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10 14:02:3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劳动合同锦集7篇

劳动合同 篇1

  哪些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

  20xx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第一次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作了明文规定。本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 篇2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一)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是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对照上述的两种情况,看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否应该给自己补偿。要是单位不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承认他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学徒仍然是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1、学徒培训。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4、民办学校。5、劳动预备制度。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可见,学徒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学徒关系。有一些特殊工种,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从事相关职业,即要求学校培训,又要求学徒培训,两种培训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劳动合同 篇4

  基本案情

  家住桐柏县的金某,今年49岁,从xxxx年起,一直在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采矿工作。20xx年5月9日,他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矿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之结束了在矿业公司的工作。

  由于工作中要接触矽尘,20xx年9月17日,金某经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被查出患有“矽肺壹期”职业病。于是,金某申请了工伤认定,20xx年7月9日,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之后,金某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20xx年4月10日,被河南省劳动鉴定中心鉴定工伤等级。

  诊断为七级

  在分别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金某和矿业公司均未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xx年5月29日,金某向桐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月10日,该仲裁委员会以金某和矿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

  金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矿业公司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73888.7元。

  争议焦点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金某的工伤保险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承担,金某和矿业公司有不同的认识。

  金某认为自己患病是因为长期在井下采矿,接触矽尘所致,现已被认定为工伤,应该由原工作单位矿业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金某原来所在单位矿业公司则认为,原告金某的疾病不是工伤。因为,在20xx年4月,矿业公司曾委托县医院对金某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其心、肺正常。况且在金某病发时,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故矿业公司不应承担原告的工伤保险责任。

  判决结果

  近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矿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金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43672.6元。

  综合分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金某原系被告矿业公司的职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在被告矿业公司工作达20余年,被确认患有“矽肺壹期”职业病,同时 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因此,原告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没有提交为原告交纳医保费用的证据,原告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被告承担。对此,本案的主审法官赵永林作出进一步解析:

  ●职业病也可认定为工伤

  赵永林说,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认为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亡。其实还应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疾病的情形,主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在确定职业病的过程中,只有诊断出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且病例诊断需有法律规定的机构按程序认定,并不是一般医院的诊断证明就能确认职业病的。

  本案中,金某从事井下采矿工作,长期接触矽尘,经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被查出患有“矽肺壹期”职业病,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 该疾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矿业公司所称对金某进行体检的县医院是不能确认职业病的。

  ●工伤认定要及时

  赵永林进一步解释道,对于工伤申请和认定,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如果超过时限,那么自己的主张就可能难以得到支持。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xx】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的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可以是某一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一、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合同;乙方发现甲方招工说明与实际不符或自觉不适合该项工作等,也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工(员)。乙方应在每个工作日完成 定额,合格率应达到 。(该条款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规定不同的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和质量指标。对此,甲方应有一个同一的标准,一般可以是甲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定额指标和质量指标,或同行业同工种在同等条件下应达到的指标。)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另行安排乙方的工种(工作岗位)。在合同期内,乙方从事的工种(工作岗位)因故不再需要的,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另行安排新的工种(工作岗位),并应保证不因此给乙形成经济收入的跌落。否则,甲方应偿补足到乙方从事原工种或工作岗位时的工资水平。如因乙方的缘故导致乙方不能从事原工种的,不在此限。

  (三)乙方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但甲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倍;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倍。乙方也可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但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计付。

  (四)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时,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项条款的眼制,但报酬支付按上项条款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同业标准的生产安全技术设备,保证劳动场所的工业卫生条件,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应制定合理的间休时间和场所,保证乙方工作期间身体健康不因持续工作而遭受损害。

  (三)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接受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和紧急状态的处理措施教育,保证乙方接受岗前工作技能的训练。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违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指令,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及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避险处理的除外。

  五、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同意,依照甲方现行的工资分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增资办法及增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上岗后每月工资——元。甲方应保证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工资。其它津贴、补贴项目依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按时按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险待遇。

  (四)合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宿方便,工作中间免费提供工作餐一份(或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便利,每月负责报销交通费

  元等等)。

  六,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考勤制度、岗位负责制度、及其他劳动纪律。任务。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员的管理,并有义务接受与其岗位工作无关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如有违约行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依法实施的处罚。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因乙方身体原因而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而甲方又无其它岗位适合乙方身体现状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方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之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或说明计算方法),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情况可以制定其它责任形式)。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或自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生效)。其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因为电子商务对票务代售点冲击巨大,甲方面临经营困难。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 ____年____月__ 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 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1200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0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收条

  今收到 _支付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即《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总计人民币¥__1200_____元(大写:_壹仟贰佰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确认: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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