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汽车买卖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生产者名称: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内饰颜色:__________
出厂时间: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气排放标准: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载客:___________核定载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_____元,大写_____.
数量______台,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写____;余款_____元,大写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乙方自提;□其他。
2、交车地点:_______.
3、交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_____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____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
住所:______邮编: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住所(址)____邮编: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 型号 | 颜色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基本配置 | 单价 | 总价 | ||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
购车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
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二、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借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借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借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借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借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一台车牌号发动机号,色的车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以现金形式交易,车款一次性付清。
2、此车从日时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此车从日时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甲方的此车手续、车况、外观、内饰等认可后签字。
5、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
现在住址:
年月日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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