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公司劳动合同汇编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不适于以上情形,故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
甲方(用人单位)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政 编 码 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内型为 合同期;
2、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 其中试用期90天。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 具体任职岗位的相关要求见甲方《岗位说明书》;
3.、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据有关员工的升职、降职、调动等管理办法结合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等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的调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时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确定乙方工时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按工作量折算工作时间;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工时安排。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资和福利金额,以领取人民币或打卡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以及其他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基本工资为基准, 按国家和甲方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3、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周期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补贴、分红)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只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其标准按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或按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
4、 需单独计发加班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乙方基本工资为准(不含计件工资、各种福利补贴和奖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和修改工资构成形式、可对工资以及薪酬福利拿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自愿接受;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等结合甲方薪酬制度调整(包含提高和降低)乙方薪酬;也可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对乙方额外发放其他奖励。
第六条 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如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保险迟缴漏缴少缴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有关安全的违章作业指令;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1、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首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辞退,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坚持要辞职的,不计发当月工资及其补助和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修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劳动纪律、奖惩等规章制度。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罚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內被证明不适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返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甲方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 、消极怠工、工作业绩差、责任心不强、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依法追究刑责的;
[6] 、违返[保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7]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不愿调整工作岗位的;
[ 8]、未经书面允许在外兼职,或者工作时间干私活;
[9] 、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或;
[10] 、侵占、挪用、、毁损甲方财产;
[11]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吸毒、卖淫、;
[12] 、涂改、伪造、伪造单据及证明;
[13] 、乙方如有朋友、亲属在甲方竞争的组织或机构任职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晓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乙方应认真遵守双方的薪酬保密制度,在职期间除甲方相关部门人员清楚乙方的薪酬标准外,乙方不应向第三方泄露自身以及甲方的薪酬标准,如经发现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经核实无误后,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4、其它解除情形;
[1]、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或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 工种岗位规定、 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企业因生产经营之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说明情况,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
[3]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組的;
[4]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 、企业停产、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仍需裁员的;
[6]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6、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劳动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各项福利、分红、考核金额和各种奖金立即取消;
2、乙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及时与甲方交接工作,移交资料,结清钱物(包括所经办的客户款项及物品等),交还所借用的物品,完结工作、物品后,持相关资料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行政、财务、经营、技术文件等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应将所有有价票证、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客户资料及信息数据交所在部门接收确认后归档;
4、财产、帐务、金钱未交接或隐瞒不交以及交接不清的,按侵占单位财产处理;
5、有价资料未交,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100元至1000元之间赔偿甲方损失;
6、合同或者重要保密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赔偿甲方的损失;
7、一般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甲方规章管理制度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印: 年 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缔约基础和知情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之基础上达成协议,签订本劳动合同。 双方承诺:本合同所确立的内容乃双方之合意,在规范彼此权利义务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皆应一体遵循并严格履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 作经历等情况。乙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甲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甲方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甲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甲方承诺:上述情 况已向乙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 (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为_ 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 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 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 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 彼此明确的内容。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岗位(工
种)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襄阳,但甲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汉或其他省市甲方开展业务地工作。
乙方须按甲方对该部门岗位的相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职责, 承担劳动义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临时指派的本条第1款以外的其他职责。
当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作出调动乙 方所在的工作岗位的决定时,乙方应予服从。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各项培训,并努力实现培训目的。
乙方任职期间,无论是否收取报酬,在取得甲方明确的书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从事或协助从 事任何与甲方有关或实际构成竞争的业务或行为。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因受雇于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 的利益。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正式被录用后每月工资 不低于1500元(包括国家规定乙方应享受的各种津贴等),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由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资,奖金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给乙方(未到账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乙方的奖金,按甲方的相应规定执行。鉴于公司计奖办法已在较大程度上考虑了 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按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总金额的70%货币补贴给乙方,每半年集中补贴。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量大时也会加班)。
乙方享受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职工孕 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关待遇。
乙方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襄阳市规定执行。
第七条 医疗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襄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培训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组织或安排乙方参加培训时,双 方的权利义务应受以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关于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 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在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学习,勤奋专研,力争实现培训目的。
3、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培训以外的培训时,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 培训与工作可能产生冲突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参加甲方的专项培训的,甲方可要求与乙方签订服务期的协议。
5、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劳动纪律与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
乙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任何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 协商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劳动纪律的合法性,承诺严格予以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直 至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有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业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
(1) 乙方的年薪、工资、奖金等的数额;
(2) 甲方客户名单、业务来源等业务信息;
(3) 甲方的业务档案,包括案卷、账目、图纸、工作底稿、各类计算书等。
(4) 甲方经长期实践所形成的业务操作规程、专有的业务操作要领、技术。
(5) 乙方经甲方培训后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项专业技术。
(6) 事关甲方利益、发展的其他信息、资料、文件。
(7) 甲方认为属于秘密范围的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资料、文件等。 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甲方秘密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 乙方泄露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本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记载变更内容,也可以重新签订新的 劳动合同书。一方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约,对方未予以书面承诺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 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双方或任何一方均可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 双方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7)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已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虽未申请,仍以满足享 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但依甲方规定经甲方批准劳动合同仍然 存续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负有依据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的义务,乙方负有根据甲方 要求,妥善办理移交手续的义务,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办理退工手续的,则乙 方应自担其责。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务求使双方利益 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订立关于规范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达成一致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议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 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 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 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替代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拒绝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对甲方解除合同有异议或者认为甲方违法解除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内书面 形式提出的,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者乙方 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同 时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则甲方参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有关补偿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有意继续受聘于甲方,应于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如乙方未在距本 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则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 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 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后者竞业限制,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规定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附则
以下各项文件均属甲方规章制度:
(1) 员工手册;
(2) 甲方以规章制度形式发布的各项文件、通知等。
(3) 以下各项协议均属本劳动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劳动合同同等: ① 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②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③ 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所约定条款内容如与国家、襄阳市有关规定相悖,应以国家、 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
家庭住址: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发工资制,每月的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为每月____元。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其他福利和工作业绩奖励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标准执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内容和保密义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1、保密的内容
(1)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或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保密的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因工作接触的甲方文件应妥善保存,并按公司的规范要求严格遵守技术资料(含每天产生的手稿)的交接和专人保管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8)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从事私人业务,从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七、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在乙方试用期过后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因乙方违约行为严重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除选择根据本协议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将乙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字:
应聘人签字:
为了保护劳动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的权利及要求: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作业前应进行参加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的权利。
2、劳动者应当携带身份证,就业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无任何传染病,无职业病,无作业禁忌病史及精神病,无残缺.无偷盗..斗欧劣迹等不得隐瞒的病况和恶疾,年龄在18-65周岁有技术的劳动者。如隐瞒造成后果自负。因本人自身原因生病或造成的工伤一律自理。
3、劳动者应持有上岗证,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履行劳动义务,遵守公司及有关方的有关规定。违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要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负责。
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自二0xx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xx年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工作内容:从事船厂船舶进出坞、厂内安排的力所能及的相适应的工作、防腐油漆、管道钳工、机械设备、电器等钢结构的冷作。电焊全过程中的部分工作及厂內杂活。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生产任务情况一线电焊工每月一付电焊手套,其它工种每月二付帆布手套,安全帽一人一只。后勤人员根据职位安规定发放适合工种的防护用品,公司每年发放劳护服一套,。免费帮助工人买意外保险(注:如未满工作期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六、劳动工资:
确定为基础工资 八百元+出勤每日 元+船头工作量工资,船头工作量工资按蓝本人工工资的 30 %提取作为绩效工资,多劳多得按时完成,不存在加班费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二倍支付,船舶进出坞按每条六百元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到参与人员,厂内事务无条件服从不再提取绩效工资(已计算为出勤工资),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月结算发放,考勤机在进出厂时打卡,不得代打,违者处罚二百元,公司工资在每月十五至二十日前后发放,中途不得预支,工资中包括基础工资+出勤工资,综合工资中已包含社会、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在内,如职工不需公司代办保险的全额发放,需公司代办保险的扣除保险后,余额全部发放。在公司效益提升的同时增长职工的工资,公司如因无业务工人放假公司必须无条件支付工人每个员工的月基础工资。月出勤满30天奖励150元,月出勤满29天奖励100元,,公司根据效益及个人的表现年终发放一定的奖金,作为对作出贡献的员工表彰,
七、劳动纪律:
1、公司的员工按规定的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超十五分钟内,每次扣十元,二十分钟以上的罚款20元。超半小时的扣五十元,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请假并以假条的形式,说明要请假的理由,并得到批准后才可有效,无论什么情况每月的迟到或早退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二次,每个员工在得到批准后每月可休息四天不扣除基础工资,超出天数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贰百元基础工资。外地员工可把平时的休息天调到家中有事或节假日进行休息。
2、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遵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章程,严格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不得串岗串位,特殊工种要有上岗证,严禁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上班必须配戴安全帽,穿好劳护服劳护鞋,戴好劳保手套,施工工具必须每天检查,禁止野蛮操作,动火前后必须办动火证,检查现场周围环境安全壮况,登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电器设施严禁私自乱动。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理
3、同事之间必须团结友爱,自尊自爱,友好相处,不允许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的,同事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劝阻,并采取罚款100~~500元等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支付。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4、必须服从需方。公司。及施工管理人员的生产安排,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上班。休息,如不服从安排,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罚款直至开除,无理取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加工任务,对不能完成或造成返工的工资自负。造成损失的按量如数赔偿(指失误、没按图纸或施工员安排施工的)
5、谁用的工具谁负责收藏保管,因没及时收藏保管遗失损坏的照价全额赔偿,一起工作的同事有义务帮忙协助,对没有协助收藏者,照价赔偿总价的20%
八、违约责任: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1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二份,合同人一份。
十、合同人签字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字: 应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
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自负。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实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和其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等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其它触及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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