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汇总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合同 篇1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务协议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劳务协议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务协议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务协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务协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务协议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劳务协议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劳务协议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劳务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劳务协议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劳务协议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因保安工作需要,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 名,其中队长 名,班长 名。
第二条、保安服务的内容、规程及标准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巡逻服务、门卫服务及守护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项保安服务的内容、规程及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保安服务劳务费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合同付给乙方保安劳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每月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保安服务劳务费按月□季度□半年□年□结算,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前结算第一笔保安服务劳务费用,以后应在每月□季度半年第一个月□年度第一个月□五日前结算下一笔保安服务劳务费。由甲方以转账□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根据实际需要为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住宿、工作餐、表薄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 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方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法违纪犯罪活动。
3、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保安员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双休日、超时部分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补贴等由甲方按法律规定直接支付保安员。
4、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保安人员的值勤情况,如发现有缺勤或脱岗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有关保安人员。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值勤人员守则》
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保安服务劳务费。
7、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幸遭伤、亡的,除工伤理赔外,其余由甲乙双方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共同配合处理。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应指定专人同乙方保安人员取得联系,协同双方业务关系。
2、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和监督,严格队伍管理,确保保安服务的优质高效;
3、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 ,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甲方工作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并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6、选派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保安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由乙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派出的保安员不称职或有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时间内予以调换。保安人员欲辞职或因其他事由执勤岗位持续一定时间空岗的,乙方应及时派员顶替;
8、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包括四季服装、武装带、橡胶棍、棉大衣、对讲机)。甲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需要配发其他器械或提供报警电话等通讯工具给乙方值勤保安人员使用,但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双方商定
1、甲方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承担甲方保安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追究当职者责任。
3、在乙方保安范围内,甲方未明确交待给乙方保安人员隐匿性的贵重物品、危险品、出现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劳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4、甲方没按约定支付保安服务劳务费的,每推迟一天按逾期保安服务费总额的 %加收滞纳金,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追 究滞纳金外,甲方还须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劳务费用于乙方作为违约金;
5、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6、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商议续签合同事宜。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日前三十天内未对续签及修改提出异议,即视为合同自动顺延。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经双方签名盖章之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的,须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发布时间: 20xx-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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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xx〕6号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
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
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是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为甲方组织输送员工200名。同一少数民族或县域不超过30%.
二、协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予员工提供合理的岗前和职工培训,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岗位。
2.甲方制定合理的用工和奖惩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3.甲方须免费提供员工的生活(每日三餐、生活标准 每日不能低于10元生活费)及住宿。
4.甲方对待员工必须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对员工进行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随意解雇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如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有过大违规违法行为允许解雇。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5.甲方须保证乙方员工每人每月260个小时工资不能低于2800元。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工作时间,乙方员工的工资应按2800元计算。
6.甲方应给予乙方所介绍来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7.甲方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证乙方所介绍员工和驻厂管理员在厂内的人身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给乙方员工和驻厂管理员。
8.为保甲方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行乙方并按每介绍100名员工配一名管理人员,做好员工思想和稳定工作,甲方需免费提供管理人员的吃住,并给驻厂管理人员的管理费3000元每月。
9.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须服从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与休息等规章制度,如确认出发不合理的可向对方申诉处理。
10.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炒作甲方的机器及相关设备,如乙方介绍员工在未经甲方允许私自炒作机器及相关设备所导致工伤事故发生者,甲方不负责任。
11.甲方须报销乙方所介绍员工的往返路费(到厂后一次性结算,以车票为准)。员工工作满7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广告费每人800元。
12.甲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并负责乙方为甲方输送员工时带队人员的吃住及往 返路费。
四、薪资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号发放工资。
2.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离开公司而未结算工资的,未结算的工资由乙方统一结算。
其他、
一、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五年内不得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所住地区或乙方客户直接联系。否则,如乙方查证属实,甲方按当次接收人数*1000元/人向乙方付赔偿金,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5万至20万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甲方不正当行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应对合同内所有条款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协议执行期间如甲方企业薪资上调,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待遇也应作相应的调整。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河南省
邮编:456462 联系电话:**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劳务合同 篇5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流部送料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二、工作内容:按生产需求往生产线送料。
三、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现场指导、技术支持解决相关方面事宜。
四、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组织合格的人员提供劳务,并负责支付其组织人员的劳务费。
五、乙方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工作,工作过程中不能损坏甲方任何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详见签署公司安全环境协议)
六、若乙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从支付款中扣除罚金 ,每延迟一小时罚金50元。
七、乙方工作完成后,应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乙方的劳务费用为按乙方一般临时用工人员每人每天50元。
九、付款方式: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后,甲方在每月8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甲方负责开发票(税金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提供有效证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和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在一个月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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