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员工劳动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公司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公司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提成奖金: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元。
(3)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X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4)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5)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6)甲方每月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
付工资。
(7)所辖的人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8)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四、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fanwen/1578/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公司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公司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公司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六、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ahref='list-6-1.html'target='_blank'class='keylink'讲话蠢投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p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公司,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一、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签署):
盖章:员工姓名(正楷):
日期:日期:
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婚否: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在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以完成 年度委托管理加油站的销售任务和安全生产指标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1、工作地点: ;
2、部门和岗位: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任务及安全生产任务;职责见加油站管理有关条例规定。
(三)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薪酬待遇相应随着变动,新岗位的工资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岗位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种岗位执行以下(2)相应的工作制。
(1) 公司的管理岗和后勤操作岗等固定班次(包括轮班)或固定上班时间的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2)公司的油罐车驾驶员、修理工、门卫、营业员等机动作业的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以及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的工资按甲方与中石化签订的委托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员工薪酬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30 日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
(一)合同签订3年以上,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5年以上甲方依法办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基数缴纳,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如乙方未干满合同签订年限的.应补缴甲方在签订合同期间所承担的医疗养老所缴纳的所有费用.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岗证件不全或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甲方与中石化广西河池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加油站管理业务协议被中止或到期终止的;甲方按照第5、6、7、8、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调解及仲栽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续签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 甲方有权按需要在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
三、劳动报酬: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 元,现金提成按 %计算,铺货提成按 %计算( 月内无退货现象)。
四、乙方销售任务、返利与销售奖罚标准乙方在完年销售任务的100%给予奖励 .超额完成销售任务120%给予奖励 .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每月向公司提供市场月报表,否则扣减该业务员本月工资 元。
2、乙方必须将全年销售回款任务分配到各个季度,每季度必须按照以上所定回款任务按时打款提货,超过任务部分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若未完成季销售回款 80%, 罚款 连续两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的80%罚款一个月的工资。
3、乙方每月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销售数量、产品流向、库存数量和市场对 酒质量、包装、价位进行考察,并对竞品信息进行调研汇总。
4、乙方必须积极维护和管理好自身的市场,保证不向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外的市场进行倒货、串货等,若在乙方当地发现有其它区域总经销商的倒酒,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同将其全部收购,收购的酒按收购金额可享受甲方合同返利政策,但乙方不得捏造事实,诬陷其它区域总经销商,或夸大数量,一经甲方调查核实,给予罚款 。
六、本协议壹试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4
【HR法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岩新疆中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亲,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知道这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订立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这里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者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行政处罚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各地的劳动法规,还规定了此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则规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必须拒绝使用该劳动者,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这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因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劳动合同 篇5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员工劳动合同 篇6
用人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下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进行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工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6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
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房地产经纪人。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
1)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等工作。
2、乙方应将其从事的业务信息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指定的方式与内容及时、全部上交给甲方,乙方无权取消、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本人提成中先行扣除应纳之税务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
5、转正标准: 连续3个月均达到人民币元月以上业绩或者连续6个月内总业绩达到人民币元。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乙方每月至少休息4天。
(二)、甲方不允许加班,因乙方工作性质所致,乙方自行安排在非工作时间约见他人或办理业务事宜的,乙方自愿不计入考勤。
第四条工作待遇与计酬方式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人民币元月(含业务提成);转正后,确定乙方工资不低于:人民币元月(含业务提成);如有薪酬变动,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据。
(二)、甲方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依据甲方制度从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中扣除以下费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据领用等费用或押金,因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或过失或损失赔偿款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关制度,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关制度给予乙方享受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保密协定:
1、乙方不得将甲方工作中任何计划、步骤、方法、手段、安排及商业秘密,向任何
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诉乙方这种信息资料是属于保密性质。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系统软件、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盘源信息、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管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
2、乙方不得复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资料,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授权。
3、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向甲方归还所有与业务有关之物品、文件及相关资料。
4、乙方现任的工作有获取甲方商业秘密的足够条件,甲方只要能证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与自己的商业 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
5、乙方对上述各项保密义务的责任无时间期限限制,不因乙方辞职或被解雇而减轻和消除。
6、如乙方违反保密协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及承担造成甲方的一切有关损失;赔偿金以扣发乙方薪金、奖金、提成等形式予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本协议期限届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的,须由甲乙双方签署或盖章。
(二)、依据本条款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失。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扣除乙方的收入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服务态度恶劣,严重破坏甲方声誉的。
4.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守则、条款和规定招揽业务。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乙方连续3个月不能达到人民币元月以上业绩或者连续6个月内总业绩不能达到人民币元的;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
3.乙方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
4.乙方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使用的;
5.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造成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丧失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
7.甲方停止本项业务或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8.其它协议约定的或法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出现的。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所制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作出相应的人事变动处理;并以甲方向乙方签发的一切人事变动文本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制度以甲方的内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二)、乙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三)、乙方有权自行聘请私人助理、帮手、学徒或协助人员,乙方自行聘请的人员与甲方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聘请人员进行培训与业绩考核,委托甲方向其指定人员代为支付所约定的报酬或款项。
(四)、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对于乙方的薪金、提成,将按以下情况处理:
1.离职手续及交接手续正式完成后,甲方于次月1____日内结清乙方薪金;如离职手续及交接手续未能完成,甲方有权缓发乙方薪金,直至确认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完成后才予以发放。
2.为保障甲方及客户的利益,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的中介事务的提成采取保留二个月观察的处理。观察期间,如乙方所跟进的中介事务或日常工作被确认已完成,及由其名义开具的甲方发票、收据及其它相关票据等已全部回收完毕,甲方于观察期满后当月的1____日后发放乙方提成。
3.对于乙方未完成之中介事务,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跟进,直至该中介事务的相关佣金归入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对此佣金提成的分配方式作出调整。
4.合同期间乙方提出辞职,如在试用期的,则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乙方已通过试用期的,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乙方未转正离职的,须向甲方支付胸卡工本费、名片印刷费、甲方徽章工本费、服装费等。
(五)、若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必须于三天内书面知会甲方;如因没有知会而导致甲方未能联系 乙方,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1)对本合约的履行、传达将不违反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亦不会在与其他
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约中列有违反本合约规定的条款;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第十二条其它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而签订的人事变动文本、《书面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之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劳动合同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第2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月)。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约。 第3条劳动时间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全日制工作制。 第4条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4.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5条兼职劳动报酬
5.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5.2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3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 第6条保密义务 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
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第7条合同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7.1合同期限届满;
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员工劳动合同锦集六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