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一条、 双方代表
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联系,应委托其他人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并需事先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如甲方不能提供委托人授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作针对主体仍为甲方,由此造成的配合,延迟等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双方义务
1.开工前三日,甲方应当提供原土建水,电施工竣工图。在此基础上,竣工时乙方应当提供水,电改造图。
2.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受到扣款的,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变更
1.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涉及修改意见及增建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书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2. 合同签订后,甲方变更后减少金额超过合同总额10%以上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3. 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损失赔偿。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为客户提供委托购买材料服务,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购买材料协议书》。此外,乙方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为甲方购买或推荐材料均属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应当由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以及须经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等,甲方应当及时购买和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日按合同金额的0.2%支付给乙方作为误工损失。
第五条、工程进度
1. 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中期预决算,预决算金额是根据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加以确定。
2. 在办理验收手续前,若甲方收回外屋门钥匙或自行更换外门锁,即示为甲方入住。
3. 施工工程中双方产生争议,可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委员会家装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可以通过行政、司法、仲裁等途径解决。双方均同意解决争议期间不属于合同延迟履行期间,不对此期间计算延迟违约责任。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总金额
首期款
签订合同当日即付
合同总额的55%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预决算后即付
中期预决算总额的95%—已交首期款
结算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付
竣工结算总额—已付款
2. 甲方应在中期预决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中期款。甲方拒绝参加中期预决算或未在两日内付款,乙方将暂时停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在缴纳中期款后提出工程变更,除签订变更单外,还须一次性将变更费用的95%交到乙方财务部后,乙方予以变更。
3. 甲方应在竣工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结算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竣工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甲方如在工程验收后七日内未办理结算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第七条、 特别提示
1. 砂灰墙(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轻质隔墙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需加贴玻璃纤维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面不会大面积开裂。
2. 客户签单时若享受优惠,发生退单或减项时要扣除相应优惠金额(以现金形式扣除)。
第八条、本补充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合同》中的其它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补充条款签订前,乙方已明确地向甲方解释清楚,双方对条款理解无歧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买卖合同2
鉴于甲方希望在______________建立一家生产______________的工厂,其设计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下文所述工作范围的机械和设备。
并且,鉴于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上述机械和设备。
考虑到上述前提,并且为了合同双方忠实地履行双方共同达成的约定,双方在此同意并理解如下:
第1章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甲方”是指本合同前言中提到的______________。
1.2“乙方”是指本合同前言中提到的______________。
1.3“工厂”是指______________。
1.4“供应货物”是指本合同附件1中所规定的由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供应货物。
1.5“厂址”是指建设工厂所在的地区______________。
1.6“机械工程完工”是指本合同第19章所规定的工厂建设和安装工作的完成状态。
1.7“验收证书”是指本合同第21章中所述的由甲方签发的证书。
1.8“合同金额”是指本合同第4章规定的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对价而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合同价款。
第2章乙方的工作范围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应提供下述供应货物和服务,并且该供应货物应被提供至厂址处。
2.1始建工厂的计划和监理。
2.2工厂的规划设计
2.3根据附件1向工厂提供机械和设备。
2.4提供加工设备的零部件。
2.5乙方提供的具体应用设备和加工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监理服务。
2.6甲方人员在______________的培训服务。
2.7
第3章甲方的工作范围
甲方应自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提供如下项目:
3.1为使乙方能够执行和完成其工作范围下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3.2办理所有与工厂有关的法律手续和许可。
3.3进口许可、商检、清关、乙方提供的设备在厂址的卸货。
3.4乙方提供的机械和设备在厂址有合适和适当的储藏设施。
3.5在厂址有为乙方所提供的机械和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所必须的充足的服务项目,如电力、燃气、原水及其他条件。
3.6乙方提供的在附件1中所列的机械和设备在厂址试运行所需原料的供应。
3.7乙方提供的机械和设备的基础、建设、就位和安装。
3.8乙方提供的机械和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所需的,在本合同没有提到的其他设备、原料和所需的所有其他物品。
第4章合同金额
作为偿付乙方提供机械和设备的对价,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__,包括如下各项:______________
4.1______________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偶然性开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的培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厂址的运输和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______________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偶然性开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的培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厂址的运输和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______________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加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偶然性开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的培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厂址的运输和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特殊使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项目的使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厂址的海运和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补充条件
第4.1款,4.2款和4.3款所述的零部件金额是以工厂建成后一年内机械和设备正常运转及维修所需数量为基础的假定数额。
零部件的详细目录将在工厂试运行的三个月前确定。
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设备规格,应由乙方在装船30天以前提供给甲方。
第5章支付条件
甲乙双方就第4章规定的合同金额达成如下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
5.1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______________作为对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的出资。甲方应在相应部分货物的提单日后30天内出具并交付表明上述金额的正式的出资证明书。
5.2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的30天内,以电汇形式支付。
5.3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将按发运货物数额的比例,在提单日后30天内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形式支付。
5.4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在验收证书发出日后的30天内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形式支付。
5.5若甲方在每个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合同金额,甲方应按未付合同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6第5.2款,5.3款和5.4款所述的甲方应支付的数额,甲方将把每次应支付的所有金额,用电汇的方式按时汇入乙方在______________银行的帐上或通过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方式支付。
5.7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在5.2款项下的预付款,供应货物的装船日期也相应推迟,如果推迟日期超过规定的支付日期15天,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直到这种推迟付款得到调整。
第6章检验
6.1甲方有权参加在设备装运前所进行的检验,只要甲乙双方能就参加检验的时间和人数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该检验和检验人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6.2如果为了海关通关和鉴定需要,要求由第三方来检验,该检验费用和鉴定费用由甲方来承担。
第7章应用标准和单位
所有的材料、设备、供应货物的生产方法和检测方法,应符合下述标准和单位:______________
7.1______________工业标准
7.2生产厂商标准
7.3单位以及非单位如:______________-、、、、/2、/2、℃、、、、、等等普遍用于乙方工厂中的单位。
第8章机械颜色
全部设备在发运时原则上应是按照生产商标准进行了喷漆的货物。
第9章包装
设备应按生产商海运出口标准进行包装。
第10章保险
10.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与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以供应货物全部重置价投保从装运港到厂址的一切险包括战争险。
10.2甲方应对加工设备投保一切险包括战争险,该保险期限从加工设备到达厂址之日至加工设备检验证书签发日。
10.3在乙方专家、其监理人、雇员或佣人受伤、死亡或财产受到损失时,甲方应对其进行补偿,使其免受损害。
第11章海关清关
甲方承担在厂址卸货和卸货后物资储存的费用。在供应货物到达厂址时或到达之前,甲方应迅速办理清关手续。
第12章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服务
12.1乙方提供的指导服务的.范围
1)乙方提供的具体应用设备和加工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
2)乙方提供的具体应用设备和加工设备试运行的技术指导
3)工厂建设的技术指导
12.2乙方将按下述条件派专家到厂址提供指导服务:______________
为安装和试运行所派的专家指导人员的停留日期应从他们离开______________之日起到他们返回______________之日止,其中包括星期天和______________的国家节假日,并且专家指导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
乙方全权决定派遣人员的派遣及停留日期,并将派出能保证安装及试运行的正常进行所必须的合理数量的专家指导人员。如果因甲方原因引起推迟安装及试运行,这笔额外的费用,根据甲方和乙方之间于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定的《》和《》所述的条件,由甲方支付。
12.3下述关于派遣专家指导人员的开支和费用,不包括在合同金额中,这笔支出由甲方支付。
1)在厂址所必需的办公设施以及通常的通讯、交通工具。
2)办理工作许可证的费用。
12.4甲方应按专家指导人员的工作日程,为其办理入境签证和出境许可,并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13章培训
13.1乙方应根据和甲方彼此同意的条件,为甲方员工在乙方工厂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13.2乙方应对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的人员在其发生受伤、死亡和受到财产损失时进行补偿,或确保其免受损害。
第14章税、关税及收费
向乙方收取的凡是在______________领土上发生的所有的税、关税和银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关税、评估税、印花税、费用和收费由甲方承担。
第15章货物交付安排
15.1供应货物的交付安排由附件2《设备供货安排》明确规定。
15.2若装船延误是由下述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有权推迟装船日期。
当甲方未履行第3章所述的工作范围下的工作时,甲方的工作范围及其未履行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方正常工作的延迟
由于第22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
15.3若设备装船延误不是因甲方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照规定日期内应装船设备的金额每天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第16章机械质量保证
16.1除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缺陷外,乙方应保证设备是由适当材料制成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没有任何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______________
疏忽、不正当使用、超载运行、保养维修不足或其他非乙方过错引起的缺陷
非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设计的改变或其他更改
未经乙方同意的移动或运输
正常磨损
正常运行下的消耗
16.2机械设备保证的有效期为第21章所述的验收证书签发日后12个月。
16.3若缺陷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自费修复或更换本合同下的缺陷产品。
16.4由乙方因第16.3款的原因造成的延迟,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17章设备生产能力保证
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加工设备是使得工厂具备在______________的情况下,工厂的年产量可达到______________。如因加工设备的缺陷造成达不到建议的生产能力,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18章技术文件、附加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
18.1与生产______________相关的技术文件,以及不包含在本合同下的附加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应按甲方和乙方单独签定的《》的规定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1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应签署该验收标准,并将其作为验收标准使用。
第19章机械工程完工
19.1按照工厂的规格,当工厂的每一个机械和设备,除在次要方面存在着不影响试运行和安全的情况下,都达到建成和安装完毕的状态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向乙方签发机械工程完工证书。
19.2如果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15天内,甲方未能签发上述机械工程完工证书,则该证书在15天期满后视为已签发。
第20章试运行检测
20.1一旦机械和设备安装完毕,甲方应提供经培训的、乙方认可的合格操作工人,他们可以按照乙方专家指导人员的要求,操作并维护设备,直到试运行检测完成。
20.2在工厂试运行检测期间,乙方的专家指导人员应检查操作和检测工厂机器设备的运行,并做必要的调整使运行和操作条件良好。
20.3在试运行测试期间,甲方应提供机械设备运行必须的原料,另外,乙方应提供最初的试运行检测所需的润滑油。
20.4如果工厂试运行测试失败,乙方应自担费用调整和更换部分设备。
第21章验收
21.1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显示了试运行验收日期的证书,条件是:______________
1)根据设备生产能力保证,试运行检测成功完成
2)试运行检测因非乙方引起的原因造成的该测试不能进行及
3)由于如本合同15.2款所述的缘故,试运行检测结果不符合设备生产能力保证。
21.2如果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未能签发上述验收证书,则设备的验收证书在7天期满后,视为已签发。
21.3如果甲方认为加工设备没有达到被建议的生产能力,甲方根据第21.2款的规定在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一旦收到该通知,乙方应继续进行试运行测试,并且乙方应为试运行验收作出必要的提高。
21.4验收证书颁发12个月后,乙方对于本合同第17章中规定的设备生产能力保证免责。
第22章不可抗力
22.1因不可抗力或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故而引起的履行义务的延误或失败,双方均不负责任。
22.2不可抗力含以下事故:______________
战争、封锁、革命、叛乱、内乱、罢工、禁运、政府命令、火灾、时疫、天灾或非双方控制的其他自然事故。
22.3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文件。
22.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缘故任何一方或双方都无法获得他们在本合同中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则双方应修正合同条款,以尽量恢复双方原来的地位。
第23章保密
甲方和乙方都应保管好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文件、数据、资料、和信息。并且,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允许前,不可把上述资料用于除本合同规定之目的之外的任何目的。
第24章合同终止
24.1验收证书颁发即确认试运行完成,除本合同第5章、第16章、第17章、第25章以外的合同条款终止。
24.2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之义务,另一方可以通知违约方,若此违约未能在通知后的30天内纠正,则通知方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宣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违约方承担。
24.3合同终止后,本合同条款仍适用于合同终止前已履行之交易。本合同的终止不得影响向违约方索赔。
第25章争议和仲裁
25.1任何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使用语言为英文。
25.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是终结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及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26章合同生效日期
甲方与乙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应立即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做的工作。以下各条实施后,本合同开始生效: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签定了本合同
甲方董事会批准了本合同。
第27章通知
27.1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的所有通知应由英文或中文写成,通过航空邮件、电传或传真传送到以下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27.2任何一方都可以在通知以前宣布更换地址,可通过以上所提供的任何方式通知对方。
第28章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权利和/或义务,除非是转让给该方的合法承继人。
第29章语言
本合同用中英文本。一式各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0章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该法解释。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乙方
签字人:___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
装饰买卖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上列单λ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λ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λ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λ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Χ和承包方式。承包范Χ主要指单λ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λ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λ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λ,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λ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Χ。
第七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δ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Χ及计算方法。
7.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7.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7.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7.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λ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7.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7.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δ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8.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8.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8.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
装饰买卖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由甲方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标准。
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承诺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间接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饰买卖合同5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装饰买卖合同6
买方:
卖方:
提示
1、请买方仔细确认所选购的装饰建材,主动向卖方索取有关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等书面资料并妥善保留。
2、当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卖方撤离展销会或柜台时,买方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或柜台出租者要求赔偿。
3、买卖双方应在合同文本“□”上选择打“√”,或在下划线上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就以下装饰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装饰建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和价款等
产品名称品牌厂家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款项合计人民币:
注:内容较多时,可另行附页。
第二条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其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字生效后支付:定金□元,预付款□元货物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第四条交货验收和加工安装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自提□。
2、交货时间:送货/自提地点:
3、验收:卖方交货时,买方应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加工安装:
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
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但买方需另行向卖方支付加工安装费用元□。
买方自行加工安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经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相符的。
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元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元违约金迟延提货超过日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八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买方:卖方
日期:日期:
装饰买卖合同7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
_________组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每组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
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
乙方应于某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
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某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应于某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买卖合同8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就以下装饰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装饰建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和价款等:
注:内容较多时,可另行附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 。
2、行业标准 □ 。
3、企业标准 □。
4、其它: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字生效后支付:定金(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 □元,预付款 □ 元;货物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
第四条 交货验收和加工安装: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 买方自提 □。
2、交货时间: ;送货/自提地点: 。
3、验收:卖方交货时,买方应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加工安装:
(1)卖方为买方免费加工安装 □。
(2)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但买方需另行向卖方支付加工安装费用元 □ 。
(3)买方自行加工安装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产品质量经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相符的。
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提货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与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等: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装饰买卖合同9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1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 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 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 、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装饰买卖合同10
需 方(以下简称甲方):xx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购买油漆、瓷砖、地板砖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 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附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保修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交货时间及总金额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十日内
2、总金额:162532、5元(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贰元伍角整)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在铺贴过程中,如需乙方配合,乙方提供各种条件及辅助人员的技术指导,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辅助安装及其他工作。
四、付款及交货方式
1、乙方货物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定货价付95%货款,安装完成后付清尾款。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10天内将货物送至工地。按总承包合同付款比例和时间向乙方付款。
2、乙方应保证各规格瓷砖为同一色批号。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责任 :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10%(比 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征得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0%(比例)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货物逾期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总货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按实际收到材料数量付款;甲方不需要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材料款。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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