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4-10-18 17:16:50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精品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游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合同(精品15篇)

旅游合同1

  甲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___________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行业务。

  二、《___________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

  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___________报》的发行任务。

  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

  免费索取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___________元的价格与甲方结款。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收货后___________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发行《___________报》任务数量为___________份/每期。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2、乙方责任

  乙方将《___________报》送到甲方。

  保证每期《___________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行共___________期报纸。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旅游合同2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次,正餐次,标准:元/人/天

  导游服务

  □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预付款数额

  特别说明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广州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旅游发票;

  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3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____区县旅游部门通讯地址:________邮编:____

  上海市____区县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XX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6439361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no.

  协议条款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程及景点:

  二、出发时间:出发地点:

  三、结束时间:返回地点:

  四、供应标准:

  1.交通5.供餐

  2.门票6.旅游保险

  3.车辆7.导游服务

  4.住宿8.其他

  五、团费总价:____元发票号码:____

  六、组团旅行社或组团联合体:____(许可证号l-sh-gn____)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旅游合同4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目用√选择

  1□行李提取和委托4□抵离接送服务7□代订汽车2□联系参观5□代购文娱票8□代订饭店3□代购交通票6□代办国内旅游委托9□提供导游服务说明代购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行 程日期时间00:00航班号或车、船次购票人电话自至代订饭店入住者饭店名称及档次客 房住店时间抵达时间00:00订房人电话类型价格自至委托事项总费用 元委托人预付费用 元余款偿付时间委托代办费 元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受托人(旅行社)(签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5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参加乙方招徕、组织的香港澳门深圳珠海龙虎山旅游专列活动,双方已就旅游—行程计划进行了明确约定。为丰富旅游线路产品的内容,满足旅游者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要求,针对旅游者在约定旅游项目之外的个性化服务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本补充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参加旅游—行程中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系指在旅游—行程单约定之外,需要在合同约定旅游款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以下简称“自费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确认,甲方签署本协议并未受乙方之强迫或胁迫或诱骗,甲方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本协议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系甲乙双方之合意。

  二、鉴于甲方有购物及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需求,但对旅游目的地的异地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难以有充分了解这一实际情况,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旅游—行程中甲方参加的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参加购物活动,应自行对购物场所所售物品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别,并向经销商索取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鉴定商品真伪及质量等级的情况下,不宜购买相应商品。甲方参加自费项目,相应费用自行支付或委托随团导游员代为支付给该旅游项目经营者。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协商一致,参加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活动的,不得影响其他同团旅游者的行程安排,且视为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达成相关协议,与乙方无关。

  四、本补充协议中所列自费项目并非本次旅游活动标准旅游—行程的必然组成部分,由甲方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自主选择。若遇有地接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的情形,应及时告知乙方。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执行法律规定外,甲方有证据证明其所购物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于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持购物发票要求乙方协助退货。若甲方超出上述期限向乙方提出退货要求或所购商品已有人为损坏或该商品质量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

  六、本补充协议书系编号为_____旅游合同之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6

  委托单位: (以下称甲方)

  旅行社名称: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安排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办理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理预订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 旅游内容和预定旅游项目及费用

  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旅游行程、旅游项目、人数等信息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费用和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应保证给予甲方优惠的价格。

  第三条 乙方服务标准约定

  1、 乙方要勤勉地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

  2、 乙方为甲方直接提供的委托事务,应当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可以参

  考《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

  第四条 转委托

  1、 乙方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实际情形,转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资质的旅行社服务;

  2、 乙方应为转委托的受托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甲方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联系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及时联系到的;

  2、 由于旅游活动有一定风险性,甲方有义务提醒客户应有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家长应谨慎履行对随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提醒客户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4、 甲方有义务提醒客户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风土人情;

  5、 甲方有义务提醒客户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6、 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旅游费用。

  第六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最基本的义务是保障甲方客户人身、财产的安全。乙方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甲方客户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

  2、乙方有义务对由于自身的过失造成甲方客户合法权益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特别规定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客户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乙方应给予赔

  偿。

  3、对可能危及甲方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客户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乙方应按《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不得强制甲方客户购物和其他自费消费;甲方客户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客户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客户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5、乙方应当根据诚信实用原则为甲方客户不宜泄露或公开的信息保密,妥善保管甲方客户提交的各种证件。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旅游线路、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

  第七条旅游意外保险

  1、 乙方可以建议甲方客户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其代办。

  2、 乙方必需为甲方客户提供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八条旅游合同的变更

  1、乙方与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征得甲方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因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影响旅游行程继续进行;协商不成,

  待旅游行程结束后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挟另一方满足其条件,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自负全部责任;

  3、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行程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

  4、 未经甲方或甲方客户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另行付费项目等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行为的,

  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甲方客户开始旅游活动时合同生效。旅游活动自甲方客户登上乙方指定的交通工具开始,至旅游活动完成后甲方客户离开乙方指定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如甲

  乙双方未续签,则协议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甲乙双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签字) 乙 方:(盖章)

  联系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经办人: 电 话: 地址:年 月 日 日

旅游合同7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

  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旅游合同8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旅游合同9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

  (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

  (2)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_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

  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X)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

  单价:成人元/人;小孩元/人;总价元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保险金额:元;保险费:元

  组团安排

  □乙方组团□转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

  □同意□不同意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电话:联系人:)

  导游服务

  □派□不派全陪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10

  甲方:旅游服务公司

  乙方:个人客户

  鉴于甲方具备开展旅游服务业务的资格和能力,乙方愿意将旅游服务委托给甲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甲方应当依照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的内容包括旅游线路的规划,机票、酒店、景点门票、交通等方面的.预订和安排,导游服务以及其他有关旅游服务的事宜。

  1.2甲方提供旅游服务的时间为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旅游服务,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措施。

  第二条服务标准

  2.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安全、健康、高品质的旅游服务。

  2.2旅游线路、预订和安排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性和可靠性。导游服务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三条服务费用

  3.1乙方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服务费用。

  3.2委托旅游服务的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应当在旅游服务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第四条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旅游服务结束之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甲方已经提供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可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6.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旅游服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个人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1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第九条(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_____%。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_____%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旅游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月_____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_____月_____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点前赶到双流机场送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但乙方对每日的行车时间安排和中途停车地点有决定权;若确实需要变更路线,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包车总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3、双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预订的住宿地点为

  9月29日,康定康武宾馆,三间两人标准间带热水淋浴,共______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______元;

  10月1日,亚丁景区内亚丁人社区宿营地,六张床,共______元;

  10月3日,稻城亚丁人社区,______人间,共______元;

  10月4日,郭岗顶村民居,六张床,共______元;

  上述日期及______月______日司机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时间乙方包司机住宿。住宿费合计______元。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元,______月______日成都双流机场出车前付______元,余款______元在______月______日送返成都双流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7、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故障或驾驶员原因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就近就便尽快修复或安排相应的车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因此耽误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还该日租车费用并负责乙方当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双方协商中止包车,退还剩余的费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延误其间的租车费用和司机食宿,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责任。双方可协商调整行程,解决后续事宜。

  1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出发前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司机和车辆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并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索赔。

  13、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字有效。

  1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13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张家界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400-078-0688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___夜,拼团/包团游。

  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于_________________付清。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详见《旅*程表》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3、其他非《旅*程表》中的费用。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 时分于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应该在旅游团约定出发日期前2日以上告知团队所有人员的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号码给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5

  本次去参观旅游,因学生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次参观旅游的学生必须有家长陪护,为了提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甲方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甲方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家长双方的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家长和学校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参观、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如有心脏病突发疾病不得参加本次旅游。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个人因素引起的突发疾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参观、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参观、旅游期间听从导游的'统一安排和指引。不得擅自行动。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次旅游由南阳和平旅行公司带团旅游,以国家旅游有关规定购买旅游保险。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员工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山西泰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旅游合同】相关文章:

旅游合同05-15

旅游合同的07-23

旅游的合同02-13

旅游合同【精选】05-30

旅游合同(经典)05-30

简单的旅游合同11-24

最新旅游合同03-28

【必备】旅游合同05-19

(热)旅游合同05-17

旅游包车合同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