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劳动合同锦集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列第()方式确定乙方的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企业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劳动部门批准,甲方在安排乙方从事综合计算工时时,乙方以(月或年)为计算周期,平均工作日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要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力。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安排乙方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以及其他节假日及婚嫁、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乙方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七、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另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双方另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现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根据《上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 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一九年 月 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年 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 ××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一九九年月日 一九九年月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
劳动合同 篇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期限为如下第( )种类型: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工作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的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乙方愿意配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环保东路158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间。
第五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可安排乙方在其他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试用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即为____个月),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试用期满后, 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及担任的职务,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薪标准,具体标准另行规定。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因考虑甲方工资结算工作量较大的客观情况,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发薪日为每月31日前,若遇节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发放,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应与工会协商具体发放时间,并且提前5日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但延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销售人员或其他因工作移交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岗位人员,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时;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时;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
第三十条 本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乙方须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回应,否则视乙方放弃续订劳动合同。
九、双方约定事项、违约补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经甲方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甲方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甲方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甲方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得有下列情形的兼职,同时乙方的其他任何兼职行为均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否则乙方应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及《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且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1、利用甲方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甲方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甲方形象。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属职务技术成果。乙方职务技术成果属甲方的保密信息,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成果泄露或者授予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且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有泄露甲方的生产、技术、经营等各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活动。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须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服务期满或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直接竞争的业务。乙方在规定的竞业期限内违反本条款的规定,由乙方按《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在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由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订《公司保密制度》和《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培训费,如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乙方在接受培训后未在本企业服务满约定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则乙方需按《培训协议》补偿甲方相关的培训费用;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公司保密制度》
2、《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3、《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4、《竞业限制保密协议》
5、《培训协议》
6、 其他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制度或协议
第四十一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一切文书、文件按登记地址送达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以往所签的相同或类似的合同文件即失效废止。
(特别申明: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性质: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出生年月: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岗位(工种)工作,担任______职务。【贵州法定劳动合同书】贵州法定劳动合同书。工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第六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 篇5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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