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26 18:34:2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合集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合集5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案例:

  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

  点评: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

  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关于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事项呢?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者权益的维护?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 篇3

  XX花木公司(简称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园林绿化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200x年xx月xx日起到200x年xx月xx日止,其中200x年xx月xx日至200x年xx月xx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最高为700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2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4天。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200x年xx月xx日 200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4

  天津12月30日电(记者邹兰、孙晶)近日,天津举行《劳动合同法》讲座时,不少用人单位抱怨新法律只重视保护劳动者权益。对此劳动保障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旨在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法律中多项内容有利企业维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如实告知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相关的情况,如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劳动者如果不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权进行惩罚性解雇。

  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王炳瑞认为,这在法律上确立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按新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忠诚于用人单位的义务,在与一家劳动单位保持工作关系的同时,又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不听单位劝告的,解雇时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如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还要赔偿。

  实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将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王炳瑞解释说,《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须向用人单位赔偿的情形极少,而且大都规定了上限。但在有关“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相关条款中,对违约金没有上限规定。这无疑为用人单位、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造了极好的法律环境。

  单位辞退员工可以用“代通知金”代替提前通知,将会使企业用人制度更加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专家说,以前按法律要求,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提前30天告知,因此出现个别被辞退员工消极怠工、故意破坏等情况,对用人单位正常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时,特定情况下直接用1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大大方便了企业依据自身利益作出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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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

  甲 方: 北京盛世汇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北京盛世汇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石崇阳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B2座1505室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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