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常见的情形,劳动合同是特殊的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如果能约定,那么可以对哪些方面进行违约金的约定呢?详细内容请阅读由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下文。
20xx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第一次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作了明文规定。本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想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只能是上述两种情况下才可以。否则即使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了违约金,那也是违法的。违约金条款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 篇2
第一,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而该规定第四条同时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因此,常见的劳动争议诉求比如欠发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都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劳动报酬范畴,因而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但是,《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工资支付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二年。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超过两年以上的工资台账已无保管的义务,因此在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发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自仲裁之日起往前追溯超过两年的劳动报酬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第二,不属于劳动报酬的常见诉求,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等,则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即自劳动者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实践中主张权利常指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之日。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虽然带有工资两字,但是双倍工资仅是一项带有惩罚性质的支付请求,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最多只能支持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
第四,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样带有工资两字,但司法实践中,未休年休假工资一般被认定为福利而不属于劳动报酬,故也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此,劳动者请求当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原则上从次年的1月1日起算。
劳动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_________
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 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 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___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_________的,每月交纳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的,每增加_________,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_________%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的,每月交纳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元的,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 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_________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 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_________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乙方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制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偿还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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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6
有关数字显示,全国因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突出,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52%,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如此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关系不对等,从而造成大多数劳动合同名存实亡、流于形式,一切由“甲方”说了算。调查结果表明,仅有不到25%的人敢在劳动合同上与老板较真。
劳动纠纷案件何其多?据了解,全国法院一年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达7万多件,比《劳动法》实施第一年的1995年增长了1.7倍,而因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则是“祸首”。
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外,主要原因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如长期拖欠或无故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支付职工医药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
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聘用主体的甲方通常有能力和条件制约作为受聘主体的乙方,而乙方则通常没有条件和能力制约甲方。“甲方”有多少行为与法相悖在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而来的企业中,劳动争议相对较少。而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劳动争议的大幅上升,已成为一种社会隐患。
就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建筑、餐饮、商业销售类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在这些企业中,一般职工不签劳动合同,口头合同盛行。有些企业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业主与职工的地位极不平等。劳动合同文本多为企业自留,不给职工。在产生劳动纠纷时,职工往往处于不利境地。
工资过低,不按时发放工资。不少企业抓住员工怕失去工作的心理,给的工资极低。工人的付出与实际报酬远远不成比例。
参加社会保险的面不广。这个问题主要集中于规模不大、效益不佳和领导法律及道德素质低的企业,在这些企业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负责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不少国有集体企业只在意所谓“正式工”的保险福利,对聘用的员工则能拖便拖、能糊弄便糊弄。
格式合同单方合同较为普遍。企业事先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一个聘用合同,只等“乙方”在上面签字或盖章,不容分说。企业利用谋职者迫切求职的心态,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而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往往表述不清、要领模糊。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员工工伤自理,一些私营企业还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等。
从劳动争议案件看,“乙方”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弱势方,劳动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犯:工资无保证,超时劳动无报酬,合同条款模糊,社会保险无人管,劳动安全无保障等。为何不敢和老板较真
劳动合同是甲方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依据。在劳动关系上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然而却有很多人不敢与老板谈论和商讨双方的劳动合同。
就业形势严峻和就业压力太大的现状是个中首要原因。其次,受制于个人能力、年龄和身体状况等也是不敢对格式合同提意见的重要原因。再者,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常常把举证责任归于原告——职工,采取“谁主张谁举证、谁先主张谁先举证”,也让职工不敢也不能理直气壮地与老板“较量”。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企业是主动处罚的强者,而职工是被动受罚的弱者。职工的出勤、劳动违纪等行为均是由企业单方面记录在案,并由企业单方面认定、存档。职工无记录权(即使私自记录也属无效),即不可能持有自己出勤、劳动、遵章守纪等行为直接的书面证明。一旦企业领导人有意打击报复、随意处罚职工,职工则由于自身无权、被动、弱势等特定条件限制,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主和劳动者应当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很难有实质上的平等。尤其是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许多人为了保住饭碗,忍辱负重,助长了某些“甲方”的老大作风。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劳动争议。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仲裁裁决失效,人民法院将依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判决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超过期限判决生效。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程序同一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裁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届毕业生)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并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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