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15篇(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游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旅游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星级: _______星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盟甲方运营平台: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各成员单位提供优惠客房,并成为甲方网络平台的加盟会员酒店,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客房协议价格(酒店也可自附《房价表》等相关说明,无建议售价可不填)
1 )房间类型 门市价
结算价
建议售价
1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2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4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5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6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早餐:
份;加床:
元。
2 )为了更好的推广乙方酒店,乙方应在签约价格上无倾斜政策,建议返佣金额在____元以上。
3 )奖励政策:甲方每月完成( )间次奖励____元/ 间次,完成( )间次奖励____元/ 间次,完成( )间次奖励____.
4 )团队含义:同进同出____间以上为团队接待,价格为一团一议。
二、关于客房预订:
1.甲方各成员单位免费为酒店进行客源招徕与必要的促销,乙方负责协调酒店销售部、预订部及前台,配合好甲方各成员单位预订单的落实确认与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甲方各成员单位在客人抵店前通过传真方式通知乙方 销售部、预订部,乙方按订单上传真号码回传各成员单位确认。
3.对于遇销售部、预订部休息下班,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甲方各成员将直接发传真到乙方前台,由乙方前台按甲方各成员传真内容先予以接待。总台或商务中心传真号码:________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成员单位预订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级酒店,佣金应照常返还。
5.甲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____点,如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乙方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当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时,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传真预订价格给客人续住,佣金应照常返还。
7.乙方____点为正常保留时间,(特殊情况请在预订单上注明) ____ 点以后甲方成员单位取消预订客房,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销售部休息日期: ____ 下班时间: ____ 预订部休息日期: ____ 下班时间: ____
三、关于夜审跟单:
1.为减少noshow给乙方酒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各成员单位每天在______前后,以电话形式直接与酒店前台或预订部联系对保留至______的客房进行跟单,以便保留或及时取消,酒店应通知前台或预订部给予配合,正确告之甲方预订的客户是否到店、入住房号的情况。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关于付款、结算:
1.当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时,乙方总台按甲方传真所指定的协议价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费。房费差价(佣金)归甲方所得。乙方佣金差价税____%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员单位客人入住详细资料(包括客人姓名、入住房价、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夜次、及返佣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订房佣金由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备注:扣差价税的酒店,甲方只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收据),未扣差价税的酒店甲方提供收款发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接待好客人,为客人提供优质的'全方位服务,做好预订、财务结算工作。
2.甲方各成员单位的订房,乙方正常保留当天______整(视当日房源情况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3.乙方遇门市散客价格调整或推出特惠价格时,应及时以传真形式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要确认好的开展工作。
5.双方签约人员如有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原协议有效。
6.在设置甲方名称时,请统一用“中国订房联盟”名称设置,便于甲方成员单位客人查找预订信息。
7.乙方若有装修、停业等影响会员入住的情况,务必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不为任何客人和各成员单位承担欠款和担保。
六、特别说明
1.所有用《中国订房联盟- 客房预订通知单》入住的佣金,由中国订房联盟法人单位: ____________ 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开户全称:上海蓝豹*游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中国订房联盟平台:已为酒店免费开通了,无须传真确认,无通信费用的e-booking 和e-confirm (即时房态、即时确认系统)和移动商务平台(手机短信订房、即时短信确认系统),酒店可免费申请开通
3.为便于更好的合作,双方合作协议期为长期有效,甲方各时段房价以乙方的调价通知为准。
七、管辖法律及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______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该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遵守。此协议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__________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旅游合同2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及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凤凰两日游出游活动协议书》。
二、此次活动甲方仅限支付旅行社费用,即出游个人产生的,不包含在旅行社项目内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凤凰两日游活动性质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但旅游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凤凰两日游活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全体参加人员购买完善的旅游钓
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铁路、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的保险,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服务。
五、如活动期间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或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旅游合同3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 方:
办公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的赴英国团,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织内容
线路为:英国 17.5 日
出发时间为:20xx 年 7 月 20 日
结束时间为:20xx 年 8 月 06 日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由甲乙双方约定
2.1 交通:乙方为甲方全程提供 7 月 20 号-8 月 06 号 5-9 座车;
2.2 导服: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中文导游
2.3 小费:乙方已收取全程小费
2.4 餐补: 乙方已收取全程司机餐补及伦敦外住宿
第三条 费用
本团接待费用总计:人民币为 63000 人民币
第四条 委托收款人:
账户名: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赴英国人数为 3 人
第六条 更改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法约定,或者提供与 合同内容和承诺的服务质量不符时,乙方需补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接待费用,同时支付合同约定总费用的' 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自然灾害 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活动不能进行,乙方免除责任。
第八条 甲方取消
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在乙方落实后因甲方变更或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酒店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将有关损失和费用及时通知 甲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非人力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义务权利协助甲方工作。乙方 应尽最大努力,将甲方损失降到最低,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商讨,并对后续 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与本协议的附件(行程),均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 年 7 月 13 日
20xx 年 07 月 13 日
旅游合同4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 )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第二条 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二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xx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下列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设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5.1 景区约15-20平方公里的规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最后批准实施;
5.2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完成征地400亩以上,并办理完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5.3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5.4 目标公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5.5 目标公司承担向个人、企业或机构的融资利息,原则上融资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银行融资以银行利率执行;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公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体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发展理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设,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娱乐、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1.2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起5年内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目标公司所缴的其它地方级税金费收入,返回金额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投入景区开发建设。
11.3 *景区的遗留问题(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及期限由本协议附件约定),由目标公司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由甲方负责包干解决,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旅游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1.4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已委托 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自本协议签订后整体移交目标公司,所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所有规划经论证后报甲方审批。
11.5 甲方按照控规要求对规划区内的溪流、水库、田地、林地加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在景区规划区域内的水源周边及上游新办可能污染水源的养殖、加工企业,以确保水源的清洁无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区的何岭公路、古道两旁一重山的生态林、山地中违章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修建坟墓、陵园,以保持优美的自然景观,并负责监督目标公司按*景区开发的.相关规划进行实施。
11.6 甲方为目标公司招聘的相关人员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学便利条件。
11.7 甲方负责做好从 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区的道路规划建设,争取在5年内建成通车。景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或旧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甲方应负责将其列入本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11.8 甲方负责将*景区内道观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建设纳入景区的统一规划中,并理顺宗教管理体制,确保*道教祈梦文化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并成为景区的主流宗教文化,积极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甲方负责根据宗教政策协商制定道观寺庙等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并尽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区内与宗教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上。
11.9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开发建设所需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 乙方负责在正式协议生效后3年内按上述第四条约定向景区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6年内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筹措或通过目标公司融资2.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包括入股的8000万元),用于景区开发建设、旅游地产(不含房地产)和运营管理等。
12.2 乙方负责在目标公司成立3年内争取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2.3 乙方应优先从*景区现有工作人员中聘用所需合格员工,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资、奖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具体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景区开发相关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景区资源和景观的行为或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负责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12.5 乙方负责对景区内原有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所有资源和资产进行妥善保护、维护和经营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并须积极配合甲方理顺与寺庙、景区周边居民的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进景区的建设和经营顺利开展。
12.6 乙方保证前8年所有门票以及景区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股东不得挪用或分红。第8年后目标公司方可开始对公司产生的利润按股比进行分红。第2年起以景区综合营业收入的10%以上金额(不足100万元以100万计)投入景区的宣传营销上。
12.7 乙方负责配合目标公司在3年内首先解决基础设施改善和景观形象建设项目(包括第1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开工建设景区内环线步行栈道、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景区绿化改造、旅游标识系统等;第2年内修建*瀑布扩水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个蓄水设施、 2个停车场、规划并动工建设300个床位以上四星级酒店1家;第3年内建设景区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等),开发相关经营性项目,完善景区接待条件建设项目(修建餐饮购物场所等)。具体项目在*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中确认。
12.8 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在确保按协议约定当年度股份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可将景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所得全额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但抵押融资所得不得作为乙方股份资金投资额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
12.9 乙方负责引进人才,组建强有力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完成目标公司制定的总目标。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目标公司成立的5至7年内整合其他配套项目包装上市。
第七章 景区的管理
第十三条 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生效日起,目标公司拥有*旅游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碳排林补权等,同时按照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独立自主经营。甲方对*旅游区行使资源、门票、水利、林政、环保、民居等监督管理权。
13.1 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和目标公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共同收取景区门票,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目标公司承担,门票价格由乙方提议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8年内门票所得收入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用以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营销活动。
13.2 风景区所在地群众可凭目标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景区从事生产或生活活动。*境内居民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门票或年票优惠;具体实施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3.3 目标公司应尊重景区内宗教场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动,每年提供1300张免费券给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动(仅限宗教活动使用),非本景区内的人员进入景区参加宗教活动可给予购买优惠门票待遇,具体优惠办法由甲方牵头与乙方和道观寺庙另行商定。
13.4 目标公司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景区安全、升级、达标、创优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对于经营所需人员,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风景区旅游开发所需山地、林地及农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征租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八章 景区现有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景区与乙方合作之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合约、协议、租约、承诺书等,若有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负责在双方签约之前自行妥善处理,具体处理方案经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负责将*旅游景区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所形成的债务、担保、抵押进行剥离和处理,确保*景区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的状况交由甲方指定单位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十六条 凡属于*景区资源、资产的证件或与双方合作经营有关的文件(甲方确认已征用土地3处,即*现停车场后侧10亩,*南北侧150亩,承璜公园东西两侧30亩),甲方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全部移交给目标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转至目标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储中心与目标公司合作,进行前期土地合作开发,并给予目标公司开发收益回报。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在5年内根据已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景区内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亩(其中水田200亩,山地600亩,第1、2、3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200亩以上,第4、5年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100亩以上),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征地费用给予优惠,所征土地应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的规划实施,经营性土地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地块的出让金高于挂拍底价部分可作为目标公司受益,受益资金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支出规定纳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和列支,由目标公司负责全额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章 其它相关项目的投资
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考虑经营本身的需要,甲乙双方将着手研究在可行条件下(有权部门批准),争取在*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地区提供约1300亩的山地,由目标公司租用,截止日期与本协议同步,用以修建体育运动休闲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由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征用土地300亩(不含十七条中的800亩)用于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 甲方以麦斜岩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以红线图界定为准)内现有基础设施和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乙方须追加投资20xx万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万元),乙方投资款到位时一并纳入目标公司开发,甲乙双方股比不变,合作方式和条件原则上与*景区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资款未到位前, 景区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标公司均不得干预。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到位后, 景区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文件由目标公司接管(具体条款另行约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2年内全额到位追加20xx万元的投资款或未能签约,甲方对麦斜岩景区的开发建设有权另找投资方。
第二十条 为了连线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壮大旅游产业并以其发挥经济拉动作用,甲方同意金钟水库温泉开发项目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等条件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扩大*景区的宣传,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仙港大道的部分广告位跟标交由目标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投入股本金,按应支付金额的0.35‰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3个月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3年内乙方800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6个月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1000万元的逾期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本协议生效后六年内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通过筹措和融资手段完成累计2亿元的总投资额(不含入股的8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赔偿相当于所缺投资额的15%的损失用于景区的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如逾期解决遗留问题、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实,无法制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规划内违章建筑或擅自开发旅游项目等,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实际评估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或协议终止公司清算时,目标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有政府审批,确定产权的资产,具体为食、住、购、娱类资产)按股比进行清算处置。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包括寺庙、祈梦等宗教设施)以及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目标公司应提前半年对合作期间所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计与评估,提前2个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确保所有资产处于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对未经甲方许可而转让或抵押资产/资源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双方合作经营期满或协议终止当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等全部移交甲方,处置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合作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经营,双方可再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项目的合作经营权,但应依法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未尽未定事宜将在正式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即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由甲方任组长,负责正式合作协议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对景区范围的界定、总体规划的确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期限等。
第二十八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或省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为终局。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甲方所属相关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旅游合同5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壹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车号:_____车龄:________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________自启程地址: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6
为了提高队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队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队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协会与队员双方的责任,保护队员和协会的合法权益,保证出游的顺利安全进行。队员与协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组织单位:武术协会·散打
参与者:散打队员(及其陪同人员)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xx年4月29日起至xx年5月1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参与者承担此次活动中行车、住宿、就餐及门票费用,交与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承担集体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五、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参与者自己承担,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九、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该协议自参与者和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
签字确认:
散打负责人:
旅游合同7
合同编号:no ×××××××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
本合同所指出国(境)旅游,是指到我国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港、澳地区旅游。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团自费出国(境)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全面介绍本合同所载服务项目和质量(含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下简称行程说明书),提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条 旅游团队名称、旅游行程、服务项目与费用
游程与项目
人 数 (详见行程说明书)
旅游总费用 万 仟 佰 拾 元 (其中境内段 元境外段 元)
成行时间约定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 甲方在出境前应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单位担保的,另行约定)。若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离团,造成无法与团队同时入境,乙方有权将押金用于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上缴有关部门作为调查取证与遣返的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中交通、景点等价格,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原价格执行。
乙方有责任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五条 乙方应派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领队应带领甲方出国(境)旅游,并为甲方提供办理出入境手续、交通、住宿、游览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随团服务。
第六条 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乙方不得强迫甲方购物,安排购物的次数平均每天不得超过壹店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且甲方又无法承担小团体领队费用,需将甲方转交其他组团社出团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交拼团的,乙方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旅游签证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凭出国旅游费用发票向乙方办理退款手续,但应支付人民币每人100元的手续费。
2 在乙方办妥旅游签证后,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支付签证费用外,还须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七日内(含第七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闯出发前三日内(含第三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与甲方协商在三个月内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部退回团费外,乙方应按以下方式负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七日内(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三日内(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
4、乙方委托国内旅行社安排旅游活动,因被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个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关旅游费用乙方不予返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于旅游活动开始后,未能及时参加排定的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时,视为自愿放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7、乙方违约后,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给束时,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况,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乙方应将已发生的规定费用或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扣除后,余款退还甲方。
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在征求旅游者半数以上书面同意后,变更旅程、游览项目或更换食宿、行程,如因此超过原定费用时,应由甲方承担。如因变更而节省支出经费,应将节省部分退还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为旅游团的安全和利益所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此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按本标准合同签约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保护。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及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7535640 邮编:350001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天马广场16层
第十一条 乙方在业务宣传资料、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应包括旅游日程、路线、游览景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化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导游服务及费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特殊事项的约定。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旅游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第八条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9
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个。分别是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时至__时,下午__时至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
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
向乙方赔偿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
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
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
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
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
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
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律师:
律师咨询:
执业律所:
律所地址:
旅游合同10
甲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___________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行业务。
二、《___________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
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___________报》的发行任务。
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
免费索取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___________元的价格与甲方结款。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收货后___________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发行《___________报》任务数量为___________份/每期。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2、乙方责任
乙方将《___________报》送到甲方。
保证每期《___________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行共___________期报纸。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旅游合同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旅游管理有关法规之规定,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顺畅,维护甲,乙双方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合作,共担风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为旅行社代替旅游者租用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或客运有限公司客运车辆的主合同,即长期租车合同(有效期: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一方注销登记或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自动失效,主合同失效后再行签订的《旅游用车确认单》亦属无效,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每次用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准,《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及结算依据。二,乙方不得私下与客运驾驶员建立承运关系,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所属旅游客车必须具备有效的行车执照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标志牌等旅游客运营运手续,该客运车辆应按规定足额办理相应的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数额不少于10万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游客车,客车驾驶员服务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规定》(_)年第九号令)及国家旅游局《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从事客车驾驶员还需持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应车容整洁,车内音响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必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如客运车辆本身出现故障,需要换车辆,影响正常行程,造成景点未游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用车程序是:乙方将团队行程以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经协商确定后,双方签署《旅游用车确认单》。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客车驾驶员无服务质量投诉,凭本《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和发票到乙方结算相关运费。双方应做到一车一团一清。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约定车费,否则甲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连续三次此类行为的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向乙方发出警示,超过五次则将乙方列为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游用车确认单》的,出入境团队应在72小时前,国内团队应在36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方可免责。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面向对方支付原定本团总运费的%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客车驾驶员应注定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有课,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九,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经双方计调,调度协商一致,即使补充变更记录并加以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法律,法规规定免责除外),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一,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游客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二,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果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费用。
十三,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四,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监制的导游工作专座(即蓝色座套,早驾驶员背后外位)。车门处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保证提供的旅游车辆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所产生的先行垫资,视具体情况作如下约定:(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负完全责任,则由甲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先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额费用,若第三方无法兑现,则由甲乙双方先行分摊抢救费用,再向第三方索赔。
(三)事故的发生时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部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四)事故的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
旅游合同1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神木县新村
(三)工程内容: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将该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不得将该工程门窗制作、安装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内容
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建设单位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确定以下承包内容
(一)负责门窗工程安装设计方案的优化,但需要经过甲方、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有效;
(二)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材料采购,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建设单位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
(三)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第四条主材料
建设单位及施工图纸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具体要求见建设单位文件及图纸施工。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及承包单价
(一)本项目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单价为340元/㎡(大写:叁佰肆拾元每平方米;窗纱单价:以建设单位审定预算价格下浮20%,(大写:下浮百分之贰拾);地下室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单价为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每平方米)。此承包价格包含门窗的制作、安装、五金配件、玻璃、安装费、运杂费、管理费、门窗框边塞缝费、卫生清理费、材质检测费、试验费及成品保护费等。不包含各种税票。
(二)结算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制作安装面积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前期施工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垫资;
2.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分期分批付款,依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和甲方的实际资金来源情况协商决定;
3.乙方将门窗制作安装全部完成,待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甲方总计支付承包合同价95%(包含施工过程支付工程款);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余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按断桥铝门窗标准图集施工,符合铝合金施工验收标准要求,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
(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为贰年。
(三)凡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相关保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四)凡是乙方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按乙方所提供的样板窗标准验收。
第八条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窗框于9月份末全部安装完成,10月份末全部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自甲方下达全面施工指令单起60天内完成全部门窗安装施工,如若拖延工期则采取罚款措施,乙方无条件服从。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九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甲方全面负责现场的指导工作,安排生产计划和施工前的图纸会审。
(二)甲方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配合乙方施工,负责解决乙方人员的现场住宿及材料堆放、加工场地。
(四)因甲方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天数,甲方应记录后,工期按耽误天数顺延。
(五)甲方向乙方按签订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把实际门窗洞口尺寸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各种尺寸的窗绘图给甲方,经甲方总工程师认可签字后,按图施工。
(二)乙方要密切和施工单位配合,要有预见性的提出要求施工单位配合的事项,否则,因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返工,乙方负责。
(三)甲方在付款前,必须对工程总造价作出预算经工程部核实后交公司财务作计划及付款依据。
(四)乙方负责在交房前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交给甲方时清洁(如若验收前门窗污染严重,乙方自行清洁),没有破损、同时做好铝窗补缝和防漏处理等。
(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否则,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七)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每天下班前清理垃圾倒运至甲方指定地方。
(八)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验收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关于工程变更(返工)的约定
工程在施工中,由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返工)具体规定为:
(一)因甲方主动提出的变更,其费用甲方按实际情况在工期或费用上予以签证并按实结算。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某一部分作业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由于这部分质量原因影响到另一部分必须处理的',则由乙方全部负责修整或返工,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补偿的责任。
第十一条工期顺延
施工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施工的,任何一天有连续四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
(二)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三)逾期组织验收。
(四)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五)不可抗力因素,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六)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未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5%的违约金,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乙方按所约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否则每延期一天,应罚款每日叁佰元,按日累计。
(三)乙方所供的门窗在进场后,如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技术人员及工程师检查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立即组织重新进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在工程开工前均须向对方书面递交本方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工程中分管工作及权限的名单。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在履约过程中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四)双方结清工程余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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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搞活企业经营方式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经营行为,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准时、优质、舒适、有效的旅游客运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旅游客运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营形式和内容
1、 旅游车辆经营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合作经营。
2、 乙方在经营期内,车体要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喷印甲方公司名称和标识。
3、 为降低营运风险,在经营期内,乙方车辆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其他险种乙方可自愿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每年每车20万元。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每年每座20万元。各车辆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乙方不得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办理。
4、 为保证安全营运秩序,提高安全运营风险控制能力,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每辆车每年向甲方交纳 元管理费,保证金和管理费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否则甲方不予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内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聘用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如需更换驾驶员,乙方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驾驶员。
5、 在经营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损失。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车辆经营权,如需要变更,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
2. 依法维护乙方的权利,保障其经营正常运行。
3. 乙方如果随意拖欠向甲方缴纳的费用,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偿损失。
4. 甲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政策变化和行业规定,调整市场运价和保证金、管理费及相关缴费标准。
2) 义务
1. 协调双方关系,保证双方利益。解决车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乙方运营中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问题除外。
2. 为乙方提供车辆运营中所需的必要条件,为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营运证、车辆年审。定期组织乙方人员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交通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 乙方依法进行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服务质量有履行职责和实施管理的权利。
2) 义务
1. 承担投资经营风险。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参加组织的政治、业务、安全教育等培训学习。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 出车前必须由公司进行车辆安检,持公司开据的安全单才能进行营运业务。
3. 必须履行旅游客运包车合同,否则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抢险救灾或政府指令性任务时,乙方必须服从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派,并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保证状态良好,按要求随时出车。
四、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依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解除或变更合同。
3. 依据市场及运营生产企业体制变化,在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变更。
4. 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或违反合同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利用运营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 乙方拖欠甲方保证金、管理费及代收代缴费用等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30天)。
(3) 乙方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交通事故且乙方或乙方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及以上,或发生两次重大交通事故乙方或乙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以上,或发生一次特大交通事故乙方负有责任,或给甲方造成信誉上的严重影响。
(4) 乙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旅客伤亡事故、行李损毁或丢失事故,无能力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5) 乙方不履行运营旅游服务质量协议约定,有严重违反企业服务质量承诺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行业规定,给企业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如被媒体曝光等情形)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乙方聘用无证及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车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损失未赔付期间不得转让经营车辆,并不得将经营车辆为他人提供担保。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车辆。
五、 违约责任
1. 经营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 经营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经营期内乙方不得违反约定私自转让车辆及变更合同主体,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承担违约金 元;不接受甲方安全例检的,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出现服务被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以上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交保证金。
5. 经营期内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安全运行责任对聘用人员及车辆安全运行费监督管理不力,严重违法违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保险部门不予理赔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此承担经济损失或支付费用时甲方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 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承揽客运业务,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违反道路运输规定的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独立处置车辆予以追偿的权利。
7. 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串线、更改行程线路、景点等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
1.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市场,实现双赢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将乙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在市场推广上与乙方进行联合捆绑销售并对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支持。
2、甲方将在景区服务、多景点价格等方面给予乙方特殊支持并鼓励乙方推广多个景点。
3、甲方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专线市场支持,甲方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给予乙方运费补贴,每季度支付,乙方须提前10天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5、乙方将甲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将甲方产品列为市场重要推广产品和线路,乙方不得主动销售和推广与甲方同质的'其他旅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运费补贴。
6、乙方及乙方门市、各分社印刷宣传品、线路、各媒体广告、网站等须重点突出甲方产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优惠价格政策,但有义务协助甲方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如乙方扰乱甲方市场价格和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乙方承诺在以下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_________________(附具体投放方案),上述广告须在6个月内投放完毕并将对外推广甲方的相关资料留样交于甲方留底保存。
9、乙方承诺每天发车,并提供两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游客(遇特殊情况如台风、道路等不能正常发班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___
出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团线路: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GF-20xx-2401号示范文本制定,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包价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GF-20xx-2401号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社为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为:L-GX-CJ00022。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公司地址:_________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1号二轻大厦四层。
6.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GF-20xx-2401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旅游者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字、旅行社留存)、附件《旅游安全须知》(双方签字并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7.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签字的旅游者代表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旅行社。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旅行社书面声明,否则旅游者代表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旅游者代表为法人机构的,须加盖法人机构公章,上述义务由该法人机构承担。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_____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 协议内容
第二章 协议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X-CJ-00022;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 结束时间 , ____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__________ ;集中地点:_______ ;散团地点:_______ 。
地接社名称: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 ;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 。(若有调整,以出团通知为准)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成人:_____________元/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__________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6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第__种方式) 1、转至**********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 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游者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字、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问出行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户名: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号:20 0091 0104 0017 318 开户行: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营业室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号。旅游者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
签约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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