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炭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买卖合同1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2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根据甲方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年甲方同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数量,具体供货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执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数量,根据铁路大票及发票清单上的发货人名称,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开票办理结算业务。
甲乙双方均同意丙方将甲乙双方的.货款全部打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结算专户;账号:;开户行:)。
2、乙方办理结算部分量的合同条款按年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煤炭买卖合同3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对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签订此补充协议。
一、 粉煤价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二、 粉煤价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三、粉煤价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四、粉煤价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五、 价格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六、 价格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执行 元/吨
七、 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煤炭买卖合同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2016年煤炭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交货点:指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地点,即买方指定的港口场地。(秦东)
1.2检验机构:指第6.1条指明的或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对煤炭品质进行检验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煤炭品质
2.1煤炭产地:
2.2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见表1
2.3对超出表1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确认单》形式确认。
第三条数量及交货期限
3.1数量:合同生效卖方供货量为20-30万吨/月,240-360万吨/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和运输
4.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交货点为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地点。(港口菜单由买方负责)
4.1.1首批交货时间:买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收货确认通知为准。
4.1.2卖方负责及时办妥煤炭到港手续。
4.2卖方负担煤炭在到达、卸入买方指定场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4.3煤炭到达双方确认场地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已到场地的煤炭溢损及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4.4当卖方煤炭中金属及非金属杂物造成港口装卸作业困难或导致最终用户价格调整或索赔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价格
5.1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
5.2合同价格:质量项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规格”的煤炭到达买方规定场地全额一票含税价格,按照列车到达当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同期煤炭低位挂牌价平仓扣减港杂费下浮10元/吨,作为供方合同价格。
5.3质量调整价:
5.3.1发热量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式说明:Q1=实际发热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当Q1>(Q2-120)时,按公式(1)计算,当Q1≤(Q2-120),按公式(2)计算;当Q1≤(Q2-200)时,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
Q1
公式(1)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1]
Q2
1.5×(Q1-Q2)
公式(2)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
Q2
5.3.2硫分调价:
当含硫量St,ad≤0.5%为合格,当含硫量St,ad>0.5%时,超0.1扣2元,当含硫量St,ad》0.8时,买方有权拒收。
5.3.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价方式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质量检验和数量检测
6.1质量检验:
6.1.1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港煤炭逐列进行采、制、化检验(列检),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6.1.2质量检验均须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买卖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独立检测。
6.1.3买方应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留取存查煤样,存期为自卸车之日起至少30日。
6.1.4买方应在检验机构采样完成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列检质量检验结果传真至卖方。
6.2数量检测:
6.2.1交货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6.2.2预结算数量:以铁路大票标重为准。
6.2.3结算数量:以列车到达港煤炭进港过衡单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数量。对由于港口计量设备原因等导致的结算数量偏差或争议,双方可按季度对存疑数量进行溢损核对并协商调整处理。
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发生的质量、数量漏检情况,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6.3.1漏检列质量按漏检品种进港旬度卖方交付买方煤炭的加权平均质量进行结算。
6.3.2漏检列数量按当旬其余已过衡列的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如当旬已过衡列不足3个列,则按进场时间向前就近取车补足三列(同一交货品种),并按此三列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
6.4买卖双方有权对交货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异议最迟应在检验证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6.5买方或卖方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申请原检验机构对煤炭的.样品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通知另一方。如复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原检验结果仍为结算依据,除非一方在复检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仲裁检验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检验要求,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对仲裁样品进行检验。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则仍以原检验机构的原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担;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同且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则以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委托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
7.1结算及付款方式:凭火车大票和轨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及增值税票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8.2如卖方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后15日内卖方仍然不能为买方发出一列煤炭,卖方支付买方的3%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买方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关损失,并有权撤销信用证。
8.3卖方向买方煤炭供应量不低于10万吨/月,如果卖方供应量低于10万吨/月,数量差额部分卖方按5元/吨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凡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叁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签字:法定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5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年一签。
一、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
1、固定碳≥77%(干基)
2、全水份≤5%
3、硫含量≤%。
三、运输方及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需方自行派车运输。
四、计量方法:
以需方磅房磅单计量数据为准。
五、验收方法及异议处理:
按需方验收程序进行,如有异议,应在提货前提出,并向相应城市技术监督局或省部级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提货验收,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签字。
六、供煤要求:
为便于需方验收,供方应均衡组织发货,如需超计划发货,应事先征得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自行发货的,需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票),以需方结算单为准,每月月底按结算单开取足额增值税发票,货款一个月付一次,采取滚动付款方式支付,其中部分转帐,部分承兑。
八、违约责任:
1、固定碳在77%以上,不奖不扣;固定碳在72%至76%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15元;固定碳在68%至72%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年 月 日
需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帐号:电话: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6
卖方:____合同编号:____
买方:____签定地点:____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____g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____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____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ca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ca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____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江苏____公司合同编号:利电〈20 〉燃号
卖方:签订地点:江苏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7
购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对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签订此补充协议。
一、 粉煤价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元/吨
二、 粉煤价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元/吨
三、粉煤价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元/吨
四、粉煤价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元/吨
五、 价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___元/吨
六、 价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___元/吨
七、 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卖方)
乙方:__________(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 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__________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 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
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数量:____________万吨
第二条交货方式
到站交货
发站: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3___
收到基挥发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数量确定以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质量检验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煤炭价格
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基本价格
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_____元/吨。
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_____元/吨。
质量调整价
当收到基挥发份___%时,第降低1%减价钱_____元/吨。不足___%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0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账号:_______
税号:_______税号: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11
卖方:_____
合同编号:_____
买方:_____
签定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检验结果为准。
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煤炭买卖合同12
出卖人:签约地点:
买受人:签约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收货人名称煤种质量干基全硫St,d(%)含增值税基价(元/吨)交(提)货时间(月)、数量(吨)
全水份Mt(%)收到基底位发热量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MJ/Kg Kcal/Kg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二、交(提)或方式:销售方过衡交货。汽车短途运费由购买方承担。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购销双方共同采样。并送呈当地合法的质检部门化验和以销售方开具的`汽车过磅单为计价、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无烟煤、沫煤,以本合同第二、三条款中表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煤款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省、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八、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买受人公正意见
出卖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买受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公证人
传真:传真:传真:传真:(公章)
邮编:邮编:邮编:邮编: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煤炭买卖合同13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__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sgs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k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kcal/k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kcal/k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买方: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利电〈20 〉燃 号
卖方:
签订地点:江苏 江阴 利港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煤炭买卖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 名称
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20__年 月煤炭购销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完成煤炭交割,并遵守交易市场制定的《交易规则》和《交易商管理办法》。
2.煤炭品种: 。
3.交货期限:20__年 月 日~20__年 月 日。
4.交货数量: 吨。
5.交货方式:平仓交货;
6.船名: ,航次:
7.交货地点:秦皇岛港。
8.乙方应根据甲方船舶抵港的通知按船期备妥货源,并在甲方船舶抵港前办好煤炭装船的一切手续。若船舶到达装船港天后,乙方仍未备齐货源,甲方有权提出撤船,并且由乙方负责赔偿船务公司的'船舶滞期费。
9.质量指标(收到基):
质量项目 标准规格
低位发热量(Qnet,ar) ≥ 大卡/千克
全水份(Mt) ≤ %
挥发份(Var) %
全硫份(St,ar) ≤ %
灰 份(Aar) ≤ %
10.价格:
10.1含税平仓价 元/吨(全额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
10.2煤炭价格调整办法:
序号 质量指标 质量标准 价格调整
1 收到基低位
发热量
(Qnet,ar)
≥ > 大卡/千克,每升1大卡/千克加价 元/吨;< 大卡/千克,每降1大卡/千克减价 元/吨11.数量验收确认:双方在装船港经水尺公估后出具的港航交接清单签数作为双方数量结算的依据。
12.质量验收确认:双方在装船港委托 在装船过程中进行全过程采样并化验,以其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选项:(①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SGS)秦皇岛分公司、②秦皇岛市煤炭检验中心、③华正煤检行、④秦皇岛市商检)。
1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船舶平仓离港后均有权提出商检建议,将双方协商一致,请到达港口所在地商检机构复检水尺并计算实载数量,该商检结果即为交接验收数量。检测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14.结算及付款:甲乙双方 。
选项:{①通过交易市场第三方结算帐户结算全部货款;②通过汇入交易市场帐户结算全部货款}
14.1在本合同甲方、乙方和交易市场的《委托交易结算合同》签署完毕后,甲方按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数量和第10.1条约定的平仓价格,将全款汇入 。
选项:(①交易市场帐户;②委托交易市场监管的第三方委托结算帐户)
14.2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以双方确认验收的重量、质量数据为依据开具发票(全额增值税平仓一票),双方根据实际结算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应在日内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并将增值税发票交送或邮寄给交易市场,由交易市场邮寄给甲方。
15.履约权利和责任:
15.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按照“第4条”规定购销数量的范围分别完成供货及货款的结算。
15.2一旦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并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6. 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17.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装船港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署盖章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市场一份备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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