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买卖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产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结构为 ,房屋用途为 。
2、甲方所售房屋为三室一厅的套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3、房屋为毛坯房,无任何装修和内部设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是和 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所有损失(详见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法)。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过户税费由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订( 年月日)当日以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元。付款当天甲方开具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万元整)在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付给。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及票据的原件、全部钥匙交付给乙方。甲方如未于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及其手续尚在办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甲方须将证书交予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挠,并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事宜。
2.经协商,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延缓期限不超过房屋产权证首次发证时间后年)。但如乙方有提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该于收到通知日内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过户要求之日起逾期不超过 30 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60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两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90 天内办理过户。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房价总额10%月利率,从购房之日起付给利息。
第六条 甲方户口迁出的约定及其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办理产权过户前将登记于该房的全部户口迁出,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九条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中间人)一份,留存备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及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赵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注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为了体现对履行合同的担保,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如何处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关系,当没有约定违约金时,能够主张赔偿?
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首先是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还可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补偿性和惩罚性可并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没有约定或损失额难于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逾期办证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绝对的,是依法可作调整的,《合同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如何调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违约金的调整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依职权主动调整。
第二,违约金的调整是对数额的调整,而不是对违约金标准的调整。
第三,对于增加违约金问题,只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就应予以增加,无需审查是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是否低于造成的损失,应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对于减少违约金问题,应以违约金是否过高作为是否减少违约金的标准。而违约金是否过高又是以违约金是否超出损失的30%为标准的,如超出30%,则应认定为过高,应酌情调整到30%以内;如超出损失但未超出损失的30%,则不认定为过高,无需调整。一般涉及减少违约金的案件,都是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现就此类案件如何确定损失和如何减少违约金进行具体阐述。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必然使买受人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买受人的利益受损。由于买受人可以各种方式补救,一般很难举证证实具体的损失额,所以可参照《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或损失的原则来确定损失。对于逾期交楼,《司法解释》确定了政府部门公布的租金指导价和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并存的标准,但实际上根据上述两种标准得出的结果大相迳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大,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明显。笔者认为,租金的指导价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体情况,而且明显低于未约定违约金情况下适用的法定标准(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明显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使用,否则会造成有约定不如无约定的现象,产生不好的社会导向。租金市场价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难,影响审判效率。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确定损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又比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确需减少违约金,应减少至不低于按该标准计算的数额为宜?一般可减少至按该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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