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房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房合同 篇1
买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不单要耗费大量金钱,还要在买房的过程中仔细选择,在签合同的时候还要认真审阅,那么在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合同 篇2
1-我是去年8月份和上家通过中介签订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价值是295万元,当时是付完首付104.5万元,是35%,合同约定的是20xx年4月1号之前过去。签订合同的时候,我爱人的社保是满了60个月,但是呢最开始有补缴6个月的,所以是和房东沟通之后,是改过一次合同的,就将过户时间改到了现在的4月1号,但是房东是知道情况的。
2-.由于过户时间从11月10号改到了4月1号之前,我们协商以租赁过来的方式,给房东每个月5000元房租费用,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但是签订的是提前交房的补充协议,我是一次支付2个月,每次10000元,因为最开始正常过户合同是约定11月10号过户的,所以改成4月1号之后,我是从11月1号开始支付每个月5000元的一个费用,支付了4个月到今年2月底,因为3月份是正常过户的嘛,我就准备3月份再支付,但是去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房东换了锁芯。
3-到今年2月份的时候,我这边的社保自然连续缴纳满60个月了,可以办理贷款和过户了,我这边是2月底之前在银行已经做了贷款相伴的办理,但是上家这边缺迟迟不肯配合,就是每次预约时间,就是各种不配合,中介预约她呢,她就是说没时间,或者去了银行办理贷款,她这边就是说各种理由,银行给很多东西要签字,她不认识了什么的,就是各种理由,这期间中介联系很多次,我和中介还有上家一起在群里,预约时间等等问题,卖家就是不回复也不配合,每次预约好的时间点就是不去,这样拖着,一直拖到现在,合同约定的是4月1号之前,结果现在都4月十几号了。
4-我上周给卖家沟通,卖家也是同样的理由推诿,说在外地,要一个多星期才回来,明显感觉不是很配合的样子,再打电话就是不接了,昨天再联系发现把我手机拉黑了,我换了手机号打过去,说明情况,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就说不知道,我说现在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了,如果您真不想卖,我们也不要伤了和气,把我的首付款和后面的租金等退给我就行了,结果她说是我们违约了,什么社保不到重新改签合同啥,然后说-听中介说,买家违约,首付可以不退的,明显就是一不想办理过户,另外也不想退给我首付。
5-我现在比较着急的`是:这边银行是按照35%的首付,贷款批复是65%,我担心政策会变,对自己贷款影响;所以希望卖家配合尽快过去,但是卖家就是不配合。
6-另外就是我们合同签订的时候,第一份合同我们以为社保都满60个月了没有问题了,结果发现社保是不满联系60个月,补缴的不算,同时呢卖家觉得首付不够偿还贷款,要我这边追加首付,那我这边追加之后,一起改了合同,我这边支付了104.5万(其中15万是支付首付之后卖家退给我们,因为税费各承担一半,我们再打给房东的),按照上海房管局的市场规定,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需要在社保满足60个月之后,我们是之前签订的这个有影响嘛,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个对我有不利影响嘛,这个情况卖家知道的,改签合同的时候我这边有电话录音的。
7-如果房东不配合,我这边起诉卖方这边,是可以的嘛,现在是她拿了钱不配合,而且也不履行合同,就很难办,如果一直被他拖着,肯定就很麻烦了。
8-另外如果-她不履行合同了,我可以起诉继续执行合同继续过户,同时我可以追求索赔嘛,按照合同约定,超过期限不履行的,是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的日利率,另外我这边104.5万的首付付给卖方了,是不是可以索赔利息赔偿,我爱人也是买房人之一,在哺乳期,是不是可以索求赔偿?
买房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____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____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_______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房合同 篇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县公安局宿舍幢**楼住房一套,产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产权房及房内所有家具家电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保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不得有因甲方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麻烦和纠纷,否则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乙双方协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整(¥元),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整(¥元),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违约则甲方定金不退还定金。
3、甲乙双方商定产权在年月日到房产局进窗办理交易手续,双方立契签字后,乙方一次性将余款整(¥元)付给甲方,甲方将房屋钥匙及屋内所有的家具家交给乙方。
4、乙方在付清余款前,甲方应将房屋的水、电、有线、网络、物管等所有费用全部结清。成交日期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过户的交易税及一切费由方承担,因乙方须申请贷款,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件配合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6、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不得违约。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不得涂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买房合同 篇5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字盖章祝圆满
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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