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动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让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有人觉得这二者就是说的同一个东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委托合同,由合同法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
劳动合同 篇2
摘要: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需要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推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并不乐观。文章主要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资关系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其成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推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挥其在和谐劳资关系上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谐劳资关系;劳资冲突。
一、引言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了保护高龄及工龄较长的员工利益,不仅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而且加重了企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经过这几年的实施,其对劳资关系的影响如何是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理论研究及现实情况
不少的学者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资关系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董保华(20xx)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国家将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转嫁给企业,已经完全丧失了正义性,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改革过于急于求成,是不够谨慎的。相反,赞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学者则有不同看法。周利锋、陶剑华(20xx)等学者提出随着相关配套政策的推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必将促进我国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目前,《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的行为有了一定影响,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并不乐观,完全按规范化模式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寥寥无几。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要求近万老员工主动辞职的事情引起了舆论社会的一片哗然。华为对工作满 8 年的员工提出主动辞职的要求,并承诺他们辞职后可再与华为公司签订 1~3 年的短期劳动合同。外界猜测,华为这一做法,极有可能是为了避免与老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问题成因分析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施受阻,尚未发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作用。就笔者个人的理解,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达到和谐劳资关系目的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
1.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着误读
由于《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在很多企业看来,这部法律就是员工的“护身符”.企业都担心随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企业的用人成本会大大提升,甚至在招聘员工时会遇到“招工容易辞退难”的问题。
2.当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企业为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在员工工作尚未满规定年份时,更偏向于选择开除员工。这些员工以体力劳动者与低技能劳动者为主,由于技能水平低下,被替代率高,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从这一角度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但没有缓和劳资关系,反而加剧了劳资冲突。
3.企业需要承担的风险过大
一方面,员工会利用劳动合同法对自己的保护倾向,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终身合同,在企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消极怠工,工作积极性明显下降,又无重大过错,基于合同条款,企业无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技术要求高的重要岗位,企业选择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使其长期为公司服务,从而主动为其提供培训机会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通过提前通知方式解除与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相应承担的用工风险进一步加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过大使用人单位在管理上处于尴尬的被动局面。
四、小结与建议
想要实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和谐劳资关系、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赢上的作用,就必须加强配套政策的跟进。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资关系的负面影响,笔者有如下建议:
1.削弱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
在企业方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员工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补偿企业一定的用工损失。对于重要岗位或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员工的突然离职,尤其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增加了企业项目的运行成本、员工的再招募成本等。这一部分损失,不能仅由企业方单方面承担。另外,通过员工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机制,也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方在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又随意解约的风险。
2.提高劳动者的自身技能素质
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越低,在劳动力市场中,被替代率就会越高。劳动者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提高自身技能水平,促使企业主动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有高素质的员工,用人单位才愿意花更多的成本去培养,拿出更为优厚的条件去挽留员工。
3.普及《劳动合同法》
企业方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某些条款的过激反应缘于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政府应该进一步普及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政策的正确解读,可以尝试新媒体工具,利用电视、广播等进行扩大宣传。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该了解相关内容与条款,例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可以一劳永逸,员工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需遵守企业相关规定,踏实工作,积极向上,这样才能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挥其原本应有的作用。
4.加强相关配套政策的跟进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用工成本上较投机取巧、规避相关规定的企业会有所增加,这就会导致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履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竞争优势下降。政府应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这些企业一定优惠,不仅能有力保障企业的利益,还能起到带头示范效应。同时,对于恶意不履行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条例进行惩处,甚至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更高门槛。
5.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劳动者可以划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人员以及基层工作者。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而言,他们竞争性强,就业能力突出,对于职业有一定选择权,并不存在较大的失业风险,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他们意义不大。而对于中层和基层劳动者来说,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性远远不如高层员工,相比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他们的工作保护意义更大。我国可借鉴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根据行业和岗位流动性的差异,不同程度地调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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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利锋、陶剑华: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现状及其改善建议[J].特区经济,20xx,(11):262- 264.
[6]陈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劳资双方的道德风险[J].法制与社会,20xx,20:256-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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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董保华: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J].法商研究,20xx,06:53- 60.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 份 证 号 码:
现 住 址:
户 口 所 在 地:
联 系 电 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其中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
3、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 (小时/日/周/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 元/周期,支付日期为 ,支付方式为 (现金/转帐)。
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按规定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 篇4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 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通常对于工作者有着明显不利的合同有违法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合同,在遇到与公司相关的纠葛时若是遇到以合同做要挟,工作者当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 篇5
为确保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实习协议,有关约定如下:
第一条协议期限和工作时间: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实习期间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参照甲方规章制度执行;乙方休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教育和管理义务。
第二条实习内容及实习地点
1、甲方在实习期间,根据乙方的个人情况及自身的管理需要,负责乙方的工作安排、劳动安全、劳动纪律教育、考勤记录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的实习地点:。
第三条实习期待遇:
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X元/工作日,补贴发放在实习结束时发放。
2、乙方实习期间因从事实习范围内的工作发生的正常费用,经甲方认可后,可凭票据实报销。
3、在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考虑到实习生的实际经济状况,解决实习生的生活困难,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现有资源,给予实习生住宿和生活方面的补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责任、工作注意事项等。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乙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实习活动并解除本协议。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需要和现实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允许的范围内,学习与实习岗位相关的知识,参与实践活动。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的安排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并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甲方的经营信息;在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实习是乙方的自愿行为,因此,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在实习期间因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造成的后果以及离开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含患病或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故意或超越范围所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七天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并作好工作交接,乙方离职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其在实习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实习,对自己填列的信息或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实习协议,在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如果乙方实习或者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作风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2、实习期间,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利用甲方的资源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权益为归甲方所有。
3、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法律应向甲方承担的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出现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应给予优先录用实习生的条件。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财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财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乙方享受规定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五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记者获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将《劳动合同书》样本在人社局网站上发布,用人单位可以到网站上直接下载,标准的劳动合同。
据介绍,《劳动合同书》样本包括签约须知,提出了签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相关方面的内容,条款十分详细,可作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合同的样本,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合同之前,也可按照此样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拨打电话2659110举报。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合同范本《标准的劳动合同》。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煤矿制为加强劳动领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正常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从事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35个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月工资 元,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工资标准。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同意乙方根据户口性质选择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并为乙方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发给防护品。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
第十八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给乙方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
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本劳动合同。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期满,本次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自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3、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并于每月工资分配办法和支付方式,以 元支付乙方工资。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内容一致,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原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应作为争议处理的依据。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私自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劳动合同(续签)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乙 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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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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