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合同

时间:2019-10-19 16:49:38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合同

  旅游接待时间

  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人数

  餐饮接待(如需详细菜单可另作附件)

  早餐

  午餐

  晚餐

  金额

  住宿接待

  乙方将□间房□个床位租给甲方住宿,房间号/床位号:

  住宿标准:

  收费标准为:(时分至次日时分)元/日

  甲方住宿人数及健康说明(名单可另附作为本合同附件)

  旅游接待

  提供的娱乐设施及价格

  旅游景点门票代购

  乙方为甲方联系景点,代购门票张;

  票价:元/张,共计元。

  其他

  费用支付

  概算总价款

  ¥:元

  费用预付

  定金

  ¥:元(不超过概算总价款20%)

  预付款

  ¥:元

  定金或预付款凭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结算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转账□其他

  违约责任

  1、甲方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的违约金;

  2、乙方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的违约金;

  3、其他:。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甲方)签章:

  民俗旅游经营者(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资质证书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场所文明旅游,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和当地风俗习惯。甲方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甲方如需利用乙方场地、设施设备布展或举办其他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旅游结束后甲方应即时将未付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据实结算旅游服务花费的各项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应在结算时一并结清。

  5.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区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牌匾。

  6.乙方应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约定的饮食、住宿、娱乐、代购景点门票及其他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甲方在用餐及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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