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9 10:49:1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锦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锦7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甲方(单位盖):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劳动合同 篇2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 篇3

尊敬的单位领导:

  我叫**,女,28 岁,大学本科毕业,20xx年 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在上班期间我担任过会计记账、出纳和储蓄柜员三项职务,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办好每一笔业务,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因为我工作认真、细致,两年来,并未产生重大失误,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由于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 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经过两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 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

  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天元村镇银行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司法实践中退休人群关系的认定存在分歧

  当周律师问及退休人群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时,在场的HR均认为是劳务合同。周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是有分歧的。什么条件算作退休?是到了法定年龄还是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周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终止的情形。对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和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都有所涵盖。实际上,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享受不了保险。像社保年限不够、工龄找不到、档案丢失等等。进城务工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为了生计需要进城打工,单位如果想聘请他,跟他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里存在很多争议。

  根据以往的判例,曾经最高法院因为一个案子有这样一个回复:进城务工的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法定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受了伤,视为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可见,在实践中对于退休人员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声音。

  周律师说,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认定方式。在广东和上海地区明确规定了是否算作退休依据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北京地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通过案例研究和业内的交流,主流观点认为北京以年龄为准,后期就是劳务关系。所以如果单位的分支机构在其他地区要有所注意。

  除此之外,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认真核实员工的身份信息。有的生产企业,尤其是生产线工人。可能是同乡介绍过来的,入职时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了,工伤险是报不出来的。

  送达条款的选择

  劳动合同中的送达条款即员工要留一个基本的可以收到信息的方式。可以是短信、邮件、文本签收、快递等。周律师表示,送达方式在合同中要明确,包括要求员工确认的内容以及员工确认的送达方式发生变更,员工有义务告知单位。如未告知将承担怎样的后果等等。这些都可以约定。

  周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避免选择直接公告送达的方式。在一个案例中,曾有一家企业的员工失联了,直接选择了公告的方式。法院最终认定送达无效。所以,真发生员工失联的情况,要穷尽一切送达办法,直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再选择公告送达。在这个过程中,短信、微信、邮件、通话的记录要有所保存。

  还要注意的是,最好让员工留一个非企业邮箱,最好不要QQ邮箱。因为有些公证处对QQ邮箱和QQ的聊天记录是不公正的。

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 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济类型 现居住地址

  隶属关系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

  地址 所属 街道 委 组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保证向对方提供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订立岗位、培训或者保密等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_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击【人员新参保】

劳动合同 篇6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3、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非过错性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过错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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