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动合同锦集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劳动合同分为了三种不同期限的合同,每一种又有自己独特的时间和条件。只有了解这三种期限的相关知识,才能知道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是对自己不利的。
劳动合同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执行十多年。20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法律对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今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电信企业来讲,肯定会带来不小的影响。
招聘用工中的合同订立要求细化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给电信企业提了个醒:在用工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实“书面合同”制度,避免在以后的纷争中处于劣势,也好在纠纷发生时有法可依。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对比过去,用人单位如果不订立书面合同,往往只负行政责任;现在有《劳动合同法》来规范劳动用工,会使电信企业不得不权衡自己的得失。所以电信企业在用工的第一个环节就要做好,做细。
试用期规定详细操作性强
在《劳动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尽管如此,某些用人单位试图以各种形式躲避法规约束,以各种名目延长试用期,甚至很多单位每年都有试用期。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争议最多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旧法律对“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变化。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明晰了保护与惩罚措施,对试用期限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
这套更为具体的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肆意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发工资或者按比例发放工资。对于这一现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劳动合同法》则提出了试用期最低工资的参考标准,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全新的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证。
因此,在试用期方面,《劳动合同法》较以往有关试用期的规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进,更加具体化和更具可操作性。电信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做好试用期的工作。
经济补偿金支付同情弱者
《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也要补偿,既体现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对员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生存权”问题的保护。例如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劳资双方关系最大的是“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下列情形之一”主要涉及到“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电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仔细阅读这几条的规定,避免在后续工作中出现失误。
还有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至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这实际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问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按现行《劳动法》,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由此可见,《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大大增加了劳动者获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是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得到了可以一劳永逸的“铁饭碗”,而只是为其提供一种就业的稳定性。
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但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像在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就有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解除。
对此相关人士提出,除了原来《劳动法》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外,《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就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第三次续订合同时间要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xx年1月1日后。
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
由于用工双轨制,大部分的电信企业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身份分配。《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实际执行过程中,电信企业却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劳务工(也有的电信企业称作派遣制用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样的“同工同酬”在《劳动合同法》中分别出现了三处,并且都对“同工同酬”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最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劳动保障部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工资立法,并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我国企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有望通过立法解决。
规范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目前,派遣制用工在电信企业大量存在,派遣制用工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针对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也进行了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相关人士指出:“这预防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合作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电信企业应当积极探索多种合法的新型用人机制,强化“精干合同制、规范派遣制,培育代维代营等社会力量”的用工管理。强化劳动合同期限管理;规范派遣制员工管理和加强流动;积极探索项目外包、项目合作的管理方式,降低用工风险。
《劳动合同法》1日起施行,留给电信企业用工调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电信企业应当未雨绸缪,认真仔细地阅读《劳动合同法》,研究新型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机制。
劳动合同 篇4
摘要: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大好形势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厂矿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应运而生,企业数量急剧上升,竞争也就愈演愈烈。因此,企业为了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要提高自身竞争力,加强管理,规避风险。所以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策略去进行有效的规避和合理的解决,这正是当下企业所面临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关键词:劳动合同 管理 争议 规避
一、签订和谐的劳动合同,避免争议的产生
每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劳动者,企业为了保证稳定的生产及产品的合格率,就必须要留住人才,所以企业就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保证双方的利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必须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公平、公正、合理的劳动合同,尽量避免因合同问题而产生争议,使双方利益达到和谐的统一,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弊端
1.企业管理阶层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缺乏重视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者的素质也越来越高,他们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工人一样,只知道埋头苦干,他们已经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维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近几年来劳动合同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但仍有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对劳动合同管理认识度不够,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比如说,有些企业觉得员工与公司之间就是雇佣的关系,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没有规范的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就会导致两者关系破裂,矛盾激化,企业就会处于被动局面,影响正常的生产。
2.没有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
就目前形势来看,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内部根本就没有设立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大多都是以兼职的形式来做这项工作的,这种不健全的组织机构就造成了内部员工之间的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等等不良现象,而且企业也没有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来进行约束,让员工工作起来,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乱糟糟的一大片,使劳动合同名存实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企业利益也得不到合理的维护。
3.没有合格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大多数的企业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看作是稀松、平常的常规性工作,觉得随便一个办公室文员都能搞定,因此导致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良莠不一,再加上没有设立具体的岗位职责及要求,这种粗放式的管理手段,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极其不利。
三、如何有效规避劳动合同纠纷
1.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度
第一,不论任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流程绝对不能省略,有一部分企业为了省事,就与劳动者签订口头协议,这种方法是十分不可取的,因为没有书面的合同,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就不明确,这就是劳动合同纠纷产生的源头。我国《劳动法》已经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满一年还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就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也就是说企业如果对劳动合同管理不够重视,将来要是发生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状况,企业也只能自食其果。
第二,为了有效规避劳动合同纠纷,进行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双方基本情况的了解。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之前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报酬等一系列内容,用人单位也有权向劳动者去了解一些与合同有直接关系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不得隐瞒。
第三,要加大对劳动合同的宣传力度,企业员工上岗前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要对劳动合同的各个条款做到清楚、明了,尤其是那些容易引起争议的薪酬、福利等敏感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做好详细的了解。合同是在双方协调统一的情况下签订的,不能有欺瞒、强制行为,如果劳动者不认同,可以拒绝签字,再进行调解解决。
2.要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前的一系列工作
市场经济的时代是双向选择的时代,劳动者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劳动者,所以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对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入职前的体检工作。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健康体检,保证劳动者没有传染病等一些不利于工作的现象存在,如果体检不合格,企业可以拒绝录用,符合要求以后才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比如说,某企业在没有进行健康体检的情况下与某劳动者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工作一年后发现肺部出现了问题,与企业产生纠纷,而企业经调查发现这位劳动者在进公司前曾经在一家小煤矿工作过,这到底是本企业的问题,还是这个劳动者在原来煤矿工作时的问题,就说不清了。因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进行入职前的健康体检,为了平息争议,解决纠纷,企业只能自认倒霉,赔偿损失。
3.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
第一,要有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组织,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必须要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二,要有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序发展,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有效的依据。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对规章制度进行改动时必须与员工代表或者工会协商,规章制度中如果存在需完善的地方,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并协商。
4.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某个劳动者在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并不适合这项工作或者是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等等不良的行为,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解除的原因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拿出足以让当事人信服的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合同书上必须要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字,才能生效,而且这些解除关系的一系列的文件材料,企业有必要存档保留,以备后查,避免争议。
5.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要懂得国家的法律法规,因为管理者是与劳动者进行直接接触的,劳动者如果违反劳动纪律或不按章操作的话,管理人员有权进行责罚,但责罚的方式一定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比如说,有些企业对工人进行体罚或经济处罚,甚至责令其停工,这些都是违背国家法律的。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不是管理人员想让干就干,不想让干就停的。而作为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责任就更加的重大,合格的劳动合同管理者可以有效的规避劳动纠纷,搞好劳动关系。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掌握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正常工作中的纠纷调解工作,让将各种争议及纠纷在初始阶段就得到控制。
6.企业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严格的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福利、待遇等等款项,让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只有加强劳动合同中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达到和谐的统一。
总而言之,科学合理的劳动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者的素质水平越来越高,他们对劳动合同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所以企业一定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各个条款,让劳动者享受到他们的劳动成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纠纷,规避争议,达到和谐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吉文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及争议规避[J].中国市场,20xx(78017):58-59
[2]许琤.和谐劳动关系背景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xx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____________工资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______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4、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奖金数额由乙方表现确定最高_____元最低_____元人民币。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_____元/小时;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周期为_____日。甲方每月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工资周期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资形式: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及意外伤害险。
第十一条乙方如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五条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_____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九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赔偿办法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_____倍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主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广西xx市中山路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婚否: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在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以完成 年度委托管理加油站的销售任务和安全生产指标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1、工作地点: ;
2、部门和岗位: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任务及安全生产任务;职责见加油站管理有关条例规定。
(三)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薪酬待遇相应随着变动,新岗位的工资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岗位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种岗位执行以下(2)相应的工作制。
(1) 公司的管理岗和后勤操作岗等固定班次(包括轮班)或固定上班时间的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2)公司的油罐车驾驶员、修理工、门卫、营业员等机动作业的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以及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的工资按甲方与中石化签订的委托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员工薪酬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30 日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
(一)合同签订3年以上,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5年以上甲方依法办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基数缴纳,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如乙方未干满合同签订年限的.应补缴甲方在签订合同期间所承担的医疗养老所缴纳的所有费用.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岗证件不全或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甲方与中石化广西xx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加油站管理业务协议被中止或到期终止的;
甲方按照第5、6、7、8、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调解及仲栽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续签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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