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劳动合同

时间:2019-10-19 16:49:3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岗位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岗位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岗位劳动合同

岗位劳动合同1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合同,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岗位:

  合同期限为年从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鉴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岗位职责及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奖励内容及解除合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甲方):

  劳 动 者(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为乙方上岗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 工作。具体责任和权利由规章制度约定。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办理变更劳动合同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乙方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 元/月。 2、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3、乙方依法有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属于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逐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代缴。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特别规定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规定的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各执一份,本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 方:(盖 章)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劳动合同3

  单位:

  工种岗位:

  职工姓名:

  甲方:(一般为职工所在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

  乙方:(指签约的职工个人)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指车间、分厂或者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岗位: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岗位职责及任务:

  考核奖励内容及解除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约双方及鉴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1: 岗位劳动合同说明

  岗位劳动合同书是在签约的职工个人和其所在的班组、工段、车间或者科室之间所签订的,在一定期限内职工完成特定的岗位工作任务的协议。

  岗位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生产者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的完成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职工个人完成的情况决定其报酬、待遇,实现多劳多得,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新观念。

  在制作本合同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本合同实际上属于岗位责任制的内容,是企业内部有关科室与职工个人之间签订的生产任务指标,但由于与报酬挂钩,因此,也具有合同的性质。

  第二,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要求有鉴证人鉴证。鉴证人对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要予以监督。

岗位劳动合同4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岗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三门峡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给乙方安排的生产(工作)岗位是: ,生产(工作)任务: 。

  三、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为700元/月。

  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处分。

  五、合同的终止解除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应终止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

  (3)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5)经核查,非法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6)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证留存一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指纹)

  甲方:(单位公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机构:(签章)

  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岗位劳动合同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

  │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 │

  │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 终止。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 │

  │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 终止。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劳动合同变更书

  ┌───────────────────────────┐

  │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

  │ 年 月 日 │

  └───────────────────────────┘

岗位劳动合同6

  同志;

  性别 ;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于 年月招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现合同期满终止。

  失业保险从 年 月缴至 年月。

  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

  到20xx年6月期满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王远东(文利镇)

  李鸿辉(烟墩镇)

  陈天会(三隆镇)

  请相关镇人民政府与到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好终止合同证明

  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xx年6月19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509601

岗位劳动合同7

  甲方:北京翰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五乙楼1708室

  电话:010-84827072

  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工作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 自 20xx 年 2 月 14 日至 20xx 年 2 月 13 日。

  二、 乙方工作内容

  1.为甲方企业员工烹饪午餐(人数最多时不超过32人);

  2. 负责采办午餐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清洁所有炊具;

  3.负责每日厨房内卫生清洁;

  4.负责每日卫生间内卫生清洁;

  5.爱护并保管烹饪用品;

  6.负责(每周1-2次)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

  三、工资待遇及发放办法

  1、双方约定按月工资进行结算,每月1600元。

  2、双方约定甲方每月与公司其它员工一起于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3、双方约定乙方各项劳动保险自理。

  四、工作要求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使用过期、不新鲜或腐烂、已坏的原料。厨房及炊具定期消毒,保证干净、卫生。

  3、不得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2日通知甲方,以便公司提前通知员工做好安排;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两次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3.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双方发生纠纷,定于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做为甲方存留。

岗位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

  (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岗位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人)

  xx学院 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岗位从事 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陕西教育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岗位劳动合同10

  案情简介:

  20xx年1月20日,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刘某任职项目经理,从事项目协调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均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侯某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免除刘某项目经理职务,并将其调整为行政专员,当日即到新岗位报到。自20xx年12月4日,刘某每月工资调整为税前2500元。这一调动后,使得刘某每月工资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职务并补足工资差额。公司认为,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系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并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 申请人请求:

  1.撤销公司对刘某岗位擅自调整的决定;

  2.公司补发因擅自调整岗位造成的工资差额。

  处理结果:

  1.撤销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的决定;

  2.按照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向刘某补齐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评析: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司法系统对劳动者岗位调整也做了约束性规定,对仲裁机构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

  如20xx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规定:法院对于劳

  动合同中有关单位可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原则上可予认可,但为防止单位用人权的滥用(如报复员工、逼迫员工辞职等),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单位应对其调整员工岗位行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举证,否则法庭将不予支持。从而对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做了限制。

  江苏省高院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等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劳

  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的; 上述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这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用工权,随意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的调整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的调整。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调整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行为的“合理性”负充分举证责任,否则对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岗位变动而引起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处于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指挥监督权。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对员工的指挥监督权,单方对员工的岗位变动作出安排。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特别是工作岗位的情况非常多见。那么双方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应当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

  (一)工作岗位变更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能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单方变更呢?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变动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则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岗位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1.岗位劳动合同格式

2.岗位劳动合同格式

3.岗位劳动合同15篇

4.【劳动合同书配套协议】岗位协议书

5.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