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4-06-24 12:49:12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经典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游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游合同[经典15篇]

旅游合同1

  为了提高____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____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____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____双方的责任,保护____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____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但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2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程及景点:

  二、出发时间:出发地点:

  三、结束时间:返回地点:

  四、供应标准:

  1、交通

  2、门票

  3、车辆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险

  7、导游服务

  8、其他

  五、团费总价:____元发票号码:____

  六、组团旅行社或组团联合体:____(许可证号l-sh-gn____)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旅游合同3

  为了发展旅游事业、服务社会、推动农工商各业兴旺,我村经上级批准在××玻璃化纤厂西、310国道北兴建一座××旅游官。为吸引村内外各种投资者,顺利实施这一方案,我村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入股、集资、商业区建房集资等形式的优惠条件和平等互利互约的合同条款。X X村称甲方,集资八股户称乙方,具体条件如下:

  一、入股

  分土地入股和资金入股两种。

  1.土地入股。占用本村X组土地X亩经协商并参照有关规定。土地、地面附作补偿及其他安置费每亩X元,合计金额X元,作为入股投资。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股份分红办法,长期参与分红。

  2.资金入股。每股为1万元(或以物作价),乙方共缴x元,为x股。见效益后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股份分红办法参与分红5年,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不计算利息,5年后须还本退股。

  二、商业规划区建房集资、一般集资

  1.甲方每商业宅提供0.2亩的土地使用面积,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以抓号的办法确定商业位里。乙方每宅需缴1.4万元的集资款。其中:(1)1万元还本,并按年息8.496付给利息。(2)4000元作为土地使用费不付利息、不还本。乙方共缴款1.4万元,甲方提供商业宅1所,期限3年。合同到期甲方负责还清乙方1万元本金与利息2520元,共计12520元,商业宅仍归乙方使用。

  2一般集资。期限2年,年利息15%。乙方共级集资款x元。合同到期甲方须将本金x元与利息x元,共计x元付给乙方。

  三、为使乙方无后顾之忧,甲方决定让村锻造厂作为担保单位(入股户除外)。

  四、以上日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

  五、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撤回。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村委员会(盖章)

  乙方:1.入股户(1)土地入股户(2)资金入股户

  2.商业区建房集资户

  3.一般集资户

  担保单位:xx锻造厂(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

  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

  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

  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

  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能够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能够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能够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能够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能够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游合同5

  合同编号:

  旅行社:

  旅游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 □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 天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五)返回地及时间: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七)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四条 通知方式:

  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 □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住所:

  电话:

  证照号码:

  邮件地址: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组团旅行社(盖章):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

  经办人及电话:

  客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旅游合同6

  乙方(旅行社/受托人):_______

  甲方(旅游者/委托人):_______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旅游者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家庭/单位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_______

  旅行社名称: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旅游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旅游项目:。

  二、本次旅游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三、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每人元/次(大写:),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元(大写:),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则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且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元(大写:)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

  3、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

  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元(大写:)结算,元(大写:)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约,应向乙方交纳违约金万元(大写:);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万元(大写:)。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将不足部分补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旅游合同8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则,现就旅游包(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当天18:00前收到乙方确认次日团队用车车型,接团地点,20:00点前车队报车牌,司机电话。

  二、 司机按组团社指定地址时间接送客人,客人在约好时间未上车,司机应致电给乙方指定联系人由他决定是否等待客人。还需不需要致电客人,

  三、如果路上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准时抵达华联大厦,司机需要联系乙方指定联系人,说明情况。

  四、线路及价格:

  1、龙岗线:龙岗中心城-布吉木棉湾-华联大厦-皇岗口岸45座550/趟 33座450/趟 22座400/趟面包车300/趟

  2、宝安松岗线:松岗天虹-沙井德普电子城-宝安交通局公交站-深大北门公交站-皇岗口岸45座550/趟 33座450/趟 22座400/趟车面包车300/趟

  3 、龙华线:4号地铁龙华站-梅林关口普宾加油站-华联大厦-皇岗口岸45座500/趟 33座400/趟 22座350/趟面包车 250/趟

  五、车型安排:

  1、10人以下用面包车(含10人)

  2、11-18人以上用中巴(含18人)

  3、18-30人以上用33座(含30人)

  4、31-45人以上用45座(含45人)

  六、结算价格、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按线路、车型商定租车价格。

  2、双方以银行或现金支付,结算期以月为结算单位,每月10日前结清上个月的业务款,以此为一结算周期。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车款,延迟付款的每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业务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

  2、租车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及车辆存在异议,应及时电话沟通解决;无法解决的,乙方须于甲方车辆回场后的二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任何异议。

  八、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订单改更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时间: 时间:

旅游合同9

  了提高队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队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队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协会与队员双方的责任,保护队员和协会的合法权益,保证出游的顺利安全进行。队员与协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组织单位:XXXXXX

  参与者:XXXXXX(及其陪同人员)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参与者承担此次活动中行车、住宿、就餐及门票费用,交与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承担集体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五、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参与者自己承担,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九、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该协议自参与者和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10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目用√ 选择 1 □行李提取和委托 4 □抵离接送服务 7 □代订汽车

  2 □联系参观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购交通票 6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 明

  代 购 交 通 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 程 日期 时间00:00 航班号或车、船次 购票人联系电话

  自 至

  代订饭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 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00:00 订房人联系电话

  类型 价格 自 至

  委托事项总费____元 委托人预付费____元 余款偿付时间

  委托代办____元 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_______ 受托人(旅行社)盖章:___

  旅行社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11

  甲方(学生):xx

  乙方:xx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旅游的管理规定,根据甲乙双方协定,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申请外出旅游系学生自发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所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凡因甲方在外旅游联系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特殊工作要求,督促甲方提前返回。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在外旅游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甲方在外旅游期间发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共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乙方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12

  甲方(雇主)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导游资格证号:____________

  导游卡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公司附上《导游资格证》。

  第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2、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考核方法,多劳多得。

  3.如果乙方团体旅行,乙方将获得利润 %的奖励。

  4.带游客去河源宾馆,可获得 %的奖励。

  5.旅行社委托接待服务: 元/次。

  6.团体旅游 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按规定发放工作服,带个人旅游保险带团外出,利用淡季免费到各个景点学习导游。

  8.一个月有四天假期,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动词(verb的缩写)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部法[19xx]481号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按第号文件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在补足较低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不及物动词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今后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有关规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3

  甲方(承运方):某某“旅游客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乙方(包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道路运输证》号,载客数(不含驾驶员、导游)。

  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用车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从至,途经(附详行程)。

  二、包车价:元(不含票税),不含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现付给甲方。

  三、甲方声明所提供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四、在行使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及随车人员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行程应符合安全行车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如临时调整需经甲方同意,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业应有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

  六、甲方驾驶员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提供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七、费用结算方式:预付定金元,①行程结束现付,②行程结束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放本运次旅游包车标志牌的.运管机构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XXX(签章):XXX

  开户:农业银行

  姓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生实践实力训练,培育应用型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旅游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实训方式

  1、旅游旺季顶岗实训:5月份到10月份的旅游黄金周,每个实训期为3周左右。乙方供应若干个岗位,主要是熟识导游服务程序、学习带团的技能和技巧,熬炼应变实力。

  2、课程实训:依据教学课程进行相应实训,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技能、基本操作示范、企业运营、工作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纪律。乙方供应10个工作岗位,主要工种为导游。

  3、双休日实训:带团导游。

  二、双方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方案,详细确定实习实训时间、实习实训岗位、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考核方法和要求等。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根据乙方供应的岗位支配学生实习实训,敏捷调整教学安排以适应乙方的实习实训时间要求。

  2、负责参照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实训生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

  3、协作乙方对实习实训生进行教化和操作指导。

  4、制定相应的实习实训成果评定方法,帮助乙方对实习实训生进行成果评定。

  (二)乙方:

  1、负责供应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及要求。

  2、负责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交通费用和相关津贴。照实习实训生带团补助,担当或独立完成肯定的赢利业务及实操技能时的岗位津贴。

  3、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供应相应岗位的`实习实训指导老师,负责实操技能及岗位职责的培训与指导。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结束后,负责对学生做出实习实训成果评定。

  四、负责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劳动平安,由于个人缘由违反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或给企业造成损失,其处理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五、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签字日起起先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15

  甲方: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委托项

  1.目用

  2.选择

  3.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代订出境签证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提供导游服务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提供租车业务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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