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性别:______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或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时间:______
北京劳动合同2
编号: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名词解释
1.1业 主:
1.2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编号: )
1.3监理人:
2.劳务工作范围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作地点:
劳务工作范围:
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合同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技术资料
5.1甲方在收到业主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 1 套(份)相关技术资料。如乙方需要更多份数,应自费复制。
5.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分包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6.项目经理
6.1乙方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的委派和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
6.2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 。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业主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乙方须与甲方现场交验并负责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使用及保护。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用量计划表并按要求上报业主,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
7.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7.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作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金,并按季度考核返还。
7.9对乙方拖欠的人工费、设备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报酬中予以扣减。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8.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及编号、拟从事的工作/工种等)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
8.4乙方所聘劳务工人的工资由甲方代发,因此,每月办理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上月的乙方外聘劳务工工资结算明细表,该明细表须各劳务工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8.5为便于工资的发放,乙方聘用的劳务工人进场后,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银行卡,并报甲方备案。
8.6乙方聘用的从事安全、质量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操作证。
8.7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直接与业主、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
8.8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8.9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
8.10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及使用、操作人员证件等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认可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
8.11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12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若乙方拒绝向甲方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13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1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及其他设施。
8.15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的指令。
8.1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7在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
9.水、电及临建设施
9.1供水
甲方负责将供水管线接至乙方工作面附近并装表计量,剩余管线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水费按 元/m3计取,由甲方统一缴纳,并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
9.2供电
甲方负责将供电管线接至工作面附近并装表计量,剩余管线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电费按 元/kW.h计取,由甲方统一缴纳,并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
9.3除生活住房外,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自理。
10.安全施工、检查和防护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款中扣除。
10.4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遵章守纪,开展危险源识别和防控等活动,并保证活动记录齐全。
10.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先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担。
10.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担。乙方采购的的安全保护用品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退还并承担费用。乙方应将发放记录报甲方备案。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2.保险
12.1乙方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12.2乙方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确保甲方免受赔偿、诉讼等损失。
12.3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为减少损失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给予积极配合。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详见附1)。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材料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当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以及供应的时间等。
13.2乙方从甲方领取材料时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除13.1款规定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均为低值易耗性材料或周转性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
13.4本工程的主要设备由甲方提供(见附2),其他小型设备、机具由乙方自备。
13.5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使用中浪费,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领用的材料超出甲方规定限额的部分,视为乙方浪费,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标准按照甲方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两者中取较高者)加运输、卸车、保管费用计算。
14.劳务报酬
14.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确认的合格劳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14.2劳务工程量清单(附3)中的'单价已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14.3劳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预计劳务工程量,结算以经过甲方审核的合格工作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
15.劳务工程量的计量
由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表样,将完成的劳务工程量及相应资料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作为对乙方的结算依据。若乙方申报资料有遗漏,视为乙方已经放弃对该部分工程量要求甲方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工程计量签证或证明必须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由甲方负责人或明确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其它具体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签证或证明均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本工程无预付款。
16.2甲方在每月10日前按甲方审核批复的工程量与乙方办理进度结算。若乙方未能在每月10日前提交相关结算资料,视为乙方放弃该期结算,该期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16.3进度款支付按以下办法进行:
(1)进度款金额的确定。进度款金额=(乙方当期经甲方确认的产值-应扣费用-当期综合保证金+上期综合保证金-质保金)。其中,应扣费用指依本合同规定应予扣除的费用,如:水电费、设备或房屋租金、税金、甲方代付或预支款、对乙方罚款等;当期综合保证金为乙方当期产值的5%,至下次结算时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合同要求时,全额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按主合同规定的比例扣除。
如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与业主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相应调整与乙方的结算数额,下同。
(2)进度款支付时间。甲方在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的14日内支付当期进度款。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合法发票。
(3)进度款付款方式。每期进度款由甲方直接汇入乙方的单位帐户(开户行: ;帐号: )
17.施工验收
17.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应的资料,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日内向业主申请组织验收,或者自行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无论甲方自行组织验收与否,乙方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认定,仍以主合同规定的甲方与业主间的验收结果为准,如该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7.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业主将质保金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在28日内将乙方的质保金余额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乙方分包的劳务作业责任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或修复一次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并自行安排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
18.施工配合
18.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并不因上述配合而向甲方提出工期损失和费用要求。
18.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工作或协助乙方获得第三方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9.1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
19.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交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价款,且视同乙方未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按20.4(1)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2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0.4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主合同的最低标准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0.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1.索赔
21.1甲方根据主合同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保管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充分行使索赔权。乙方对其工作范围的变更和索赔资料负有收集和保管义务。若因其工作疏忽而未能取得相关索赔或变更的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征地移民影响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资料,以便甲方向业主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索赔所得扣除甲方为此发生的成本后(或扣除 %后)支付给乙方。若业主未支持甲方的索赔请求,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支付。若乙方放弃了该项索赔,仍不能免除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供索赔资料的责任。
21.3乙方应在完工后14日内向甲方提交完工申请单,逾期提交的,将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20.4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交完工申请单后,无权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索赔。
22.合同解除
22.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2.2甲方支付劳务报酬不足应付劳务报酬的70%连续达48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48日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2.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内容(含节点工期)逾期达 天以上的,或质量不符合甲方和业主、监理要求,经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2)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机具进场作业的;
(3)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4)发生债务或纠纷,不能偿还和及时解决,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导致阻工、使甲方涉诉等情形的;
(5)不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引起上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2.4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并正式发文提出解除合同后,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先按甲方要求退场,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然后再依本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22.5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因业主将主合同解除或取消本工程项目,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业主违约是主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主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甲方造成,则因主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赔偿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的10%。
22.6合同解除或完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对其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中扣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人员、设备退出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每延迟一日承担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3.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履行完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担保
24.1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在选择项的□中√)
□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
□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万元,分 期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乙方未按时提交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工程另行发包。
本合同工程完工,乙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工结算款后28天内,甲方退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无息)。
合同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上述担保中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金,因甲方扣除导致履约担保数额减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补足。如应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甲方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
24.2甲方在每月结算款中扣留 %作为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担保,累计达到 万元后不再扣留,每季度结算一次。如果在季度周期内未发生乙方拖欠劳务工工资的,则在季度周期结束后次月全额无息返还账面保证金余额。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乙方拖欠劳务工工资或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少于甲方代付的乙方人员工资费用,甲方将从扣留的保证金中先代为垫付,并从下一个月的结算付款中扣留补足保证金总额。
24.3乙方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索赔以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
25.争议处理
25.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5.2发生争议后,除已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6.双方的联系方式
26.1 甲方的联系方式:
26.2 乙方的联系方式:
26.3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中的地址、电话、邮件等是真实、有效、可送达的。如上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有变化等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者一方拒收的,均应视为通知已有效送达该方,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27.合同其他条款
27.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并办理24.1条约定的担保手续后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7.3 本合同附件如下:(在选择项的□中√)
附:1.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
2.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
3.劳务工程量清单 □
4.劳务人员名册 □
5.乙方自带设备机具、材料清单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北京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其中头xx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xx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xx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xx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xx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xx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xx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
2、乙方的工资标准:xxxx元/月(或xx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xx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xx%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xxxx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xxxx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xx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劳动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劳动合同5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劳 动 合 同 书 北京三阳通盛(北京)货运有限公司 田玉军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北京三阳通盛(北京)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赵国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甲一号A座301室
第二条 乙方: 田玉军 性别 男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驾驶证 证件号码: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南化各庄东三条11号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南化各庄东三条11号
户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兴 区(市) 榆垡镇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终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货 物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岗
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北
京市内及周边地区
第六条 (1)乙方工作应达到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保
持车辆安全性能,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3)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法定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须归队上岗,如
若不能归队上岗的按每天基本工资扣除。不休假的给予按天数补给乙方基本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乙方在不到发放工资之日前借支工资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过月工资总额的80%给予借支。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20xx 元或按每月50%发放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节假日给予带薪休假,发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节假日内加班的给予3倍工资发放。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劳动合同书范本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劳动合同7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6月23日止。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
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
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手续和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缴纳情况。
5.如果发生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税前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劳动人事的劳动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遵守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工厂规章制度。
3.
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未达到工作岗位要求或对工厂(或他人)造成伤害,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须签署并遵守甲方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培训、相应要求和服务期
1.
内部培训
或无相应工作经历的员工,其在工厂的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如果此类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须向工厂支付赔偿费,一年为人民币壹仟元。
北京劳动合同8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北京劳动合同9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
期: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
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 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
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
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北京劳动合同10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终止。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附:
北京劳动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劳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_____
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覆行。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并认真执行和完成生产任务。
三﹑工作时间
每天12小时,半______月轮班,无固定休息日。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经双方商定为每______月_________元。
2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乙方约定每______月工资_________元(已含加班费)伙食补贴________元。甲方于次______月_____日发放工资。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依法赔偿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内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一个______月工资);
2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对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乙方违反保守商业机密的约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本合同为期限合同,合同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x月。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单位从事xx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甲方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集体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即xx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时,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死亡、患职业病等,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xxx个月内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深造的,应按甲方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并遵守《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及有关约定赔偿。
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说明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应视为送达。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xxx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xxx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劳动合同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三章 人员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明确学校、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及企业编制管理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人事户头的学校二级单位,包括院系(所、中心)、党政职能部门、后勤单位、直属附属机构等。
第四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北京大学职工的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校人事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相关政策咨询与培训。
第六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统一纳入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干部负责日常事务。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七条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劳动合同制岗位。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合同制岗位设置年度计划报校人事部审核,并依据校人事部核定的岗位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第八条 设置劳动合同制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经费,确保合同期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等费用。
第三章 人员聘用
第九条 用人单位成立聘任小组,负责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单位的下属机构、挂靠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十条 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聘用手续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合同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人事主管负责人作为北京大学的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须参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实际,补充或细化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应报校人事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必须在本次劳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报校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须在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报校人事部审核批准。未经审批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学校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依法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支付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合同制职工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学校人事部不定期发布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作为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标准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岗位职责、经费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标准及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实行实名发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发放单,由校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系统按月统一发放。
对于未在校人事部备案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得发放工资。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由学校统一发放工作证件。图书借阅、食堂就餐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党团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报条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学校协助申报。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实行社会化评审,按照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若所申报系列不在社会化评审范围内,在北京大学连续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经用人单位同意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委托,可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代评。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考勤考核具体办法,并报校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做好考勤记录工作。考勤记录应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记录,能反映正常上班时间的小时数,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当天加班的小时数。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试用期满和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对劳动合同制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工作档案。
第七章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争议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结果报校人事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应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符合集体存档条件的,可将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的北京大学集体户。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劳动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奖惩记录材料、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作档案在其离开用人单位后还应保存2-3年,工作档案需要归入本人档案的,应即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应当实时关注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的劳动用工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政策培训。
学校鼓励用人单位聘请专业机构为本单位制定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隶属北京大学的独立法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同时接受校人事部的监督;如需通过学校办理相关事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按时向学校缴纳劳动合同制职工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
执行,《北京大学流动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北人发20xx[10]号)、《北京大学聘用各类非正式编制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校发20xx[6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北京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北京劳动合同11-07
(精华)北京劳动合同10-29
北京市劳动合同06-13
北京市劳动合同06-22
北京劳动合同(15篇)02-09
北京劳动合同(汇编15篇)02-25
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02-01
北京市劳动合同(15篇)01-20
北京市劳动合同15篇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