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2、乙方自费办证,持证上岗,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要求。
3、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随机安排一些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
四、劳动报酬:
月工资为 元/月,工资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五、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制度,爱护甲方财物,听从项目经理的领导。
2、严格遵守财务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
六、罚则: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多少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身体患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财务岗位责任制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方,经过相互协商而制定的条约,但是现在有不少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上并不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员工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仔细阅读,以免后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以下5种不规范劳动合同,要明确拒签。
1、“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利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认为“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见。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2、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3、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 一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权益受到侵害也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吞”。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居然还在劳动合同中确定下来,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尽管政府部门一直坚持查处此类合同,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态,索要抵押金、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然后抓住务工者的一些“把柄”克扣牟利。
5、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劳动者要避免用人单位用不公正的规章制度,限制或剥夺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当尽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规章特点,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是损害。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劳动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__(下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_________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并确认该劳动合同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依据。
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政策、法规规定。乙方应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甲方应鼓励和保护乙方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先进,提倡乙方参加社会主义劳动。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任务
(一)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_________车间(部门)工作。
(二)乙方必须根据岗位的要求,按时完成本职任务(产量、质量)。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执行操作法,遵守设备、工艺和安全卫生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四)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术操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三)甲方应按国家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乙方的劳动保护待遇。
(四)甲方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各种休息休假制度。
(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的通知》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月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或学徒期、使用期初期工资月_________元),以后随工作变动和企业发展,依据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再作调整。
(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乙方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和奖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企业(单位)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种法定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
(四)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医疗、工伤、生育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劳动政策、法规。
(二)乙方必须遵守本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等各项劳动规则和制度。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有关纪律和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除名、辞退等。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续延合同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终止前三十日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辞退时,从决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5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同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
提醒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6
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三部劳动领域新的法律法规,至今已“满月”有余。他们在给职场带来可喜变化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成长的烦恼”。
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三部劳动领域新的法律法规,至今已“满月”有余。他们在给职场带来可喜变化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成长的烦恼”。20xx年2月26日,特别邀请到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常凯教授,就新法实施情况和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劳资关系发展状况的相关问题做一个回顾和展望。
在谈到《劳动法》应保护劳动者的问题时,常凯介绍说,首先,需要明确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如果不保护劳动者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了,这是基本的常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想为什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保护企业,不保护雇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让人笑话。为什么?通常情况下雇主的力量在于自己的经济实力,在于自己的管理权利。《劳动合同法》是在于劳动付出,劳动的提供者是被管理者,是不平衡的。所以法律的制定的意义就在于辅助弱者、抑制强者,在权利利益上达到平衡。是为了实现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利与企业持续、长久的发展,这是我们立法的目的。
常凯说,中国的企业缺的是什么?中国企业目前劳工待遇、劳动者权利保护,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就目前来说,恐怕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关系和谐问题,这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中国企业发展和中国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经济问题。其中最突出社会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这是非常严重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最危险的程度了,要特别加以控制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 篇7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所称与答辩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可从两方面来说,一是,从______处网上记录信息得知,_______是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正是开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称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是,据仲裁申请书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年所签合同与_______年所签合同都已经遗失,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其与公司之间这两年内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答辩人要求经济补偿金______元无法律依据。
_______其打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6条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被答辩人要求我方支付其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无法律依据。
其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向其支付无任何法律依据。
其二,领取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而被答辩人的条件尚不具备领取资格。
四、被答辩人要求公司支付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数额无事实根据,根据______省社保部门的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____%,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为____%,如果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起算,答辩人应缴纳养老保险金为_____元,缴纳失业保险金为____元;如果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算,答辩人应缴纳养老保险金为____元,失业保险金为____元。
五、被答辩人要求我方支付迟延赔偿金____元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请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
“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
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
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大学生及时已经成年了,但是本身还是一种学生的身份。在初入职场的时候,因为缺少工作与实践经验,很有可能让自身利益受损。上述的五个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明。
劳动合同 篇9
入职前求职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
签合同的时候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签劳动合同。
你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不少求职者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部长刘嘉佳提醒求职者:“求职时,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地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合同范本《签劳动合同》。
容易误读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签订合同时,哪些问题是容易引起纠纷、容易误读的呢?且看本报采访的专家为您解读。
问题一:劳动合同即将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合同法定顺延,那么顺延期间是否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刘嘉佳: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说明。42条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属于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的顺延,即相当于再顺延一段时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问题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保存?
刘嘉佳: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觉得离职后原来的劳动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题三: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张金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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