方原因延误安装调试,由买方另外支付增加的合理费用,买方负责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的情况除外。2.卖方所供设备免费赠送的备品备件如下或见备品备件清单。

  二、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多长时间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多少预付货款;出货时买方到卖方初验支付多少货款;货到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安装调试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验收合格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多长时间内支付。以上付款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因买方原因造成的交货、安装、验收延迟不影响付款进度。货款未付清,标的物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

  三、交货方式

  自接预付款之日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于多长时间到卖方提货;卖方以买方指定的方式于什么时间代理买方从什么地方出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从什么地方出货,买方自提或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如实际交货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四、包装方式

  卖方负责以适合设备特性及运输方式相符合的包装;卖方负责以买方指定的方式包装。

  五、安装方式

  买方自行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指导买方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安装,买方协助,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如实际安装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六、验收方式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多长时间内,买方自行验收或在卖方的协同下组织验收;验收时,依据合同及附件作为验收标准,合同及附件未说明清楚的,依据行业标准;合同及附件未约定的要求不在验收范围内。验收不合格买方需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否则,视作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卖方需及时予以维修或改进。

  七、培训方式

  卖方可根据买方的实际需要,通过合理方式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八、质量保证

  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的保修期为一年(易损件另行约定)。人为损坏和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免费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并确保在接到买方书面报修通知后第一时间(多长时间内)解决问题。

  九、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图纸、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设备验收单样本、合同执行联络单等各一份。

  十、随货文件

  出库单、总装图、电气控制图(含操作说明)、水汽管路图(含操作说明)、零配件清单等各一份。

  十一、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交货进度交付货物,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支付买方未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0.5%滞纳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的安装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到买方现场,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赔偿买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安装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整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日期至整改验收完毕,整改后尚达不到验收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2、买方未按付款进度支付卖方货款,每延期一天,买方递延赔偿卖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或经卖方书面同意延迟付款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卖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其他事项

  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或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几份,买方执几份,卖方执几份,自买卖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双方认可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卖方(章): 买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复核:

  日期: 日期:

设备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HBSY-QCGYC-20xx-MM-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类)

  合同名称:购买工作站采购合同

  (物探研究院11451200)

  买方: 华北石油管理局器材供应处 卖方:华北石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工行华油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账号:0408004009221006977 账号:13001699808050509494

  联系电话: 0317-2722874 联系电话: 0317-2700470

  订立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县)

  订立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买方(甲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桂鑫 联系人: 黄卫兵

  卖方(乙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蒋 辉 联系人: 孙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工作站

  1.2 规格型号: T7500 至强x5675 3.06GHz

  1.3 产地: 北京

  1.4 制造商: “DELL”品牌

  2 数量

  2.1 数量: 5台

  2.2 供货内容:(见合同附表) 。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GB/T9813-20xx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GB/T9813-20xx)。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865215.00元

  大写: 捌拾陆万伍仟贰佰壹拾伍元整

  4.2合同价款包含: 17%增值税、运费等分项价款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经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验收合格并买方出具

  验收报告后,按买方财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的货款。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20xx年12月31日前到货

  5.3 交付地点: 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发货地点:任丘到达地点: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收货人: 王庆斌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标的额中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 15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8 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因卖方其它过失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8.2 安装调试

  8.2.1卖方应在验收后 //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河北省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

  9 质量保证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3约定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 卖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 即:人民币 //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5 日内仍未交货;

  12.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2 买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13.3 如发生12.2.3情形,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责任。

  13.4 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 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设备买卖合同10

  出卖人:买受人: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用陆个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货款 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出卖人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代办托运,买受人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买受人负责卸车费用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买受人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买受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买受人先付本产品定金万元,货物到达(区)后,买受人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二)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账号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经出卖人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出卖人盖章方可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11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机电设备类)

  出卖人: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数量及计量单位

  2.1 数量:

  2.2 计量单位:

  2.2 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3.3有无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

  小写:

  大写: 元

  4.2 合同价款构成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 验收标准:

  8.1.2 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卖人负责。

  8.2 安装调试

  8.2.1 出卖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1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给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2.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出卖人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 质量保证期满后,出卖人凭使用单位的验收意见和产品使用合格证明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5 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机电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13.2 如发生12.2.3情形, 买受人不予返还出卖人质保,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元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13.3 出卖人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3.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 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3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盖章)

  ( )

  住所:

  负责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税号:

  邮政编码:

  出卖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出卖人税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签字日期: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12

  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

  标的价: 元。( )

  第二条 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 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

  第五条 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13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设备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设备的买卖事宜,由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后记的设备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在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设备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设备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设备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设备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设备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设备。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设备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设备。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设备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设备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设备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设备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设备,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设备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设备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设备,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设备。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4

  出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标的价: 元。( )

  第二条 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 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

  第五条 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15

  甲方:xxx

  乙方:商丘xxx纺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购买 络筒机四台(120锭/台),每台价格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合计总价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元)。

  2、拆车前甲方机器完整不缺机物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交付甲方机器设备全款(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将机器完好无损免费拆卸并上车。

  4、设备拆卸上车前付完设备全款,运费乙方自己承担。

  5、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原则,同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商丘xxx纺织有限公司

  开户:河南省安阳市农行东风支行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203省道东侧,杜集镇北3公里处

  卡号:xxxx 电话:xxxx

  身份证:

  20xxx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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