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30 19:37:4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道路养护员

  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办法》和养护员聘用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公示、培训等程序,乙方符合录用条件。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农村公路路段的养护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聘用合同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员管理路段名称:线,属道,桩号,里程长度公里。

  二、养护员职责:

  1、按照日常养护标准使管养路段达到路面保持洁净、平整,无堆积物、无积水,道路畅通,行车畅通。

  2、路肩整洁、平整,无蒿草,无堆积物和种植的农作物,无路基缺口。

  3、保持边沟排水顺畅。

  4、及时清理塌方。

  5.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擅自超限超载、挖掘和占用农村公路等违法行为。

  6、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自然灾害,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设立标志或路障等防范措施,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和处理工作。

  8、遵守养护操作流程,履行安全生产合同。

  9、有特殊情况时,要服从农村公路养护部门的统一调遣和指挥。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日常养护检查工作。

  三、养护标准:

  1、路基平整坚实;路面整洁;边坡整齐稳定;排水顺畅;路林完好。

  2、无私搭乱建、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倾倒垃圾、排水污水等不良现象。

  四、养护员年龄规定:

  根据工作性质,规定从事养护员的年龄为18—60岁,未按规定从事养护工作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六、劳动报酬:

  1、按照养护标准,实行月检查、季考核。检查合格后按季度发放80%的补助,剩余的20%,年终考核后按奖惩兑现。

  2、对日常维护成绩突出、贡献较大、年底被评为“优秀养护员”的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依照“好路杯”竞赛相关规定执行)

  七、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因工作失职或有违法行为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责任心不强,经上级考核评比,养护成绩连续两个季度不能完成养护任务的。(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养护管理工作的;

  5、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或新闻媒体单位通报批评的。

  八、严格遵守养护作用流程,确保人身安全。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有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上级政策变化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答: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答:劳动监察机构有以下几项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怎样举报或投诉?

  答: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件应在多长时间查处结案?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举报、投诉件应在多长时间查处结案?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监察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 试用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培训

  1、乙方在甲方录用后,岗前培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甲方提供条件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前甲乙双方须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培训协议,若乙方未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服务于甲方,乙方应当按《培训合同》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3、本条第2款中的培训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甲方支付,若不合格,则甲方不给予支付。

  三、 保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严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内外的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或将该资料用于不涉及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的任何目的。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持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应交还给甲方,若乙方拒不交还,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关手续。

  3、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若乙方违反,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

  2、因为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受到甲方的处分而进行的报复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对甲方予以赔偿,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2、虚领甲方的工资或其他报酬的;多报加班费、误餐费、差旅费的,协助他人进行此类行为的。

  3、将补充条款第三条所述的保密资料用于未经甲方同意的用途,或拿走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4、挪用公款、盗窃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5、在向甲方求职过程中采取欺骗行为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义务的。

  7、经单位考核,次未达到业绩考核标准。

  8、严重违反甲方人事规章制度的。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条的、四十一条规定的。

  2、未经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客户重礼的。

  3、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为其他单位或主体工作的。

  4、拒不服从甲方负责人或甲方部门负责人的合法指令的。

  七、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其他情况下,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

  八、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单位运作情况,结合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薪酬。在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乙方待岗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予以办理。

  九、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状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乙方应服从工作安排。调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重新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但是调整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不得与其他单位或雇主有劳动关系,如果乙方隐瞒其与其他单位或雇主已有的劳动关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个人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事项,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

  十二、其他情况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可以采取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多计发一个月工资视为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

  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营业性质、业务范围、章程,并经认真讨论后同意甲方所公示的所有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与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双方如需要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乙方应达到的录用条件,详见“任职要求”。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详见“工作地点”。

  第七条 乙方该认真履行甲方指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经生产和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 )。

  A、标准工时制。工时细则详见“考勤制度”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D、计件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节假日安排职工休息,如加班则补休。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已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乙方的岗位月工资为 元。

  第十六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指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待遇。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资阳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劳动保障、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一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已经对乙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做好了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的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订立合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A、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2天未能上岗的。

  B、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

  C、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仿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病症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查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D、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或重大违纪条款。

  E、乙方系持资格证书上岗的特殊工种,因其自身原因导致资格证书被注销、吊销或暂停执业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造成损失达五千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H、乙方向甲方辞职的。

  I、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后合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A、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完好归还其借用或占用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C、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D、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E、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F、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结清账务等离职手续后,甲方即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剩余工资、协助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等。

  第三十条 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和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章 经济赔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二条 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依法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有关公司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软件文档、源代码、目标代码)数据库、对发展领域的分析、系统执行目标及标准、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等,无论经任何方式或介质记录。

  B、有关公司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服、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谈判方案、内容、会议会谈纪要、决议;供货来源、销售渠道(代理商或合作伙伴)市场计划、客服信息、中介单位;产品成本、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尚未对外宣布的新产品、策略等;为客服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设计方案以及设计图纸。

  C、有关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簿、报表、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数据,收入和利润差额;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账号及存款等。

  D、有关公司的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

  E、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兼并、和并、清算、破产、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

  F、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薪水奖励、工作分配和工作技能、绩效考评等。

  第三十六条 乙方的竟业限制期为两年,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算起。

  第十三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尹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况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生自由等情形)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件权限。

  第四十一条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也可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需注意这个“随时”是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当然一般情况也可以根据所在用人单位的情况灵活处理,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切忌无缘无故在用人单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离开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写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三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四、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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