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务合同范文集合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不锈钢栏杆制作和安装。
3、工程地址: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材料采购、单价及付款方式
1、不锈钢栏杆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材料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材料为标准采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供货,如不符甲方(监理、业主)要求,送到现场材料必须全部退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单价:不锈钢栏杆按_________元/米,单价中已包含的内容:利润、税金、材料场内外运输费、施工人员的工资。
3、乙方自行解决本工种操作工具。所使用操作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付款方式:乙方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工程款。待乙方全部完成安装,并由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余款。
三、乙方施工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派专人配合。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环保、施工现场标准化等管理规定,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进度: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如推后甲方工期一天,扣造价的___%,以此类推。
4、质量:乙方所施工的所有分项工程应符合优良工程验收标准。最终以上级部门验收通过为准。
5、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自行终止退场的工程款按_______%给予结算(单价按基价给予结算)。
7、乙方进驻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进入工地现场,每人向甲方交身份证复印件____份,照片____张,严禁使用无身份证人员、五十岁以上老人、童工,身患严重疾病及不符合本工种身体要求者,如违反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待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
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XX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
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劳务合同 篇3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 话:
地 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
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 其他必要资料。
劳务合同 篇4
雇用方(甲方):昌图凯帝建筑有限公司
劳务方(乙方):王春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劳务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项目:燕州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2、用工方式:劳务
3、工期:20xx年3月20日
4、劳务费用:日工资120元/280元
5、施工作业标准: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实际工作要求或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来组织工作。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验收要求。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交代作业内容及作业时间。
6.2及时组织验收。
6.3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以每天计算或小时),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按月发或季度发放办法,劳务费中已包含各种应缴税金与保险)。
6.4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6.5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6.6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及时间要求来施工作业,服从施工现场负责人领导。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满足劳务作业,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有事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技能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8、安全责任
8.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程、规定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8.2乙方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者方可作业,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凡是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或违反了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都有乙方负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9.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9.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退出施工现场,否则视为违约。
9.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以具体天数进行结算。
10、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
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12、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壹个月工资。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项目部一份;报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一份备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内容。
一、劳动期限暂定为年,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该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工作。
2、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本塔机的驾驶、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并使塔机正常及时为各施工班组服务。
3、因工作需要乙方合理调配安排加班时间,必须保证各施工班组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常及时使用。
三、劳动报酬:
聘用期内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每月15号结算乙方上月工资。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工程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及合同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和考评。
3、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伙食自理、住宿由甲方提供。
4、根据乙方检查、维护发现的问题,经甲方核查后及时更换损坏的塔机零部件。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执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利益。
2、服从工地班组的本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工程项目部制定的.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命令,不讲条件按时完成工地班组规定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乙方有权拒绝非指挥人员的指令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地罚款由乙方承担。
4、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塔吊操作规程,搞好本职工作,按约定领取劳动报酬,按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让外人上塔操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爱护塔机。保持塔机清洁,每日开启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启动,先试运行后工作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保证塔机安全、可靠运行。
6、乙方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停止作业。直到安全障碍排除。
7、每日做好上下班的工作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决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8、保证施工期间塔机正常运转,除机械修理及停电,大风不能操作以外,根据施工需要保证随时运转。
9、禁止6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塔机带病工作。
六、劳动合同的违约和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不予通知自行离职。(法定不可抗拒力除外)
2、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正常操作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有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只承担国家规定相应责任。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逾期5天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有权停工。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自行解除。
八、本合同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限期劳动合同。本合同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未履行合同,私自离开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一个月工资,不再聘用。
二、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清洁工岗位工作。由甲方指定工作区域,乙方负责运转工作。
2 工作区域 :展厅 楼上楼下卫生间 楼梯 售后客户休息区 交车区 售前售后小仓库 3 卫生标准:地面干净无尘土和脚印
三、 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
1 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0——17:30(冬季17:10)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四、 劳动报酬
1 清洁工工资分两部分,基础工资1350元/月,每天5元午餐补贴。
2 甲方在每月十号之前为乙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工资。
3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1350元/月。
五、 劳动纪律
(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1 按时出勤,不许迟到 早退,中途擅离岗位,无故旷工。有以上现象的扣除当天工资。经教育,仍有上述现象超过三次的,予以辞退。
2 上岗期间衣着干净整洁,不能穿拖鞋。
3 劳动者不在工作时间出现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在工作区域内抽烟,若有顶替现象,出现意外事故的,有顶替者和被顶替者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 听从指挥,及时完成保洁工作,若没有及时完成清洁任务或清扫不合格的每次扣发工资10元/次,并予以警告。
(3)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六 、劳动合同的解除 变更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当事人接触或变更合同的,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含15日)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3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
(1)在试用期间离职的
(2)乙方离职前与下一位未交接完工作
4甲方因工作需要,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双方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合同双方签字后有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如下用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壹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本合同一年一签订。
二、工作职责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
(二)乙方必须做好甲方的客人和工作人员进餐服务工作(工作人员用餐含节假日加班进餐);
(三)乙方必须搞好食堂(含地面、案【灶】台、水池、墙壁、玻璃、门窗等)的环境卫生,坚持一日三扫;
(四)乙方负责配合厨师做好菜蔬等食品的贮存保管工作;
(五)乙方必须配合厨师确保食堂物质、财产不受损失;
(六)严禁乙方收取现金(甲方工作人员进餐一律使用饭卡)。
三、甲方提供的条件
向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用具和场所。
四、工资报酬
乙方工资由基础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3项构成。
(一)基础工资
乙方的基础工资为800元/月。
(二)加班工资
乙方节假日(含星期六和星期天)加班,甲方向乙方每天支付补助20元(以办公室记录为准)。
(三)奖金
乙方奖金核算以食堂当月客餐营业额为基数,营业额凭办公室客餐进餐单按月结算,食堂菜价由甲方核定,奖金=当月客餐营业额×1%。
(四)报酬发放方式
1、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随月发放;
2、奖金每月据实结算年终发放。
五、工作纪律、惩处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对乙方给予如下处罚:
1、未按甲方安排,拖延客人或机关工作人员进餐时间,每发生1次罚款20元;
2、未按合同约定,擅自离岗,造成客人或机关工作人员误餐,每发生1次罚款100元,连续违反3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务合同;
(四)乙方在劳务期间,如食堂发生财产、物质被盗和受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以500—800元经济处罚。
六、劳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以下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劳务单位规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经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给甲方单位利益和形象造成损害的。
七、其它
(一)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坚持安全操作,凡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所有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存档壹份;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8
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审查。属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管理权限范围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合同提交大鹏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的,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补充协议提交大鹏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xx]1号)和《关于下放建设工程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字[20xx]21号)、《关于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报建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19号)的有关规定,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工程项目管理权限范围是:区财政投资的以及社会资金投资1亿人民币、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招标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其中二次装修工程(指竣工验收备案后单独报建的装饰装修、幕墙和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除市财政投资外,其他投资来源的,不论投资额大小均在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等相关业务。请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选择申报。】
一、受理范围
1、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单位与安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有安装资质且自行安装的除外);
6、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合同补充协议)。
二、申办条件
1、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专业分包手续,并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签订了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建筑劳务分包手续,并与建筑劳务企业依法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单位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企业已依法签订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6、补充协议: 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三、办文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相关备案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 并按本指南第五条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及备案资料:
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领取《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回执》和领回加盖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1份;
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后重新提交备案;
四、办文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
五、提交资料
下列备案资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施工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⑦项目信息表和人员信息表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④ 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工程施工分包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⑤ 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证明(复印件1份);
⑥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⑦ 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的提交:
A.施工专业分包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分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8/项目信息表和人员信息表(施工合同需提供项目经理,质量主任和安全主任)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劳务分包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劳务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劳务分包直接发包的提交:
A.建筑劳务企业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建筑劳务企业作业队长的任命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劳务分包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4、监理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监理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监理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以及项目总监任命文件(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7、人员信息表和项目信息表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原件4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6、补充协议(施工、施工专业分包、建筑劳务分包或监理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补充协议(原件6份),以及补充协议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原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1份)。
六、相关格式表格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A》。
2、《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B》。
3、《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C》。
4、《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D》。
5、《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E》。
6、《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F》。
七、违法后果
1、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和第十五条规定,对不符合合同备案规定的,告知合同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合同弄虚作假或者规避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作不良行为记录,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价加强后续监管;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5、负责合同备案管理的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程规定,将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合同予以备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重要提示
1、备案申请表可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2、备案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备案资料均应提交书面文件,所有资料须按清单所列顺序以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
3、建设工程合同须采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的示范文本。工程合同纸质范本请到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十四楼,电话:83788458)购买。
4、招标工程合同签订的合同价、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担保以及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应当保证与招标结果、招标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5、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和根据《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xx〕115号)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我局电脑系统对已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采取了锁定措施,请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预先审查您聘用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否已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被锁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
[20xx]171号)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其执业范围必须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专业范围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规定。
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工程应该委托监理:
①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②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③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7、根据《关于对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意见》(深建燃[20xx]12号)和《关于对我市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批复》(深建复[20xx]12号),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若项目包含燃气工程的,其燃气工程部分应当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签订燃气工程监理合同提交备案。
8、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通知》(深建字〔20xx〕67号)规定,凡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
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xx]45号)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Ⅱ类及以上政府和社会投资工程,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与基础及主体部分实行劳务分包。
10、工程施工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1、工程监理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根据工程造价原则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按照投资股份状况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2、根据《关于停止出具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的函》(深市监信函[20xx]9号),从20xx年7月1日起,该局不再出具企业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为此,本指南要求提交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请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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