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终止劳动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于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到劳动者退休的时间,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实际上这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了。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制”、“铁饭碗”。
终身制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者一旦与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一辈子。职工退休后企业依然要负责,直至职工死亡还要负责殡葬和遗属的生活等问题。
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所取代,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这种“终身制”、“铁饭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终身制”,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是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有条件的长期雇用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就业年限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没有严重经营困难的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劳动关系相对长期稳定,甚至到劳动者退休。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终止的,且它不同于“终身制”。更多具体的劳动合同问题会出现在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当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难题时,请咨询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第( )号
我公司与xx于xx年xx月xx日签订期限为xx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于xx年 xx月xx日终止,终止前在我公司从事 岗位工作,在我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为xx年。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xx年xx月xx日
一式二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单位:xx
日期:xx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程序
1、合同管理员应提前四十五天向用人单位了解派遣员工情况,根据公司及用人单位的意见,提出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人员名单、终止时间、经济补偿金数额等)
2、报告批准后,合同管理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并签字认可。
三、终止劳动合同
1、起草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终止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等相关手续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程序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程序
1、向用工单位了解、收集员工本人情况(因病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转岗后仍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其他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医疗期、是否能继续工作等,了解并确认后再予以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情况及意见说明。
3、收取员工治病时的诊断证明、病例、每日清单等。
4、整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发放数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程序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第三章第十条(一)1.3款:职工因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仍无效的,累计旷工达七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第三章第十条(一)2款:职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注:旷工天数计算须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十一天及员工的正常休息日、公休日、调休日。
二、程序
1、取证
要求用工单位在员工旷工期间,向其下发《旷工通知书》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若联系不到,即时派人到其家中家访并拍照取证及要求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未能家访的,改为快递邮寄并要求邮局投递时由本人或直系家属(父母、妻子)签收及注明与其的关系,留取邮局签收的回执。若邮件被退回,一定要索取退回的凭证查其原因。否则,登报告示。
2、资料准备
员工考勤记录、旷工通知书送达的情况、历次旷工资料及处理结果、登报的报纸、用工单位的处理意见。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及相关手续。
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
程 序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程序
1、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2、公司应告知员工本人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
3、若公司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告知不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及相关手续。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 本人意愿:①自动离职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同志: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已发给相当于本 人 月工资 元整。
甲方(签字盖章)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还要受到竞业限制,究竟涉及到哪些人群?这让许多正在学习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单位和个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和负有特定保密义务的员工,这些人员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单位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行互挖墙脚,避免高端人才带走技术和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所必需的。
作为劳动者所承担义务的范围不能被无限制扩张,这样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竞业限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底线,为了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方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
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这也是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后,对用人方造成损害的有效防范手段。
竞业限制虽然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间或影响到劳动者的生活生存,但这种情况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协议的方式来确定范围、地域、期限,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并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需要说明一点,竞业限制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而非面对每位劳动者而言。
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终止劳动合同 篇7
先生/女士:
您好!您与公司(以下简称)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终止。公司考虑你的工作表现及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公司对您在职期间的奉献表示感谢!
特此通知。
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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