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旅游合同 篇1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 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四、有关责任
12.甲方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如甲方的言行严重干扰旅游团队正常运作,乙方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由甲方承担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如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等)、自由活动时间的个人行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但乙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继续行程的,乙方应作妥善安排,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和损失后,按多退少补处理。
13.旅行中,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发生争议时,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拒绝登机(车、船);甲方不得自行离团,否则作自愿退团处理,所交团费不予退还。
14. 旅行中发生甲方在入住宾馆财产被盗、游览景点或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形的,如乙方无过错,则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自身行为导致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
16. 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票据,或有关代办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 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礼仪活动,飞机、火车、轮船晚点等),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之外的项目(包括景点、购物点、风味小吃、收费娱乐项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经甲方举证确认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在购物之日起60日内,可要求乙方协助索赔;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自甲方举证之日起60日内,甲方未能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②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质监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质监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内容与标准
团号
旅游线路
名称
旅行日期
参团人数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游览项目内容及时间;入住宾馆(酒店)名称及档次标准;交通工具及标准;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安排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甲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乙方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集合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出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费 用:_____元/人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单价见附表,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__________
费用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游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监督、投诉电话: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出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2、甲方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的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减少行程活动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3、乙方作为有别于旅行社的专业户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设置任何购物地点。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约定。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加解释】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景点变化或景点减少,敬请谅解!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请如实申报儿童、孕妇、老人或患特殊病史者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合造成无法接待,乙方不承担责任。
3、在以上行程中各景点地区的局限性,请听从领队安排,以免走散。
4、行程之区域性景点可能调换顺序,乙方不能擅自减少景点。
旅游合同 篇3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4
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xxxxxxxx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xxxxxx政府向南4公里处的xxxxxxxx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东至干渠10米,西至围栏,南至加纳提交接围栏,北至老家乡度假村交界围栏。
二、甲方将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自年 月 日- 年月 日,每年承包费 元,三年共计:元。
三、由于近年来的积雪等诸多原因,有两个蒙古包坍塌了,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承担维修坍塌的蒙古包和其他以损坏的设施,经甲乙双方协商,所有维修费共计: 元。甲乙双方在签订此合同后,由乙方尽快组织施工队进行维修旅游区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从三年的承包费用中扣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维修好旅游区。维修完后,所有设施及物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和经营使用,不得外借或损坏,如有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旅游区的设施须经甲乙双方清点后,转交乙方,物品以清单为准,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外借或租用其他人。
五、乙方在旅游区林地上进行建设时,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破坏砍伐植被树木。
六、承包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经营旅游区,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承包权。但要与甲方重新签订承
包合同,支付承包费。
七、甲方将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乙方要完全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要服从旅游局管理,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上,乡党委政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停业整顿,要严格按照牧家乐星级示范户的标准进行创建经营,卫生要达标。乡党委政府的公共接待要以平价计算,所有接待使用的蒙古包都不能收费。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承包的旅游区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争取优惠政策,提供相应的服务指导。
4、甲方要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提高旅游区档次。
5、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如有开发商对乡政府旅游区进行开发,乙方要无条件退出旅游区承包,将旅游区所有资产物品交于xxxxxxxx人民政府,并进行账目清算。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全权负责旅游区生产经营管理。乙方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必须有效保护旅游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严禁破坏旅游区原有植被,乙方在承包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废水、废气等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对承包范围内的设施、各类树木、各类珍稀动植物应给予保护。
3、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旅游公司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资格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河源大宾馆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带团300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免费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日期: 签名日期:
旅游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壹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自启程地址::)→_→回地址:(:)——路线由甲方指定—详见旅游公司提供出行路线安排。
四、租金:甲方应付给乙方租金每辆人民币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辆。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需具备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本项约定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担任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职业大客车之驾驶执照,活动期间驾驶员应衣着整齐,避免出现说粗话、酗酒、滋事等行为,行程途中不可开快车、赶时间、不当超车,且注意我司乘车人员上下车之安全,配合我司旅游行程的安排。
八、乙方应于用车当天出发前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并提供每辆车之车辆安全检核表(如附件),会请我司人员共同检查确认。为确保行车安全,该表填写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解除合约: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随时解除本合约,并支付甲方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三十赔偿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应车辆,或所提供之车辆数目不足,或车辆状况不符合约条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在指定时间内到达且逾时过久,致使行程严重耽搁。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驾驶员态度恶劣,或有不听指挥、酗酒、滋事等行为。(四)车辆中途故障无法立即修复,且无法立即调派接驳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五)如乙方已载运甲方乘客,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乘之乘客载运回原出发点,如乙方拒载将除以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十做为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十、保险、赔偿与罚则:
(一)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第三责任险及乘客旅游保险,每辆车每个座位保险保额不低于20万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乙方车辆为挂靠在旅游公司名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和驾驶员都是责任主体,都有赔偿责任。
(二)如发生因车辆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负责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赔偿。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依约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时,每车每逾______分钟,扣罚人民币______元整,如逾时______分钟以上致使行程严重耽搁,甲方得视状况提出解除合约。
十一、订约时,乙方应提供该公司相关合法证件、最新年度缴税、票据记录。
十二、本合约自签约起生效,至用车完毕无意外事故发生,结清租金后失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四、本合约如有其它附加事项,经双方协议后得于本条款后另行加注。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公司地址:地址:
营业执照身份证:
旅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
旅游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即托运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即承运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旅游接待用车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向乙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甲方应查验和核对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乙方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手续,发现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含旅游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旅游路线、对车辆的要求、用车时间安排、接送地点及导游人员等情况),并与乙方签订趟次合同,按约定用车时间、地点组织符合乘坐人数的游客乘坐车辆,负责清点人数。
4、甲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约定的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5、用车期间,甲方委派的导游人员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食宿(提供住宿指当天用车结束后车辆不能返回起始地的情况),保证使驾驶员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驾驶员执行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以确保运输安全;并对游客进行安全乘车教育,维护车上秩序;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驾驶员或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6、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甲方可另行联系其他单位的合符规定条件的车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为游客购买法定强制性的保险。承担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遗失、损毁的责任。
8、因甲方人员或旅客过错,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向甲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趟次合同,按趟次合同的约定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安装有gps监控系统,保证符合合同约定的营运要求,车辆和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有效证件,即: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汽车二保凭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企业准驾证、营运客车行车路单、车辆检验报班合格证。跨省、市及到龙胜、资源的车辆应达到一级车况。春运期间,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春运车辆技术检测合格标志。
3、乙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起止地点提供运输服务。
4、乙方所派驾驶员应及时告知游客乘车安全的要求;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车辆行驶直至有关不安全隐患消除;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旅游合同 篇9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乙方组织本次自驾游活动,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将活动计划、具体要求向甲方明示,在甲方知晓同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如下:
一、旅游内容
1.团号:
线路:
2.出发时间:年月日,结束时间:年月日,共天夜。
3.行程:(详见附件1)。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保证安全有调整出发日期及行程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食宿等)需甲方自理。
二、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1)
三、旅游费用
1.自驾车游客:费用为元/人,人数共计:人,所交费用合计:元。车型:,已行驶公里数:,驾证号:。车牌号:,座位数:
2.搭乘车游客:费用为元/人。人数共计:人,所交费用合计:元。身份证号:,驾龄:
四、费用项目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住宿费用;
2.景点大门票、族家访及联谊活动费用;
3.旅游用餐;
4.游览期间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5.自驾途中全程工作人员、机械师服务;
6.提供车标及出行地图;
7.赠送旅游活动照片及光碟;
8.旅游意外保险;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
五、非费用项目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全程自驾用车所产生的油费、停车过桥费、修理保养费与购买配件费用。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旅途住宿期间的娱乐、洗车、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消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个人购物;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车辆保险等。
4.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例如:骑马、射箭等。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扣除元/人元损失费,其余费用退还甲方。
七、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扣除甲方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扣除甲方元/人。
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赔偿甲方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赔偿甲方元/人。
十、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十一、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证件、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自驾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承担本车辆安全责任。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其它详见附件二。
十二、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努力为甲方作好服务工作,按合同约定标准安排甲方旅游期间的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用车及导游服务,完成整个行程(详见附件1)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还要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其它保险。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所在宾馆、餐厅、景点、旅游车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车辆的交通安全事故,负责处理维修车辆排除故障。5.乙方为在榆林提前返回的游客代办返程票(甲方需提前天提出)。
十三、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四、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退团者乙方退回未发生费用,此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自负。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时为止。
附件一:行程及服务标准
附件二:景点介绍
附件三:报名须知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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