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动合同模板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 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绒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 3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 培训及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于____________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离职手续
11. 1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 2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 3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二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计草拟的示范文本。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6月29日颁布、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多方宣传、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大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快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着力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经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工作,我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增。据调查,至今年3月底,我区在岗职工60844人,签订劳动合同的3042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59%,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长了10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23001人,签订劳动合同120xx人,签订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考虑用工长期化。《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之前的一年期限为主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时进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较好的遵守执行。企业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日渐稳定。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目前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部分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维持原有的用工方式,还未完全根据新法进行调整。还有部分规模较小、用工环境差,管理较差的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消极态度,不遵守法律规定,严重违规用工。对于一些季节性增加用工和临时性用工,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认为没有必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据我区企业反映,企业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员工有的是因为误解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动;有的是因为不愿缴交社会保险费;有的是误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一年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在劳动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业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有些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甚至达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意愿不强。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私营企业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误认为参加社保会减少收入,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二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能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省范围内自由转移和接续,一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认为不能在当地连续参保至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参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关系又不能顺利转移,不愿参保;三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现实中离职后选择退保,觉得退保手续麻烦,而单位缴交的社保统筹金不能退还也不能迁走,主观上排斥参保。
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个别条款的理解有异。
我区不少企业反映《劳动合同法》有些条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强。主要包括计件工人、季节性用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和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范本条款过细不利于用人单位实际生产操作及管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动性较大的员工重返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用工僵化以及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和具体操作程序等问题。
(五)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部门难以操作、用人单位难以理解掌握的问题,因此急需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必须尽快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问题。
2、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细化条例,明确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辞而别的,应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用工约束权等。
3、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加班工资待遇。年休假计算是否按员工的累计工龄,或是在现企业的工作时间;对于主动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许,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等。
4、对于特殊性行业、季节性行业的用工进一步明确。对特殊行业,如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研究制定有别于生产性行业,适应自身行业特点的规定;对于淡旺季周期生产、临时性增加用工情况,也制定适用的法律实施细则。
5、规范劳务派遣的具体内容。对于临时性用工,季节性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应如何规范操作。研究制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细则。
6、明确细化劳动者的责任。对于劳动者自身主观原因没能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主动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如何界定等,应制订明确细化的操作程序指导用人单位具体操作。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1、发挥区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工会监督和检查企事业单位行政执行劳动法,是工会的重要权利和责任之一。工会组织成员分布在各地区、各领域、各层次,直至基层车间、班组,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因此对违反劳动法的现象和行为最敏感,反映最及时,这种监督有更高的效率。工会通过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行使职代会权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受侵害职工承担法律支持来发挥其监督作用。近三年来我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了大量工作,及时调解和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各种劳动争议案件2300余起,使劳动争议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发挥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乡、镇、街经发办是企事业领导部门,既有权利和责任领导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业务工作,也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和检查各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如果发现所属单位违反劳动法,有权和责任加以制止和纠正。
3、发挥区级劳动行政机关和其他有监察权机关的监督作用。如劳动保障局、纪委这种监督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各乡、镇、街劳保所和纪委是国家机关中的职能部门,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同时还有权力和责任监督和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劳动法。
4、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护能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行使劳动法律权利,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监督。职工群众的监督往往以劳动争议的形式出现,所以处理好日常的劳动争议,既起到了监督劳动法律的作用,又是落实劳动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不仅解决了劳动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问题,还进一步做到了劳动法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问题
1、企业行政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企业行政认为工会组织就包括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等维权工作,没必要再成立诸如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之类组织,出现此类问题就由工会组织出面即可,没必要建立那么多组织机构。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权威性不够,缺乏一定的执法力度。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没有执法资格,只能是对执法进行监督,而监督中发现问题只能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否得到采纳还是未知数,因而在职工群众中信任度不高。
3、监督组织建设不健全,监督作用发挥不好。虽然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都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但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好,监督员履行职责不够,当然也存在监督员素质不高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工会法律监督员不能针对企业行政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对策建议
1、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工会法》和1995年全总制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由于《劳动法》、《工会法》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规定比较原则,加之基层工会不敢对本单位行政劳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致使监督成本较高。因此,尽快制定和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用法律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各项权力的实施,将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得以落实。这些权力应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违法案件和行为的调查权,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协助权,参与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权、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权,受理劳动者的投诉权,责成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处理劳动违法案件权等。同时,对地方工会、用人单位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中的权利与义务、组织和人员设置、监督程序、监督时效、办公经费等都应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法可依和具有可操作性。
2、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完善监督程序。一是坚持事前监督,运用协商协调机制稳定企业劳动关系,通过企业劳动合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从制度上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坚持决策监督,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由职代会行使审议权,这实质上是对企业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进行监督;三是坚持高层监督,运用工会与企业行政联席会议、高层协商参与机制保证劳动法律监督及早发挥作用;四是坚持全过程监督,运用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民主测评、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有效机制全过程参与进行监督,通过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最终保证源头监督的实施。
3、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设监督队伍。建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队伍,为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工作的一个新的领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是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执行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关系着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的实现;关系着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把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部门人员,吸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中。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人员培训,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对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定期与不定期、集中研讨与业务自学三个结合,提高监督队伍素质。
4、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定监督措施。要想真正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光靠政府劳动行政执法是不够的,最有力的手段是: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强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只有强化用人单位工会的制衡功能,才能从本质上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真正把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好。另一方面则要发挥地方工会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撑腰壮胆的作用,积极探索维护基层工会组织和监督员合法权益的新办法、新路子。如派驻工会法律监督员到用人单位,建立区域性、行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明确地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分级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任务、责任等,同时要加强地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劳动监察的配合,形成制度和优势互补,增强监督的效力。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xxxx
2、xxxx
3、xxxx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xxxx
2、xxxx
3、xxxx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篇4
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唐国顺(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浙江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 (以下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家庭地址: ,为我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经营性质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合同期满根据乙方的表现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续签。 合同期内: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改造所从事职业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流程,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并按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 服务期限未满壹年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因严重支持规章制度而被开除、辞职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铝合金门、窗安装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乙方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约定每月支付1500元,余下工资年终结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时间,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经济赔偿。如经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经济赔偿。
甲方提供乙方 工作宿舍 ,居住过程中产生的' 水电费用 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洁、保证宿舍安全。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盖指印):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若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 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四条 如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__ (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6
兹有我单位员工XX,自xx年x月起多次通知到岗上班未果,也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已旷工xx,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XX于x天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逾期我公司将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xx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7
同工同酬含义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
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
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同工同酬条件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同工同酬内容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担任 职务工作。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其薪资为元/月。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3、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①、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③、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④、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⑤、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⑥、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⑦、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⑧、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⑨、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②、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④、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4、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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