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05-06 16:00:45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劳务合同 篇1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视为确认。

  甲方(章): 乙方:

  授权代表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劳务合同 篇3

  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玉溪师范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

  2. 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 解除劳务合同

  1. 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 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 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 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 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 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 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劳务合同 篇5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省 市(县)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手机号: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公司临时职工,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经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车总运费吃饭、抽烟),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 元。

  三、工资发放:

  1、运行后完成产值由财务会计结算,第二个月10日至15日发放工资。

  2、如有交风险抵压金的驾驶员,其工资第趟结清。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应产生后果和责任大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劳动合同。

  五、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弄虚作假,如油费及修理费或隐瞒出车费用,虚报产值。无论金额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证,甲方有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扣除赔偿金额,同时中止劳动聘用合同。

  六、车辆肇事及驾驶员生命安全应由公司买一份 元,保险公司消费险以及车辆上的人身险,保险公司理赔后,本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期未满,其保费由驾驶员自付。

  七、公司与驾驶员公担责任赔偿,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事故赔偿的以交警大队责任鉴定为准则,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损失部分应与驾驶员分担(公司分担陆成,驾驶员分担肆成)。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机械部件损坏所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责任。

  八、货物损坏由于公司造成的由公司承担,雨淋丢失或无证驾车等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九、乙方必须履行甲方驾驶员各项规章制度,在行车期间禁止赌博、xx、喝酒等违章乱纪行为。

  十、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雇请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因安保业务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务实、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雇请保安人员的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请人数:甲方因安全保卫工作需要, 向乙方雇请保安人员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二、服务区域: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服务期满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的前两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四、服务内容:

  1、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承担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视、门岗及其它岗位的执勤守卫等;

  2、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保管理区域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费用支付明细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住宿由甲方负责解决(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务费¥元(包括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等值班费),每月共计服务费用¥元,每年合计保安服务费¥元(大写:整),除了上述费用外,保安人员的伙食费用、上班途中必须的交通费由乙方负责解决,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解决。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个月10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发票为依据,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该季度保安服务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管理区域内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员、物资出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2、为乙方保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如提供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材、设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员在实施维护甲方利益过程中,甲方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和协助;

  4、对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可对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整。

  5、保安员如需请假,必须经过甲方主管负责人同意,报乙方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要及时派员顶替。

  6、甲方应保障保安员一年集中休假一个月,具体休假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计划安排。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区域内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管理区域内发现有违反安全管

  理制度行为者,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甲方报告;

  2、根据管理区域内保安服务的需要,派遣相应数量、具有保安员资格的保安人员;保安的具体数量和人员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

  3、负责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并承担其职务行为责任;

  4、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协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保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因保安人员的一切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八、保安人员职责

  1、依法执行本合同所列执勤区域内的守护等治安防范任务;

  2、依法查验出入执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续;

  3、做好执勤区域内的守卫、巡逻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纠正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4、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标志和保安人员执勤牌,携带保安人员工作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九、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保安员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务,保安员有失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保安员原因与客户发生纠纷、争执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保安服务费用;

  3、乙方对保安员保安服务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因保安员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安保义务,或因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即一次损失或者累计损失达到10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三个月保安服务费用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三个月保安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小时(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____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_____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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