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12 20:59:2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6篇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

  法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签 收 人: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性质: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本合同为 一年 期限合同,合同自 20__年_月_日起至 20__年_月_日止。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单位从事 办公室文员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甲方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集体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公司实行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的月薪制,月固定工资为 ¥ 1500元。试用期员工工资统一为¥800元实行计件工资时,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死亡、患职业病等,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深造的,应按甲方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并遵守《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及有关约定赔偿。

  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无十九、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章时间:年 月 日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用工单位:

  职工姓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籍贯:省市县(区)乡(镇)村(街)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公认的最低工资水平)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一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

  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据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签订委员或签订,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作残废火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恤养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员工资%的病假工资。

  5、乙方位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与乙

  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做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

  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竟发现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

  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

  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手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由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签订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题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谟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给予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必须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签证。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 人 单 位: ______

  劳动者姓名: 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年 ___月 __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三、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机关)各持一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 章) 劳 动者(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 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周星期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续订劳动合同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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